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1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洪余和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临051号)。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