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4-087证券代码:400220 证券简称:同达3 主办券商:信达证券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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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度执行。
第二十条 如公司发生重大事件或其他紧急情况,总经理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或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或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总经理报告工作,总经理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按董事会或监事会的要求报告工作。第二十二条 总经理违反法律、法规或本细则有关规定,获得的利益应当归公司所有;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对其进行处罚,并要求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二十三条 总经理在任期内发生调离、辞职、解聘等情形之一时,须进行离任审计。第二十四条 对于经公司相关部门考核不能胜任其职守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处罚方法包括:限期改正;扣减绩效工资;降薪;降职;解聘。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如本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的修订由总经理组织拟定草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上海同达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