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4年12月30日以书面审议、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截至2024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15名董事的书面表决票。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考核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为: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俊杰回避表决。
董事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对本议案进行了预先审阅,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