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6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10:00时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卫方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投资者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