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一般主承销业务资格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2024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相关会员申请从事承销相关业务市场评价结果的公告》([2024]25号)。根据上述公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一般主承销业务(以下简称“主承销业务”)。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中介服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自律规则,设立主承销业务相关部门,配备专职主承销业务人员,建立健全主承销业务操作规程、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将规范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