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意见的要求,我们对云南旅 游股份有限公司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云南旅游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等议案及提 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事前审查和必要的沟通。 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 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伍志旭、杨 勇、杨先明 2013年 3月 25日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下载公告) |
---|
公告日期:2013-03-26 |
|
附件:公告原文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