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13:30时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全体监事独立履行职责。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肖炜丹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选举肖炜丹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换届之日止。肖炜丹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
肖炜丹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0月出生,硕士学历。2001年7月至2018年11月就职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软件开发工程师、UMTS产品方案经理、GSM/UMTS产品市场总监、方案经营一分部无线产品总监,FDD产品市场总监等职务。2018年11月加入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经营管理中心副总监等职务,202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人资行政总监。2024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肖炜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