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通过专人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25年1月3日下午3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金祥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基本年薪的方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本次基本年薪的方案在结合行业和地区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钱犇、匡亮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武汉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武汉全资子公司武汉恒升祥在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武汉振华恒升祥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项目主要内容:通过对武汉恒升祥现有厂房进行改(扩)建,增加冲压和焊接等自动化设备,用于生产新能源汽车的钢制及铝制汽车车身零部件及总成。项目总投资不超过25,0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0,00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
公司战略委员会就该议案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武汉全资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