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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机精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1-03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1月2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机精工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2年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有1人离职、6人调动、1人成为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将对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195,351股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2月1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的《关于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将由528,957,865股调整为528,762,514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528,957,865元减少至人民币528,762,514元。

二、需要债权人知晓的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取现场、信函方式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2月16日

2、现场申报登记地点及申报材料寄送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材料产业园区科学大道121号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靳晓明

联系电话:0371-67619230

传真号码:0371-86095152

电子邮箱:stock@sinomach-pi.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国机精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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