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09 证券简称:天富能源 公告编号:2024-临150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5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12月30日上午10:30分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张钧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在充分了解所审议事项的前提下,对审议事项进行逐项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98.50亿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将依据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用于安排公司本年度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快捷保理融资业务、供应链金融业务、商票保贴及商票保证业务等。
2025年银行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 | 银行名称 | 授信额度(亿元)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 6.00 |
2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10.00 |
3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3.00 |
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 8.00 |
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4.00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市分行 | 4.00 |
7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4.00 |
8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5.00 |
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 5.00 |
10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2.00 |
1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 1.00 |
12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5.00 |
13 |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分行 | 4.00 |
1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2.00 |
15 | 中国进出口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5.00 |
16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 5.00 |
17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4.00 |
18 |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分行 | 3.00 |
19 |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石河子兵团分行 | 14.00 |
2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河子兵团分行 | 4.00 |
21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 0.50 |
合计 | 98.50 |
此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6年度银行授信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向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共计8亿元的担保,用于其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等,其中:向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新增5亿元担保,向新疆天富能源售电有限公司新增3亿元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办公会,依据相关规则
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授权有效期内适当调剂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上述子公司预计担保中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此担保事项有效期限为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2026年度新增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计划之日止。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151《关于预计2025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3、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且已完成股份注销,同意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总股本的条款做相应修订,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会对本次《公司章程》涉及变动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152《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4、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测算,在市场价格不发
生较大变动以及公司关联交易业务范围不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2025年度公司预计向关联方采购各种原材料及商品不超过6,00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各种产品不超过50,00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不超过5,500.00万元,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不超过93,000.00万元,其他交易不超过2,000.00万元。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153《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新增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临154《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