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月2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张永辉先生。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长期健康与可持续发展,公司特制定“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