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603 证券简称:ST广物 公告编号:2025-007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延至2025年12月底。公司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大洲兴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2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4月以13.46元/股非公开发行104,011,887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1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可使用金额为138,412.24万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7】第30-0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 |
1 | 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 | - | 50,137.73 | 28,511.50 | 注1 |
2 | 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 | 70,000 | 20,148.15 | 20,148.15 | - |
3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9,886.59 | 9,886.59 | - |
4 | 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 | 10,000 | 0 | 0 | |
5 |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 60,000 | 59,319.53 | 59,319.53 | |
合计 | - | 140,000 | 139,492.00 | 117,865.77 | - |
注1: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乌鲁木齐北站综合物流基地项目”变更为“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建设周期为12-18个月,预计2024年底资金使用完毕。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117,865.77万元,其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偿还金融机构借款59,319.53万元,用于“乌鲁木齐北站物流综合基地项目”20,148.15万元,变更“社区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9,886.59万元,用于“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28,511.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其利息共21,645.43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2003441619000125 | 0.02 |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60090154800001991 | 0.04 |
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2003507917000138 | 0.00 |
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2003507890000172 | 11.12 |
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
新疆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汇领鲜分公司 | 2004083043000188 | 0.14 | |
新疆红淖三铁路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 107096950676 | 1.12 |
合计 | 12.43 |
注:2024年6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间至2025年6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延期的具体原因
2024年9月,红淖铁路电气化改造通车试运行。目前,红淖铁路电气化项目尚在整改克缺,竣工验收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铁路克缺进展、项目竣工验收进度及合同条款进行付款,目前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为确保红淖铁路电气化工程项目安全运营,公司正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常态化动态排查,因此,项目建设合同大多存在一年质保期,须到期后才能支付相应款项。经审慎考虑,公司计划将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延至2025年12月底。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事项仅涉及“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资金使用延期,项目建设已达到试运营状态。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其它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资金使用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新疆红柳河至淖毛湖铁路无缝化、电气化改造和配套项目”根据项目竣工、验收合
同付款进度等因素,将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延至2025年12月底。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保荐机构对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仅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不会更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等,不存在更改或变相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且本次延期事项综合考虑了募资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