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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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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0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Huaye Plastics Machinery Co.,Ltd.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本次发行股票拟在创业板上市,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1-1-1

声明及承诺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1-1-2

致投资者的声明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1、促进技术创新,驱动行业转型升级

公司深耕于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成型设备的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自创立以来,公司坚持自主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紧跟塑料机械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根据市场需求对螺杆、机筒产品的工艺技术进行优化并开展前瞻性研发。2014年至2019年,公司连续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塑机辅机及配套件行业5强企业”,2023年至2024年公司再次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塑机辅机及配套件行业7强企业”,为螺杆、机筒产品领域内唯一获得该项殊荣的企业。

公司通过积极参与相关行业及团体标准起草和制定,及时跟进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相关技术发展的方向,开展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进一步提升了公司行业地位,保持自身技术优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参与了5项行业及团体标准起草和制定。

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将借助资本市场,进一步提高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智能化水平,驱动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由传统工艺向智能制造转型升级。

2、吸引专业人才,巩固行业地位

公司秉持“专注专业、超越卓越”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为股东创造可持续的经济回报,成为全球领先的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企业。人才是公司竞争成功的根本。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技术研发和全球化市场销售人员等专业人才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公司专业人才仍相对不足。公司深知,上市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一步,不仅可以增强公众对公司的认知和信任,还能提升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和粘性,巩固公司在国内塑料机械行业领先地位。

3、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弘扬企业家精神

通过本次发行上市,公司将严格规范信息披露、分红、减持等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的作用,实现并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和规范化经营。同时,公司将持续弘扬企业家精神,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回

1-1-3

报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为推进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发行人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发行人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的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及募集资金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智能化技改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进行的产业化扩展,项目的实施建设有助于缓解公司日益凸显的产能压力,有效解决发行人产能紧张的问题,满足下游的市场需求;“智能化技改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智能化生产和管理水平;“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有效升级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可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杠杆,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未来行业发展趋势,谨慎考虑、研究后确定的,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四、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秉持“专注专业、超越卓越”的经营理念,致力成为全球领先的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企业,将“华业”打造成产业内一流的国际品牌。公司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拓展产品研发创新,使产品工艺技术和质量标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塑机市场,建立与世界顶级品牌企业紧密的合作关系,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市场份额,并做大做强。

发行人董事长(签字):

夏增富

1-1-4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最终发行数量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公司股东本次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00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5

目 录

声明及承诺 ...... 1

致投资者的声明 ...... 2

发行概况 ...... 2

目 录 ...... 5

第一节 释义 ...... 9

第二节 概览 ...... 13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3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7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7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9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 20

六、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情况 ...... 24

七、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4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5

九、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7

十、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 28

十一、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 ...... 28

十二、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8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9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9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32

三、其他风险 ...... 3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35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5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架构 ...... 43

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 44

1-1-6五、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 46

六、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 51

七、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 51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 51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 51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 56

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重要协议及履行情况 ...... 63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二年变动情况 ...... 63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 64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 65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 65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 67

十七、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及相关安排情况 ...... 69

十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71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74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 7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 87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11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14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18

六、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情况 ...... 129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 130

八、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 139九、安全生产情况 ...... 140

十、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41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42

一、财务报表 ...... 142

1-1-7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 148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150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50

五、非经常性损益 ...... 168

六、主要税种及税率 ...... 168

七、主要财务指标 ...... 170

八、经营成果分析 ...... 171

九、财务状况分析 ...... 198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 223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 228

十二、公司盈利预测信息 ...... 228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31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34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 234

二、未来发展规划 ...... 236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39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239

二、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 24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 ...... 242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 244五、发行人独立性 ...... 244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 246

七、发行人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 246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259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 259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 259

1-1-8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 268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269

一、重要合同 ...... 269

二、对外担保情况 ...... 271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271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规情况 ...... 271

第十一节 声明 ...... 272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72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273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一) ...... 27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 ...... 275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276

五、审计机构声明 ...... 277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278

七、验资机构声明 ...... 279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 280

第十二节 附件 ...... 281

一、目录 ...... 281

二、查阅方式 ...... 281

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282

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285

五、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305

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306

七、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308

八、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309

九、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321

1-1-9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基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浙江华业、股份公司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华业有限、有限公司浙江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定海华业舟山市定海区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后更名为“浙江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浙江华鼎浙江华鼎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宁波华业宁波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宁波华有宁波华有液压机械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宁波华帆宁波华帆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舟山华联舟山华联热处理工业有限公司,曾为发行人子公司,已于2020年9月22日注销
顺德分公司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发行人分公司
德商银行浙江定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鼎的参股公司
舟山融生舟山融生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为发行人参股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0日注销
舟山金投舟山群岛新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海洋产业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股东
华业咨询舟山市华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玺阳华国舟山玺阳华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舟山华寅舟山市华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舟山启盛舟山启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玺阳投资宁波玺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宁波富悦宁波富悦科贸有限公司
伊之密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0415.SZ
华研精机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138.SZ
泰瑞机器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89.SH
大同机械大同机械企业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118.HK
海天国际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代码:1882.HK
震雄集团震雄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57.HK
富强鑫富强鑫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博创智能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联塑机器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KraussMaffei、克劳斯玛菲德国克劳斯玛菲·贝尔斯托夫集团(KraussMaffei Berstorff GmbH),克劳斯(股票代码:600579.SH)下属子公司
Demag、住友德马格日本住友重机械工业株式会社、德马格塑料集团(Sumitomo

1-1-10

(SHI) Demag Plastics Machinery GmbH)
Milacron、米拉克龙美国米拉克龙集团(Milacron Holdings Corp.)
Davis-Standard、戴维斯标准美国戴维斯标准集团(Davis-Standard LLC)
Husky、赫斯基加拿大赫斯基集团(Husky Injection Molding System Ltd)
Engel、恩格尔奥地利恩格尔集团(ENGEL AUSTRIA GmbH)
Shibaura、芝机精密日本芝浦机械集团(Shibaura Machine)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拟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
招股说明书《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草案)》《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保荐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天健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亚太评估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
二、行业术语
HRC60Rockwell Hardness,洛氏硬度60
HV800维氏硬度,数值代表检测硬度时使用的压力值
HKKnoop Hardness,努氏硬度
PVD镀膜工艺Physical Vapor Deposition,物理气相沉积镀膜工艺
MIMMetal Injection Molding,金属注射成型
Ra光洁度与粗糙度
40Cr40Cr钢,是我国GB的标准钢号,是机械制造业使用最广泛的钢之一
42CrMo42铬钼,一种合金结构钢,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及可加工性
38CrMoAl38铬钼铝高级氮化钢,具有高耐磨性,高疲劳强度和高强度特点
PAPolyamide,尼龙
PCPolycarbonate,聚碳酸酯
PPPolypropylene,聚丙烯
PTAP-phthalic Acid,对苯二甲酸
PPRPolypropylene-Random,无规共聚聚丙烯

1-1-11

PETPolyethylene glycol Terephthalate,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
PBTPolybutylene Terephthalate,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
LCPLiquid Crystal Polymer,液晶高分子聚合物
PMMAPolymethyl Methacrylate,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ABSAcrylonitrile butadiene Styrene copolymers,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
CACellulose Acetate Fibre,醋酯纤维
CPCellulose Propionate,丙酸纤维
45号钢油钢,一种优质碳素结构钢
母材在焊接工程中被焊接的一种材料
堆焊用电焊或气焊法把金属熔化,堆在工具或机器零件上的焊接法
去应力用于消除经焊接、淬火、安装等工序后材料内部残余应力的一种热处理方法
粗磨去除毛坯的大部分余量,成果保持到大致几何形状与粗糙度
精磨粗磨之后进行,成果保持精确的几何形状及精细的裂纹深度
粗抛一种用粗抛光磨料或硬轮对工件表面进行磨削、磨光或研磨,降低表面粗糙度的加工
精抛抛光的最后程序,使被抛光物件的表面获得镜面光亮
粗车机械加工工艺中的粗加工工序
精车机械加工工艺中的精加工工序
淬火把钢加热到临界温度以上,保温一定时间,以大于临界冷却速度进行冷却,从而获得以马氏体为主的不平衡组织的一种热处理工艺方法
珩磨用镶嵌在珩磨头上的油石对精加工表面进行的精整加工
铰孔铰刀从工件孔壁上切除微量金属层,以提高其尺寸精度和孔表面质量的方法
电镀利用电解作用使金属或其他材料制件的表面附着一层金属膜的工艺,可以起到防止腐蚀,提高耐磨性、导电性、反光性及增进美观作用
热处理将金属材料适当地加热,再适当地冷却,以调整金属结晶形态的过程。通常包括淬火、退火、回火、正常化等的处理
机加工机械加工工艺
调质改善钢铁材料综合力学性能的热处理工艺
氮化在一定温度下一定介质中使氮原子渗入工件表层的化学热处理工艺
锁模注射时为克服型腔内熔体对模具的涨开力,注塑机施加给模具的锁紧力
油缸将液压能转变为机械能的、做直线往复运动(或摆动运动)的液压执行元件
气缸引导活塞在缸内进行直线往复运动的圆筒形金属机件
花键一种扭矩传递部件,由外花键和内花键组成
一种用圆形能旋转的多刃刀具切削金属的专用设备
塑机塑料机械
注塑机注射成型机,将热塑性塑料或热固性塑料利用塑料成型模具制

1-1-12

成各种形状的塑料制品的主要成型设备
全电注塑机全电动注塑机是一种全部动力都由电力供给的加工注塑机
挤出机螺杆挤出机,属于塑料机械的种类之一
吹塑机中空吹塑机,将液体塑胶喷出来之后,利用机器吹出来的风力,将塑体吹附到一定形状的模腔,从而制成产品的塑料加工机器

注:招股说明书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内”、“不超过”、“不低于”,都含本数;“以外”、“低于”、“超过”不含本数。

1-1-13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重大事项提示中的特别风险提示

1、业绩下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0,772.84万元、78,173.28万元、73,588.92万元和43,279.1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533.27万元、8,157.97万元、7,029.42万元和4,469.1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受到包括市场需求、市场竞争、原材料成本、销售价格等因素的影响,如公司在未来无法有效地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或下游市场的需求减少,或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价格下降,或原材料成本增加且无法转嫁给下游客户,公司可能面临业绩持续下滑的风险,具体如下:

1)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导致市场需求下降

塑料机械行业具有周期性波动的特征,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业绩与下游行业波动密切相关,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比率变动情况金额/比率变动情况金额/比率变动情况金额/比率
营业收入43,279.18/73,588.92-5.86%78,173.28-3.22%80,772.84
营业成本32,612.14/54,798.70-4.48%57,367.34-0.47%57,635.95
主营业务毛利率24.82%下降0.91个百分点25.73%下降1.19个百分点26.92%下降2.16个百分点29.08%
净利润4,511.50/7,056.16-13.57%8,164.23-14.97%9,602.15

注:出于报告期内毛利率可比性考虑,如无特别说明,在本表及以下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分析中,已剔除主营业务成本中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费。

2022年至2023年,受塑料机械行业阶段性调整周期影响,公司产品的市场需求下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此外,公司经营业绩亦受到终端应用领域需求影响。报告期内,汽车、家用电器和3C产品行业为公司产品主要的终端应用领域。2022年至2023年,除汽车行业持续向好外,家用电器和3C产品行业

1-1-14

不同程度的呈现阶段性下降态势。例如,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统计数据,2022年家电行业全年国内累计销售额7,307.2亿元,同比下滑9.5%;根据IDC统计数据,2022年和2023年,中国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分别约为2.86亿台和2.71亿台,同比分别下降13.2%和5.0%。

未来,若塑料机械行业因进入调整周期导致行业需求下降,或因公司产品相关终端应用领域需求下降进而传导至公司,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主要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

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圆钢。报告期内,公司圆钢采购金额分别为28,645.38万元、22,323.42万元、23,171.01万元和16,149.05万元,占采购总额比分别为80.02%、78.52%、77.25%和78.54%,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圆钢的采购单价存在一定波动,公司的生产成本也受圆钢采购价格波动影响有所变动。公司采购钢材的平均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
圆钢(元/t)5,162.27-5.30%5,451.25-7.52%5,894.201.89%5,784.93

注:公司采购的钢材主要以kg或t为计量单位,少部分以pc、mm为计量单位,上述数据为以kg及t单位计量的不含税价格。

公司以2023年、2024年1-6月的数据为基准,在其他因素保持不变且不考虑因原材料价格变动与客户协商调价等因素影响的情况下,假设原材料价格向上浮动5%、10%的情况下,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和利润总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
基准主营业务毛利率24.82%25.73%
利润总额5,176.048,138.32
原材料价格上升5%主营业务毛利率23.18%24.07%
利润总额4,475.956,940.05
原材料价格上升10%主营业务毛利率21.54%22.42%
利润总额3,778.885,743.00

由于公司不存在定期与客户进行价格调整的情形,因此无明确的调价周期。一般而言,当原材料现货价格波动较大时,双方可以协商重新定价。倘若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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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供需变动等因素的影响,圆钢等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而公司产品价格未能及时调整,无法有效转移或消化波动风险,则需公司自行承担变动成本,可能对公司毛利率及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3)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对主要客户销售价格下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有所波动,主要系:(1)受钢材现货价格大幅波动的影响;(2)受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公司采取了更加灵活的销售策略,对部分客户的产品价格调减。具体如下:

2021年,公司基于钢材现货价格大幅上升的情况,对主要客户产品价格调增;2022年和2023年,受下游塑料机械行业阶段性周期调整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且钢材现货价格有所下降,公司采取了更加灵活的销售策略,公司部分主要客户的产品价格持续下调。未来,如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主要客户进一步要求下调产品价格,或钢材现货价格大幅上升而公司无法及时调增产品销售价格,则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研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的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保持在97%以上,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螺杆、机筒对技术要求较高,因此技术研发能力是企业在行业中获得长期发展的重要条件。

如果公司对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及公司技术研究方向缺乏前瞻性判断,公司的研发投入与市场发展不相吻合,则公司所研发的技术成果将难以转化为市场化产品及服务,无法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可能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16,299.85万元、18,384.69万元、18,963.72万元和26,525.4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18%、23.52%、

25.77%和30.64%。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名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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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别为23.85%、27.45%、27.16%和35.45%,整体有所上升。若主要客户经营状况、信用状况或履约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且公司采取的收款措施未达预期成效,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4、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26,551.55万元、21,507.17万元、21,472.91万元和24,342.04万元,占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2.31%、

17.55%、17.43%和18.2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8,756.71万元、7,341.79万元、7,464.28万元和9,535.27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2.98%、34.14%、34.76%和39.17%,占比有所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主要为圆钢、刀具,公司未对原材料计提跌价准备。此外,报告期内,公司亦存在部分库龄较长的存货。

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进行存货减值测试。若未来市场需求发生变化,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市场价格下降,可能存在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存货跌价的风险。

5、盈利预测风险

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90,647.06万元,同比增长23.18%;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25.35万元,同比增长31.24%;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22.28万元,同比增长37.77%。

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同时还可能受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差异,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

(二)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发行上市后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及长期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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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享有。

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上市后三年内利润分配计划及长期回报规划,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三)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4年4月26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夏增富
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
控股股东夏瑜键实际控制人夏增富、夏瑜键、沈春燕
行业分类通用设备制造业(CG34)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款银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保荐人律师: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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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按【●】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发行市净率【●】倍(按【●】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及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票)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战略投资者、询价对象以及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等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智能化技改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及承销费用:【●】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用:【●】万元
律师费用:【●】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万元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发行费用均由发行人承担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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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深耕于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成型设备的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主要应用于注塑机、挤出机等塑料成型设备。注塑成型设备(又称注塑机)是塑料机械行业的重要分支,是我国塑料机械行业产量最大、产值最高、出口最多的产品。注塑成型设备生产的塑料制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用电器、3C产品、塑料包装、塑料建材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0,772.84万元、78,173.28万元、73,588.92万元和43,279.18万元。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是专业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制造商,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开发和生产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并向客户销售,从而获取收入、实现盈利。未来,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继续加强产品研发创新,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生产模式、销售模式等主要经营模式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一/(四)主要经营模式”。

(三)竞争地位

公司深耕于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属于塑料机械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细分行业。公司是较早进入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的企业之一,通过近30年不断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领先的定制化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商。

2014年至2019年,公司连续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塑机辅机及配套件行业5强企业”,2023年至2024年公司再次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塑机辅机及配套件行业7强企业”,为螺杆、机筒产品领域内唯一获得该项殊荣的企业。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至2023年,公司在我国塑料机械用螺杆、机筒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10%、12%、12.5%,市场排名均为第一名。

公司凭借自身积累的工艺技术以及产品质量,已成功进入世界主要塑料成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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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制造商的供应体系,成为一家具备全球化供应能力的定制化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商,产品不仅供应国内市场,还远销加拿大、美国、德国、印度、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目前,公司与国内外众多头部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境外客户主要包括恩格尔(Engel)、赫斯基(Husky)、克劳斯玛菲(KraussMaffei)、住友德马格(Demag)、米拉克龙(Milacron)、戴维斯标准(Davis-Standard),境内客户主要包括伊之密、富强鑫、大同机械、海天国际、泰瑞机器、华研精机、震雄集团等。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原材料采购等相关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和“第五节/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成型设备的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发行人深耕于塑料机械行业,从生产实践及研发应用中形成了较为丰富的技术积淀与行业经验,并于2019年6月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发行人创新、创造、创意主要特征及新旧产业融合主要体现在:

(一)发行人具有创新、创造、创意特征

1、发行人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自主研发为导向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公司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螺杆、机筒、哥林柱等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掌握了配方、加工制造、表面处理等生产全工艺流程核心技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研发与生产体系,为业务的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为了巩固和提高公司在国内外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的竞争力,公司持续进行产品的研发与创新。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和沉淀,公司自主研发的“多轴联动的螺杆抛光机抛光技术”、“机筒螺杆耐磨层制作技术”、“锥双机筒中耐磨层的应用”、“锥双机筒挤出段镶嵌耐磨条技术”等一系列核心技术解决了螺杆、机筒普遍存在的易磨损问题,增加了产品的使用寿命,使螺杆挤出稳定,混料充分,塑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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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得到提高。公司被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为“浙江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并荣获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技术创新活力奖”。

2、发行人创造性的开拓了HPT系列全硬单螺杆产品,并牵头起草和制定了相关行业标准随着全电注塑机的普及和推广,下游客户对相关螺杆产品的强度、精度等关键参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凭借在螺杆产品研发、生产过程中积累的工艺技术,创造性的开拓了HPT系列全硬单螺杆产品,可满足全电注塑机高速、高压和高温注射成型工艺的要求。

通过工艺技术优化、设备改进,公司HPT系列全硬单螺杆实现了性能的全面提升。在工艺技术优化方面,公司采用真空淬火热处理工艺,使全硬单螺杆芯部硬度与表面硬度保持一致,从而增强了螺杆的整体强度,且不易因加热反弹变形,提高了全硬单螺杆在不同环境下的使用寿命。在加工设备改进方面,公司在传统抛光设备上做了技术优化改进,自主研发了“多轴联动的螺杆抛光机抛光技术”的核心技术,并形成了相关发明专利,大幅提升了螺杆表面抛光的效率及精度,抛光后的螺杆底径和外径的同心度可达到0.05mm以内,并且产品光泽均匀,表面粗糙度达到Ra0.2?m以下。目前,公司的HPT系列全硬单螺杆产品已成功进入伊之密、恩格尔等国内外知名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的供应链体系。

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参与起草和制定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T/ZZB0873—2018”《塑料机械用全硬单螺杆》,公司的全硬单螺杆产品荣获浙江制造认证。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品字标浙江制造”品牌建设的意见》(浙市监质〔2019〕6号),“浙江制造”标准的定位是应达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

3、发行人被认定为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受到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主要客户的充分认可

发行人始终坚持以智能制造、绿色生产为引领,坚持自主技术创新的发展理念。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过积极参与相关行业及团体标准起草和制定,及时跟进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相关技术发展的方向,开展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进一步提升了发行人行业地位,保持自身技术优势。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参与了5项行业及团体标准起草和制定,拥有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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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先后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并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认定为“塑机辅机及配套件5强”企业。2019年6月,公司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8〕381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中的佼佼者,是专注于细分市场,聚焦主业,不断提升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在改善经营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实现创新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公司与国内外众多知名塑料成型设备生产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发行人被评为芝机精密(原东芝机械)“优质供应商”;Milacron“5年最具价值合作伙伴”;Husky“2018年度供应商”等。

(二)发行人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1、发行人工艺模式创新优势明显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生产工艺模式进行不断创新,主要为对生产工艺优化与生产设备改进。公司在提升生产设备使用效率同时,积累了丰富的生产经验及技术优势,凭借突出的产能及工艺优势,公司可针对不同客户的需求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产品结构,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在生产工艺方面,公司对现有工艺不断进行创新升级,实现了调质、离心浇铸、氮化及电镀等业内主流工艺的全覆盖。其中,为了使钢材的韧性、塑性和强度等综合机械性能得到最大程度的提升,公司在机加工前对所有的钢材进行了调质处理,并掌握了业内领先的卧式全自动调质流水线。传统的井式调质方式极易使钢材加热不均匀而影响硬度,也容易受淬火液温差的影响使钢材两端产生硬度差异。而公司掌握的卧式全自动调质流水线,淬火、回火等多道工序全自动完成,使材料表面及芯部硬度一致,抗拉强度和屈服强度达到业内领先水平,并在大幅提升产能的前提下,能耗较传统调质工艺大幅降低。

在设备改进方面,公司结合传统离心浇铸工艺,自主研发了机筒螺杆耐磨层制作技术并创造性的应用于螺杆、机筒产品,形成了“一种螺杆机筒耐磨层的制作方法及其加工装置”的发明专利,具有生产效率高、环境污染少、能源消耗低的特点,同时还能大幅提高浇铸合格率。传统双金属浇铸设备需要根据不同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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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规格,人工设定不同的加热时间和保温时间,并根据规格大小人工输入不同的离心线速度,因此经验因素对产品稳定性具有重要影响。而公司的机筒螺杆耐磨层制作技术,通过机筒内腔中的耐磨粉末受热均匀,克服了机筒在加热炉中两端受热温度低而中间温度高的缺陷,使耐磨粉在同样温度下被熔化、氧化,从而使熔融液均匀地覆盖于机筒的内腔的内周面上,使耐磨层的性能完全一致。

2、发行人积极推进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实现业态创新公司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近年来,随着注塑成型设备迭代更新速度加快,配套件产品精细化的需求也相应增加。为满足客户个性化、专业化和功能化的产品需求,公司为部分主要客户提供从前期技术分析、产品研究开发、生产制造到后期专业技术支持服务等全流程的定制化服务,不仅增加了客户粘性,也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的研发能力。在发展过程中,公司深入了解在细分领域内的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并在产品加工、工艺流程设计和优化等多方面持续投入研发资源,从而在细分领域内形成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技术和产品。经过多年的迭代积累,公司螺杆、机筒、哥林柱等核心产品具有各异的性能,可以较好满足下游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发行人于2018年7月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根据《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工信部联产业〔2016〕231号),服务型制造,是制造与服务融合发展的新型产业形态,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3、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与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形成历史性交汇,基于信息物理系统的智能装备、智能工厂等智能制造将引领制造方式的变革;同时塑料机械行业在我国制造业数字化的带动下,制造和服务加快融合,个性化、定制化、智能化生产将逐渐成为主体形态。公司积极利用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布局工业互联网,打造了基于物联网的螺杆产业链协同平台,实现了部门间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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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生产、办公协同,打造智能制造、智能装备、智能车间,以螺杆定制化解决方案,实现了工厂数字化、透明化。公司于2017年被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为“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企业”。

六、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情况

(一)发行人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要求

公司专注于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G34;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通用零部件制造业中的机械零部件加工小类,行业代码为C3484。

发行人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五条规定的原则上不支持其申报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的行业或禁止类行业,符合创业板行业领域要求。

(二)发行人符合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要求

发行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四条第二款的要求,具体如下:

创业板定位相关指标二是否符合指标情况
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是 □否发行人最近三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为6,583.30万元
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5%,或者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是 □否发行人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为7.36亿元

七、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4.6.302023年度 /2023.12.312022年度/2022.12.312021年度/2021.12.31
资产总额133,349.23123,224.12122,541.99119,026.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7,294.7882,735.2375,524.9573,186.1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97%32.04%37.49%33.62%
营业收入43,279.1873,588.9278,173.2880,772.84
净利润4,511.507,056.168,164.239,6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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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1-6月/2024.6.302023年度 /2023.12.312022年度/2022.12.312021年度/2021.12.3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69.127,029.428,157.979,533.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04.396,621.267,500.299,114.4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41.171.361.5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41.171.361.5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6%8.89%11.05%13.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3.7610,909.1912,263.069,056.61
现金分红--6,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06%3.12%2.77%2.62%

八、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业务经营模式、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二)2024年度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的实际经营业绩,并以本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编制了本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表,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根据《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已审计实现数2024年度预测数据预测同比变动
1-6月已审计实现数7月未审实际数8-12月预测数合计
营业收入73,588.9243,279.187,902.6139,465.2890,647.0623.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029.424,469.12952.573,803.669,225.3531.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21.264,404.39952.993,764.909,122.2837.77%

2024年度,公司预测实现营业收入90,647.06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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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预测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25.35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

31.24%;公司预测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22.28万元,较2023年度增长37.77%,公司预测2024年度经营情况良好。公司盈利预测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十二、公司盈利预测信息”。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时应谨慎使用。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阅读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全文。

(三)2024年1-9月主要财务信息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阅报告》(天健审〔2024〕1-856号),公司2024年1-9月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134,262.55123,224.128.96%
负债总额43,715.7340,294.588.49%
所有者权益合计90,546.8282,929.549.1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0,298.9382,735.239.14%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34,262.5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8.96%;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0,546.8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9.19%。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有所增长,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为稳定。

2、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1-9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66,538.9454,908.1521.18%
营业利润8,602.605,843.2547.22%
利润总额8,598.595,842.4447.17%
净利润7,481.645,084.0047.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28.055,071.1246.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36.724,641.8758.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7.444,286.08-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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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66,538.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36.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06%。

发行人2024年1-9月经营业绩同比实现增长,主要原因系:(1)发行人下游塑料机械行业景气度持续复苏,叠加国家“以旧换新”等产业政策支持,行业需求快速增长;(2)发行人紧贴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与海天国际、伊之密等下游主要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下游行业景气度快速复苏的背景下,发行人凭借自身积累的工艺技术以及产品质量迅速响应响应需求,在手订单快速增长;(3)在保持与存量优质客户合作的同时,发行人加强产品研发创新和市场开拓力度,持续开发新的优质客户,为未来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提供有力保障。

2024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67.44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系2024年以来塑料机械行业持续复苏,行业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收入规模有所增长,导致经营性应收增长较快所致。

公司2024年1-9月经营情况分析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九、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交所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的通知》,“一、新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自新规则发布之日起施行。尚未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新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已经通过本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的拟上市公司,适用原规则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条件。”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已于2023年2月13日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仍适用原规则。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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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十一、募集资金运用及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39,811.3839,811.38
2智能化技改项目2,927.402,927.40
3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461.604,461.60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20,000.0020,000.00
合计67,200.3867,200.38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秉持“专注专业、超越卓越”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全球产业的领导者和顾客首选的业务合作伙伴。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二、未来发展规划”。

十二、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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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可能直接或间接对发行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创新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客户对产品的定制化需求较高,产品和技术的持续创新能力日渐成为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产品不断迭代和升级,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螺杆、机筒、哥林柱等产品的市场发展趋势,及时根据下游客户日益复杂的工艺要求而提高生产技术、研发能力,或公司不能继续保持技术领先优势,不能开发更多的新产品,公司可能面临技术落后、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从而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较大影响。

(二)技术风险

1、技术研发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的销售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保持在97%以上,是公司主要的收入和利润来源。螺杆、机筒对技术要求较高,因此技术研发能力是企业在行业中获得长期发展的重要条件。

如果公司对未来市场发展趋势及公司技术研究方向缺乏前瞻性判断,公司的研发投入与市场发展不相吻合,则公司所研发的技术成果将难以转化为市场化产品及服务,无法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可能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核心技术泄密与关键技术人员流失的风险

公司深耕于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近30年,掌握了多项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培育了一支专业高效的技术团队,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产品创新和研发流程。公司已通过申请专利对核心技术进行保护,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若公司专利保护措施不力、保密措施管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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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或者公司的关键技术人员流失且无法及时有效补充,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业绩下滑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一/(一)重大风险提示/1、业绩下滑风险”。

2、产品结构较为单一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螺杆、机筒、哥林柱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88%、98.21%、98.73%和98.94%,产品结构较为单一。由于主要产品螺杆、机筒、哥林柱销售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公司的盈利水平,如果下游行业的市场需求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拓展进度不及预期等,将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3、重要客户流失风险

公司通过多年的市场拓展,与伊之密、富强鑫、海天国际、大同机械、克劳斯玛菲等国内外众多知名塑料成型设备生产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若公司与现有大客户的合作关系发生不利变化,出现重要客户流失,同时公司后续市场及新客户拓展不达预期,导致公司订单规模下降,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4、能耗双控和限电风险

电力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必备能源,电力供应不足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实际产量。2021年8月以来,国家发改委陆续颁布了《2021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和《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等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上述政策目标指导下,全国各地相继出台“能耗双控”政策,对部分企业实行限电、限产。如未来“能耗双控”政策进一步升级,则可能导致公司被迫限产或停产,造成无法按照订单要求及时交付产品、生产设施闲置等情况。除此之外,发行人上游供应商和下游客户的限电、限产而导致其长期停产停工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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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5、其他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533.27万元、8,157.97万元、7,029.42万元和4,469.12万元,经营业绩波动较大。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披露了各项已识别的风险,部分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如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应收款项回收、存货跌价等风险。除此之外,公司亦会面临其他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出现波动,并导致公司经营业绩波动。如未来宏观经济波动导致主要圆钢价格波动加大,或公司下游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需求出现萎缩等情形,公司将有可能出现上市当年营业利润下滑50%以上甚至发生亏损的情形。

(四)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9.08%、26.92%、25.73%和24.82%(剔除运费后)。近年来,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客户需求变化、市场竞争格局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波动。若未来公司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或者未来出现市场竞争加剧、市场需求放缓、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发生不利变化等情况,公司存在毛利率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一/(一)重大风险提示/3、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3、存货跌价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一/(一)重大风险提示/4、存货跌价风险”。

4、税收政策变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享受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六、主要税种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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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来相关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不再具备享受部分或全部优惠政策的资格,则公司及子公司所适用的税率可能出现较大变化,从而对公司的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5、盈利预测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一/(一)重大风险提示/5、盈利预测风险”。

(五)内控及法律风险

1、公司未来规模扩张引致的管理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本次发行上市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和募投项目实施,公司的业务和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生产、销售、管理、研发人员数量将继续增加,对公司的管理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而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将可能引发相应的管理风险,并对公司未来发展和整体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夏增富、夏瑜键、沈春燕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支配公司78.02%的表决权比例。本次发行完成后,实际控制人仍将对公司保持控制地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但仍可能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对公司经营决策、财务等产生重大影响,从而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属于塑料机械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细分行业,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注塑机、挤出机等塑料成型设备。塑料机械行业是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工业母机”,亦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用电器、3C产品等国计民生行业。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塑料机械应用领域的相关产品属于国家鼓励类产品。如果未来行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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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深耕于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的下游客户主要为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近年来,我国塑料成型设备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塑料成型设备已成为我国塑料机械行业产量最大、产值最高、出口最多的第一大类产品。如果未来塑料机械行业增速放缓或下降,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三)行业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螺杆、机筒、哥林柱,属于塑料机械行业中的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总体而言,我国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较为激烈。

随着下游市场对螺杆、机筒产品的性能、质量、供应能力等要求的不断提升,市场竞争将越发激烈。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和变化趋势,不断开拓新的市场、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品技术水平、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增强议价能力,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发行失败风险

公司本次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开发行股票,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发行上市相关文件须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报送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本次发行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及最终取得同意注册决定的时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同时,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也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况、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公司存在因发行认购不足等情况导致发行中止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将会受宏观政策、市场需求、技术进步等方面不确定性的影响。若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场环境、客户需求、技术水平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将可能影响项目的实施效果,从而对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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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一定风险。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到位会使得公司净资产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效益转化需要一定的周期,短期内募投项目无法产生经济效益,公司在发行当年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受到股份增加摊薄而下降,存在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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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Huaye Plastics Machinery Co., Ltd.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夏增富
成立日期1994年4月26日
整体变更日期2020年12月29日
住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
邮政编码316031
电话号码0580-8052292
传真号码0580-8051108
互联网网址www.huaye-machinery.com
电子信箱ir@huaye-machinery.com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许炜炜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电话号码0580-8052292

二、发行人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发行人系由浙江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注册资本为6,000.0000万元。发行人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股东变化示意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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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

1、1994年4月,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解除挂靠关系,定海华业设立

(1)解除挂靠的情况说明

定海华业前身为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设立时存在挂靠为乡办集体企业的情况,其实际最终出资人为夏增富、沈春燕,出资不存在集体资产成份。1994年4月8日,夏增富、沈春燕、沈华杰签订了《私营企业合伙协议书》,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改制为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其中,夏增富、沈春燕系夫妻关系,分别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副总经理,沈华杰系沈春燕之弟,任副总经理。1994年3月末,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净资产为63.60万元,以65.00万元作为改制后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定海华业本次出资瑕疵及解决情况参见本节“二/(五)出资瑕疵及解决情况”。根据《私营企业合伙协议书》和《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夏增富出资32.50万元、沈春燕出资19.50万元、沈华杰出资13.00万元,其中,沈华杰出资部分系为沈春燕代持,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夏增富32.5050.00%
2沈春燕19.5030.00%
3沈华杰13.0020.00%
合计65.00100.00%

1994年4月16日,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向舟山市定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交《申请报告》,申请改制为私营企业。1994年4月18日,根据舟山市定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金塘工商所出具的意见:“该申请企业前身为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名为集体企业,实为个体经济,现要求转变企业性质为私营企业,该申请企业有较大的生产规模和社会影响,具备开办私营企业的条件。”同时,提请舟山市定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核。

1994年4月26日,经核准,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完成解除挂靠关系的工商变更登记,设立“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并领取了舟山市定海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14872588-5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3月31日,天健会计师对上述出资情况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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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资复核,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37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9月16日,华业有限已收到出资者缴纳的注册资本65.00万元。定海华业设立时,沈华杰持有的股份系为沈春燕代持,股权代持的形成背景及还原过程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四)发行人历史沿革中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2)有权部门对解除挂靠的确认情况

1993年,发行人前身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成立时,限于历史环境和政策,当时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拥有较高的信誉,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而个人开办企业及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较为困难,挂靠集体企业办理企业设立审批手续及后续运营相关手续便捷、高效;在当时时代背景和政策环境下,个人开办的私营企业挂靠集体企业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故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设立时挂靠集体企业,其实际最终出资人为夏增富、沈春燕,出资不存在集体资产成份。2018年10月17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出具了《企业产权确认的函》,确认:华业有限的创立出资与舟山市定海区山潭乡乡镇企业办公室无关联,并无集体或国有产权。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8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分别出具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关于确认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函》(舟新金委函〔2021〕7号)、《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确认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历史沿革中有关事项的函》,共同确认:

“一、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设立时即为挂靠乡办集体的私营企业,定海区山潭乡乡镇企业办公室自始未对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进行投资、未收回任何投资或分红款、未参与过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的管理经营和利润分配,该厂性质实质上为私营企业;

二、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解除挂靠及改制为私营企业事宜合法有效,符合当时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的历史投资及产权中不涉及集体或国有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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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未因挂靠集体企业享受过国家对集体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改制过程不存在侵占、损害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情形,不涉及资产、债务处置以及员工安置的情况,亦不涉及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的情形,变更至今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和潜在纠纷;

五、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解除挂靠及改制为私营企业事项从未遭受过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亦不会因前述事项存在未来将遭受相关行政处罚的潜在风险。”

2022年2月25日,舟山市人民政府出具了《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前身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确认意见》,确认:经研究,认为上述文件中所述事项符合当时的实际情况,同意上述文件中对发行人前身历史沿革有关事项的审查意见和确认意见。

综上,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解除挂靠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改制过程履行的有关程序已获取相应政府部门确认,改制过程合法有效,不涉及资产、债务处置及职工安置的情况,不存在国有或集体资产流失情形,未侵犯国有或集体利益,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相关解除挂靠的行为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根据华业有限生产经营发展需要,2020年10月26日,经华业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华业有限注册资本由2,666.10万元增至6,000.00万元,增资方式为资本公积转增。

2022年3月31日,天健会计师对上述资本公积转增情况进行了验资复核,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1-37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确认截至2020年10月31日,华业有限已将资本公积3,333.90万元转增实收资本。

2020年10月27日,华业有限办理了上述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华业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夏瑜键2,250.4837.51%
2沈春燕1,125.241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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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3夏增富1,111.4818.52%
4舟山金投(SS)520.118.67%
5王建立339.275.65%
6海洋产业(SS)320.075.33%
7华业咨询193.803.23%
8玺阳华国139.552.33%
合计6,000.00100.00%

(三)股份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情况

2020年12月24日,经华业有限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华业有限现有股东作为发起人,以截至2020年10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为基数按比例折合股本6,000.00万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8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审[2020]1-1193号”《审计报告》。经审计,截至2020年10月31日,华业有限净资产为56,099.49万元。

2020年12月21日,亚太评估出具“亚评报字[2020]第204号”《资产评估报告》。经评估,截至2020年10月31日,华业有限净资产评估值为82,826.04万元。

2020年12月24日,天健会计师出具“天健验[2020]1-192号”《验资报告》。经审验,截至2020年12月24日,发行人已收到全体出资者所拥有的截至2020年10月31日华业有限经审计的净资产56,099.49万元,按比例折合实收股本6,000.00万元,资本公积50,099.49万元。

2020年12月29日,发行人于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了整体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换发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整体变更后,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夏瑜键2,250.4837.51%
2沈春燕1,125.2418.75%
3夏增富1,111.4818.52%
4舟山金投(SS)520.118.67%
5王建立339.275.65%
6海洋产业(SS)320.07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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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姓名股份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7华业咨询193.803.23%
8玺阳华国139.552.33%
合计6,000.00100.00%

(四)发行人历史沿革中股权代持及解除情况

1、股权代持形成的背景及原因

浙江华业前身设立时,因原股东夏增富、沈春燕对当时有效的《公司法(1993年)》第二十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理解存在偏差,认为有限公司设立需要2名以上(不包括2人)股东。因此,为满足股东人数的规定,定海华业设立时股东为3名,采取了由沈华杰替沈春燕代持部分股权的安排,办理工商登记时将沈华杰登记为股东之一。根据夏增富、沈春燕、沈华杰的访谈记录及沈春燕、沈华杰签署的声明函,基于沈春燕、沈华杰之间的亲属关系及信任,在沈华杰知晓并同意的前提下,定海华业、华业有限将沈华杰登记为名义股东,沈华杰未实际支付相应出资款,未实际参与定海华业、华业有限的经营、管理以及决策,亦未收到过定海华业、华业有限派发的红利,沈华杰所持华业有限股权为代沈春燕持有。发行人设立之初起即由夏增富、沈春燕全资控股。就前述代持事宜,沈春燕与沈华杰之间未签订具体书面的代持协议。

2、代持的解除

2000年5月12日,华业有限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同意沈华杰将其持有的华业有限的25.00%的股权转让给沈春燕。2000年6月14日,沈春燕、沈华杰签订转让协议拟解除代持关系。本次转让价格为每单位注册资本1元,股权所对应的转让金额为153.75万元。2000年6月23日,浙江省舟山市公证处出具了“(2000)浙舟证经字第250号”《股权协议书公证书》,对前述《股权协议书》进行了公证。本次股权转让未实际支付对价,主要原因系本次股权转让系代持还原,无需支付对价,不影响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至此,双方的代持关系完全解除。

2022年1月11日,沈春燕、沈华杰作为发行人历史上股权代持的被代持人和代持人就发行人股权代持关系的解除及清理情况出具了声明函,确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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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股权代持各方确认,沈华杰历史上持有的华业有限的出资额实际为沈春燕所有。沈华杰系名义出资人,不享有出资人权利;沈春燕系实际出资人,享有出资人权利;沈春燕、沈华杰之间就前述安排未签订具体书面协议;

(2)2000年6月14日,沈华杰已与沈春燕签署了《股权协议书》,并经浙江省舟山市公证处公证,沈华杰将其持有的华业有限25.00%股权转让给沈春燕,代持的股权经股权转让清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华业有限内部审议程序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后,沈华杰与沈春燕就发行人的股权代持关系已彻底解除并清理完毕;

(3)股权代持双方确认,代持股权解除并根据沈春燕的意思进行转让,相关转让股权对应的出资权益与转让时的转让股权权益相当,不存在重大差异,也不存在损害沈春燕及发行人现有股东利益的情形;

(4)股权代持双方确认,于股权代持期间,相关股东权利由沈春燕实际享有,相关股东义务和责任由沈春燕实际承担,股权代持行为不影响华业有限内部决议的有效性,能够反映沈春燕的真实意思表示;

(5)股权代持双方确认,沈华杰与沈春燕关于华业有限股权代持期间,未发生因股权代持行为导致的任何经济纠纷或争议诉讼,也未发生其他任何第三方对代持股权的权利主张或权益追索;华业有限历史上的股权代持不存在经济纠纷或潜在风险;

(6)上述股权代持关系解除后,沈春燕持有的华业有限股权为其真实持有,不存在任何委托持股的安排,不存在任何代持股权的情形,也不存在与任何第三方有委托持股、委托投资或其他协议安排。

综上,华业有限股东历史上的股权代持情形已依法解除并还原,上述各方对该等股权代持及其还原事项均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五)出资瑕疵及解决情况

发行人前身定海华业、华业有限设立及历次增资过程中存在4次出资瑕疵,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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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94年4月,定海华业设立时,夏增富、沈春燕以其拥有的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净资产进行出资,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截至1994年3月末的净资产为63.6037万元,以65.0000万元作为定海华业的注册资本;

2、1996年5月至2000年6月,定海华业及华业有限进行了三次增资,注册资本由65.00万元增至1,080.00万元,分别业经舟山市第二审计师事务所、舟山第二会计师事务所、舟山昌海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因早期资料保管不完善,部分凭证丢失,无法确认相关出资的方式。

根据定海华业及华业有限工商资料及财务凭证,上述注册资本增资至1,080.00万元的过程中,由夏增富、沈春燕以可验证的现金形式投入的出资累计

363.92万元,全部计入实收资本,无法确认出资的差额部分合计为716.08万元。

出于谨慎性考虑,就上述出资瑕疵事项华业有限分别于2019年3月18日、2020年3月25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同意夏增富、沈春燕夫妇以货币资金补正上述四次出资瑕疵。截至2020年9月末,夏增富、沈春燕夫妇以现金出资用于补正前述出资的不足部分,该部分补缴的出资全部计入华业有限的资本公积。

2022年3月31日,天健会计师对前述出资补足事宜进行了验资复核,出具了“天健验[2022]1-37号”《实收资本复核报告》。经复核,上述出资瑕疵已进行了规范,补缴后历次账面实收资本金额与当时注册资本实收数额相一致,相关注册资本已足额到位。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塘分局于2022年1月5日出具了《证明》,确认华业有限设立时注册资本已由当时的股东全部认缴完毕,且已履行必要的工商登记程序,不存在违反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重大违法行为。

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于2022年1月、2022年7月、2023年2月、2023年7月、2024年1月、2024年7月出具了《证明》或《企业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单》,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而被立案处罚的记录。

就前述出资瑕疵事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夏增富、沈春燕出具相关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五、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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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综上,发行人已对历史沿革过程中的出资瑕疵进行了规范,出资已实际到位、足额缴纳,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

(六)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含重大资产重组)

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参见本节“二/(一)有限公司设立情况、(二)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三)股份公司整体变更设立情况”的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七)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在其他证券市场上市或挂牌。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组织架构

(一)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的组织架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组织架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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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共有四家控股子公司、一家参股公司及一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

1、浙江华鼎

项目内容
公司名称浙江华鼎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9日
注册资本1,600.00万元
实收资本1,60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1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出资100.00%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哥林柱及其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度/年末34,183.2315,380.1924,997.341,273.41
2024年1-6月/6月末35,542.9816,003.0913,968.11622.91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2、宁波华有

项目内容
公司名称宁波华有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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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2006年11月9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
实收资本60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镇海区庄市街道工业B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出资100.00%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油缸的研发、生产及对外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度/年末1,481.60416.851,124.54-214.34
2024年1-6月/6月末1,314.03355.87564.65-60.98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3、宁波华业

项目内容
公司名称宁波华业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6年4月28日
注册资本150.00万元
实收资本15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工业B区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出资100.00%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塑料机械、塑料制品的制造、加工,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度/年末656.76-220.9896.5311.65
2024年1-6月/6月末657.72-217.3648.273.61
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4、宁波华帆

项目内容
公司名称宁波华帆金属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6月23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农垦场龙镇大道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出资55.00%、宁波富悦出资45.00%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金属材料的研发、加工、批发、零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主要财务数据(万元)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23年度/年末585.07431.81819.3459.43
2024年1-6月/6月末688.52525.98492.239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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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数据审计情况财务数据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参股公司共有1家,具体情况如下:

1、德商银行

项目内容
公司名称浙江定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5月6日
出资金额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浙江华鼎出资1,320.00万元
持股比例10.00%
入股时间2014年5月
控股方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资56.36%
主营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

(三)发行人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分公司共有1家,具体情况如下:

1、顺德分公司

项目内容
公司名称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3月16日
负责人王如红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府又居委会新桂路明日广场2座509、510号
经营范围塑料机械、纺织机械及配件、五金制造、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外)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关

(四)报告期内注销的子公司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注销的子公司。

五、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夏瑜键持有发行人37.51%的股权,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夏瑜键、沈春燕、夏增富分别持有发行人37.51%、18.75%、18.52%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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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夏瑜键持有发行人股东华业咨询27.13%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华业咨询持有发行人3.23%股权。夏增富、沈春燕为夫妻关系,夏瑜键为夏增富、沈春燕之子。夏增富、夏瑜键、沈春燕直接及间接支配发行人78.02%的表决权比例,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夏增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9021965********。夏瑜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9021988********。沈春燕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309021966********。报告期内,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1、舟山华寅

项目内容
公司名称舟山市华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和建村和建路117号-1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夏瑜键出资35.00%、沈春燕25.00%、夏增富出资20.00%、王盼出资20.00%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房屋租赁,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企业内部职工培训;翻译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2、华业咨询

华业咨询的基本情况参见本节“五/(四)其他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3、舟山启盛

项目内容
公司名称舟山启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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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注册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和建村和建路117号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夏瑜键出资50.00%,其他四位自然人股东出资50.00%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及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电子产品、船舶配件、钢材、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贸易。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关

(四)其他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夏增富、夏瑜键、沈春燕外,发行人其他股东包括舟山金投(SS)、王建立、海洋产业(SS)、玺阳华国、华业咨询,其简要情况如下:

1、舟山金投(SS)

(1)基本情况

名称舟山群岛新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8日
注册资本20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176,875.7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20号舟基大厦14楼1407室
主营业务金融股权投资及管理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2)舟山金投(SS)股东构成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165,228.0082.61%
2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34,772.0017.39%
合计200,000.00100.00%

2、王建立

王建立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306251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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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海洋产业(SS)

(1)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4月8日
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30,00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翁山路416号中浪国际大厦C座2103-5室(自贸试验区内)
主营业务投资和投资管理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2018年10月10日完成备案,备案编码为SCT899
私募基金管理人情况浙江自贸区财金海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5年5月15日完成登记,登记编号为P1013393

(2)海洋产业(SS)股东构成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浙江舟山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18,300.0061.00%
2舟山金投(SS)5,700.0019.00%
3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3,000.0010.00%
4舟山群岛新区蓬莱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00.0010.00%
合计30,000.00100.00%

4、玺阳华国

(1)基本情况

名称舟山玺阳华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8月7日
注册资本2,180.00万元
实收资本2,18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3-8865室(自贸试验区内)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直接关系
私募基金备案情况2019年1月2日完成备案,备案编码为SEK641
私募基金管理人情况宁波玺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7月5日完成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8567

(2)玺阳华国出资人构成情况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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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宁波玺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100.004.59%
2张利平有限合伙人500.0022.94%
3邱文勇有限合伙人260.0011.93%
4卢霄洋有限合伙人200.009.17%
5王立良有限合伙人170.007.80%
6范亚君有限合伙人170.007.80%
7吴国香有限合伙人150.006.88%
8王建国有限合伙人150.006.88%
9刘祖英有限合伙人100.004.59%
10郑瑞英有限合伙人100.004.59%
11张银平有限合伙人100.004.59%
12张志平有限合伙人100.004.59%
13周渲杰有限合伙人80.003.67%
合计-2,180.00100.00%

5、华业咨询

(1)基本情况

名称舟山市华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9日
注册资本1,290.00万元
实收资本1,290.00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和建村和建路117号-2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未实际开展业务

(2)华业咨询出资人构成情况

序号合伙人姓名合伙人类型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夏瑜键执行事务合伙人350.0027.13%发行人董事、总经理
2许炜炜有限合伙人100.007.75%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3王如红有限合伙人100.007.75%发行人营销中心总监
4后桂根有限合伙人100.007.75%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双螺杆事业部总经理
5周飞忠有限合伙人100.007.75%发行人副总经理
6罗军明有限合伙人100.007.75%浙江华鼎副总经理
7程斌有限合伙人80.006.20%发行人供应链中心总监
8彭玉章有限合伙人50.003.88%浙江华鼎技术部副总经理
9周平有限合伙人50.003.88%发行人研发中心总监
10游娟有限合伙人50.003.88%发行人供应链中心副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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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胡肖龙有限合伙人50.003.88%发行人董事长助理
12朱世军有限合伙人50.003.88%发行人试制车间副总监
13丰宇有限合伙人40.003.10%发行人IT部总监
14夏琪有限合伙人40.003.10%发行人制造中心总监
15邱才能有限合伙人30.002.33%发行人外贸部总监
合计1,290.00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直接股东及穿透后的最终出资主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担任股东并进行出资的资格,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不存在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

七、发行人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九、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

发行人本次发行前总股本6,000.00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拟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00%,原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按发行2,000.00万股计算,本次发行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股权结构发行后股权结构
股数(万股)比例股数(万股)比例
1夏瑜键2,250.480237.5080%2,250.480228.1310%
2沈春燕1,125.240118.7540%1,125.240114.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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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夏增富1,111.481618.5247%1,111.481613.8935%
4舟山金投(SS)520.11108.6685%520.11106.5014%
5王建立339.27255.6545%339.27254.2409%
6海洋产业(SS)320.06815.3345%320.06814.0009%
7华业咨询193.79693.2299%193.79692.4225%
8玺阳华国139.54962.3258%139.54961.7444%
本次发行股份2,000.000025.0000%
合计6,000.0000100.0000%8,000.0000100.0000%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共有八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量(万股)股权比例
1夏瑜键2,250.480237.5080%
2沈春燕1,125.240118.7540%
3夏增富1,111.481618.5247%
4舟山金投(SS)520.11108.6685%
5王建立339.27255.6545%
6海洋产业(SS)320.06815.3345%
7华业咨询193.79693.2299%
8玺阳华国139.54962.3258%
合计6,000.0000100.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八名股东合计持有6,00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100%。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前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本次发行前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如下:

序号股东股份数(万股)股权比例任职情况
1夏瑜键2,250.480237.5080%董事、总经理
2沈春燕1,125.240118.7540%董事
3夏增富1,111.481618.5247%董事长
4王建立339.27255.6545%董事
合计4,826.474480.4412%-

(四)本次发行前国有或外资股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舟山金投(SS)、海洋产业(SS)为国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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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资委已出具《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事项的批复》(浙国资产权[2022]11号),确认舟山金投(SS)、海洋产业(SS)的股东性质为国有股东,合计持有公司840.1791万股份,持股比例为

14.0030%。若发行人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舟山金投(SS)、海洋产业(SS)的证券账户均应标注“SS”标识。前述国有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数(万股)股权比例股东性质
1舟山金投(SS)520.11108.6685%SS
2海洋产业(SS)320.06815.3345%SS
合计840.179114.0030%-

注: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该办法所称国有股东是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和单位,其证券账户标注“SS”:(1)政府部门、机构、事业单位、境内国有独资或全资企业;(2)第一款中所述单位或企业独家持股比例超过50%,或合计持股比例超过50%,且其中之一为第一大股东的境内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股本中不含外资股。

(五)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不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况。

(六)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发行人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持股的情形。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各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关联关系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
1夏瑜键夏增富、沈春燕系夫妻关系,夏瑜键系其二人之子;夏瑜键持有华业咨询27.1318%的财产份额,且为华业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2,250.480237.5080
2沈春燕1,125.240118.7540
3夏增富1,111.481618.5247
4华业咨询193.79693.2299
5王建立(1)王建立系夏瑜键配偶王盼之父; (2)玺阳华国的财产份额持有人王建国系王建立之兄,持有玺阳华国6.8807%的财产份额; (3)玺阳华国的财产份额持有人张利平系王建立之配偶,持有玺阳华国22.9358%的财产份额; (4)玺阳华国的财产份额持有人张志平、张银平系张利平之兄,均持有玺阳华国4.5872%的财产份额;339.27255.6545
6玺阳华国139.54962.3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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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关联关系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
(5)玺阳华国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玺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经理王盼系王建立及张利平之女、夏瑜键之配偶
7舟山金投(SS)(1)舟山金投(SS)持有海洋产业(SS)19.0000%的股权,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持有舟山金投(SS)17.3860%的股权,舟山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100.0000%股权; (2)发行人董事陆耀舟担任海洋产业(SS)的董事长、经理及舟山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520.11108.6685
8海洋产业(SS)320.06815.3345

除前述情形外,本次发行前发行人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八)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对发行人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发行全部为发行新股,不涉及发行人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

(九)对赌协议及其解除情况

1、对赌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发行人2018年2月与舟山金投(SS)签订的《定向增资入股协议》《定向增资入股补充协议》、2018年8月与海洋产业(SS)签订的《定向增资入股协议》《定向增资入股补充协议》、2018年9月与玺阳华国签订的《定向增资入股协议》《定向增资入股补充协议》,发行人曾与上述三家股东约定有投资人特殊权利及对赌安排。

2、对赌协议解除情况

2021年11月、2021年12月,发行人分别与玺阳华国、舟山金投(SS)、海洋产业(SS)签订了《定向增资入股补充协议二》,同意解除相关特殊权利及对赌安排,具体约定如下:

(1)自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相关特殊权利及对赌安排且不具有恢复执行的效力;

(2)相关特殊条款自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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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赌协议解除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定向增资入股补充协议二》生效后,发行人与股东或股东与股东等相关主体之间的对赌安排或其他涉及股权调整、补偿等特殊安排均无条件终止且不具有恢复执行的效力,相关特殊条款自始无效。舟山金投(SS)、海洋产业(SS)、玺阳华国对赌协议的解除将有利于保持发行人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含有对赌条款或其他类似安排的增资及股权转让协议。

(十)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及原《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的要求,针对发行人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况、是否存在突击入股、是否存在入股价格异常、股东适格性等事项积极配合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对披露的股东信息进行全面深入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1、发行人已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已依法解除,并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相关代持情形的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内容;

2、发行人已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第二项的规定出具了专项承诺,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四/(十一)其他承诺”;

3、发行人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不存在新增股东情形;

4、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入股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形;

5、发行人股东不存在股权架构为两层以上且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发行人股东玺阳华国、华业咨询为有限合伙企业,上述股东的入股交易价格不存在明显异常的情形;

6、发行人股东中存在私募投资基金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持有发行人股份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基金管理办法》和《私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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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备案办法》等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发行人已在本招股说明书中如实披露了股东的基金备案情况。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一)董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发行人现任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提名人
1夏增富董事长2023年12月-2026年11月董事会
2夏瑜键董事、总经理2023年12月-2026年11月董事会
3沈春燕董事2023年12月-2026年11月董事会
4王建立董事2023年12月-2026年11月董事会
5韩令杰董事2023年12月-2026年11月董事会
6陆耀舟董事2023年12月-2026年11月董事会
7何和智独立董事2023年12月-2026年11月董事会
8董杰独立董事2023年12月-2026年11月董事会
9余毓独立董事2023年12月-2026年11月董事会

上述董事的简历如下:

1、夏增富

夏增富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曾荣获浙江省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浙江省优秀创业企业家、浙江省企业科技创新先进工作者、全国乡镇企业家等荣誉称号。在创立发行人之前,曾先后任职于舟山市定海水平仪厂、舟山市玩具厂、舟山市沥港机械厂。1993年创立了发行人前身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任厂长;1994年4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华业有限经理、执行董事、董事长等职务;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舟山市第六届、第七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舟山市工商业联合会第五届、第六届副主席,舟山市总商会理事会第七届副会长等职务;现同时兼任宁波华业总经理兼执行董事、宁波华有总经理、浙江华鼎执行董事。关于夏增富先生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节“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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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沈春燕

沈春燕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在创立发行人之前,曾先后任职于舟山市定海区山潭绣花厂、舟山市定海区第二丝绸厂、中国建设银行金塘分理处。1993年与夏增富共同创立了发行人前身舟山市定海华业塑料机械厂,任厂长助理;1994年4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等职务;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党支部书记;现同时兼任宁波华有执行董事、浙江华鼎监事。关于沈春燕女士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节“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3、夏瑜键

夏瑜键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华业有限工程师、制造经理、战略部经理、运营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现同时兼任浙江华鼎总经理。关于夏瑜键先生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节“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4、王建立

王建立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86年3月至1998年7月,任浙江省诸暨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职员;1998年7月至2003年9月,任宁波市天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年10月至2006年4月,任宁波市博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年4月至2008年8月,浙江博宏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1月至2017年7月,任宁波市博虹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2014年7月至2017年9月,任宁波市海曙天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2015年12月至2017年9月,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宏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2015年12月至2018年10月,任博宏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任宁波博宏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理兼董事长;2008年至今任博宏恒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2020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董事。关于王建立先生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节“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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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韩令杰

韩令杰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5年8月至2001年7月,任原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舟山分公司计划财务部、信贷部职员;2001年8月至2004年8月,任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舟山解放西路证券营业部交易部经理;2004年9月至2009年8月,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舟山中心支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2009年9月至2010年3月,任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沿港东路证券营业部合规专员;2010年4月至2016年3月,任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宁波解放北路营业部总经理助理;2016年4月至今历任舟山金投风险控制部副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3月至2020年12月,兼任发行人监事;2020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董事。关于韩令杰先生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节“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6、陆耀舟

陆耀舟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1年12月至2012年2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职员;2012年2月至2018年6月,历任舟山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基金部部长、副总经理;2018年6月至2020年1月,任舟山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月至今任舟山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0年5月至今任海洋产业(SS)董事长、经理;2020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董事。关于陆耀舟先生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节“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7、何和智

何和智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89年8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化工机械系分团委学生党支部书记、助理讲师;1989年9月至1993年12月,任华南理工大学化工机械系讲师;1994年1月至今历任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聚合物新型成型装备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等职务;2020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关于何和智先生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节“十五、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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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8、董杰

董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执业律师。1992年7月至1996年5月,任舟山市第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1996年5月至2003年9月,任浙江恒联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2003年10月至2011年5月,任浙江桀言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事务所主任;2011年6月至今任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事务所主任;2022年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关于董杰先生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节“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9、余毓

余毓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1995年8月至2004年9月,历任宁波世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2004年10月至今任宁波鸿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9月至今任宁波海曙鑫泰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宁波爱德沃克森电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20年12月至今兼任发行人独立董事。关于余毓先生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节“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二)监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职工代表监事,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提名人
1后桂根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2月-2026年11月职工代表大会
2程优娜监事2023年12月-2026年11月监事会
3熊亚职工代表监事2023年12月-2026年11月职工代表大会

上述监事的简历如下:

1、后桂根

后桂根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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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3月至1998年5月,任宣城市宣州区精密铸造厂职员;1998年5月至2000年4月,任宁波灵伟汽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员;2000年4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华业有限业务员、检验组长、顺德分公司经理、双螺杆事业部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双螺杆事业部总经理。

2、程优娜

程优娜女士,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5年9月至2005年4月,历任舟山市中植油脂有限责任公司会计、主办会计;2005年5月至2012年6月,任和润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2012年7月至2023年9月历任舟山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职员;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任舟山金投(SS)财务部副部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监事;2023年10月至今任舟山海洋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职员。

3、熊亚

熊亚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6月至2016年4月,任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体系主管;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华业有限战略专员、人力资源部副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共4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期间
1夏瑜键董事、总经理2023年12月-2026年11月
2周飞忠副总经理2023年12月-2026年11月
3许炜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3年12月-2026年11月
4王岚财务总监2023年12月-2026年11月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如下:

1、夏瑜键

夏瑜键先生,现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本节“十/(一)董事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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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飞忠

周飞忠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学历。1993年7月至1995年2月,任木?塑配厂员工;1995年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华业有限职员、车间主任、生产副经理、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现兼任宁波华业监事、宁波华有监事及宁波华帆执行董事。

3、许炜炜

许炜炜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3年7月至1994年12月,任江苏省盐业总公司台南盐场办公室秘书;1995年1月至2003年12月,任太仓邝德-友联电讯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4年2月至2007年6月,从事实业投资、股权投资、电子产品开发、软件开发等相关工作;2007年10月至2011年9月,任艾伯纳工业炉(太仓)有限公司人事经理;2011年10月至2015年6月,任法孚低温设备(苏州)有限公司人事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3月,任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7年4月至2020年12月,任华业有限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4、王岚

王岚女士,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2007年7月至2016年1月,历任舟山昌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员、项目经理;2016年2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华业有限财务部副经理、经理;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财务总监。关于王岚女士的其他兼职情况,参见本节“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四)其他核心人员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共5人,简历情况如下:

1、夏增富

夏增富先生,现任发行人董事长,其简历参见本节“十/(一)董事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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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夏瑜键

夏瑜键先生,现任发行人董事、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本节“十/(一)董事情况”的相关内容。

3、周飞忠

周飞忠先生,现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其简历参见本节“十/(三)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的相关内容。

4、后桂根

后桂根先生,现任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其简历参见本节“十/(二)监事情况”的相关内容。

5、张磊

张磊先生,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10月至2020年12月,历任华业有限工程部技术员、工程部组长、工程部副经理;2018年9月至今兼任舟山市定海金塘塑机螺杆行业协会专业技术职称评委;2020年12月至今任发行人工程部经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之间的亲属关系

发行人董事长夏增富、董事沈春燕系夫妻关系,董事、总经理夏瑜键系二人之子;董事王建立系夏瑜键配偶之父。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

(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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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签订的重要协议及履行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除未在发行人领薪的董事、监事以及三位独立董事外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所持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二年变动情况

(一)最近二年董事变动情况

时间董事人数变动原因
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夏增富、夏瑜键、沈春燕、王建立、韩令杰、陆耀舟、何和智、林婉君、余毓9-
2022年2月至今夏增富、夏瑜键、沈春燕、王建立、韩令杰、陆耀舟、何和智、余毓、董杰9林婉君因个人原因辞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补选独立董事

发行人董事变动所履行的程序如下:

2021年12月,发行人原独立董事林婉君因个人原因向发行人提交辞职报告,辞去独立董事职务,根据发行人《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2022年2月14日,发行人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杰为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最近二年监事变动情况

时间监事人数变动原因
2022年1月至今后桂根、程优娜、熊亚3-

最近二年,发行人监事未发生变化。

(三)最近二年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时间高级管理人员人数变动原因
2022年1月至今夏瑜键、周飞忠、许炜炜、王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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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二年,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

(四)最近二年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最近二年,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最近二年,发行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化。公司董事变动系个人原因辞职产生的正常人员调整。前述董事的变动有助于加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两年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十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亲属关系持股情况
1夏瑜键夏增富、沈春燕系夫妻关系,夏瑜键系二人之子;王建立系夏瑜键之配偶王盼之父直接持有发行人37.51%的股份;持有华业咨询27.13%的财产份额,华业咨询直接持有发行人3.23%的股权
2沈春燕直接持有发行人18.75%的股份
3夏增富直接持有发行人18.52%的股份
4王建立直接持有发行人5.65%的股份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亲属关系持股情况
1夏瑜键夏瑜键、王盼系夫妻关系; 张利平系王盼之母持有华业咨询27.13%的财产份额,华业咨询直接持有发行人3.23%的股权
2王盼(1)持有上海高甬宏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9.00%的股权,上海高甬宏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宁波玺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00%的股权;宁波玺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玺阳华国4.59%之财产份额,玺阳华国直接持有发行人2.33%的股权; (2)持有恒阳(宁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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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亲属关系持股情况
99.90%之财产份额,恒阳(宁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宁波玺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2.50%的股权;宁波玺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玺阳华国4.59%之财产份额,玺阳华国直接持有发行人2.33%的股权
3张利平持有玺阳华国22.94%之财产份额,玺阳华国直接持有发行人2.33%的股权
4周飞忠本人持有华业咨询7.75%之财产份额,华业咨询直接持有发行人3.23%的股权
5后桂根本人持有华业咨询7.75%之财产份额,华业咨询直接持有发行人3.23%的股权
6许炜炜本人持有华业咨询7.75%之财产份额,华业咨询直接持有发行人3.23%的股权

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亲属关系持股情况
1王建国王建国系王建立之兄持有玺阳华国6.88%之财产份额,玺阳华国直接持有发行人2.33%的股权
2张志平张志平、张银平系夏瑜键之配偶王盼之母张利平之兄持有玺阳华国4.59%之财产份额,玺阳华国直接持有发行人2.33%的股权
3张银平持有玺阳华国4.59%之财产份额,玺阳华国直接持有发行人2.33%的股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及其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十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夏瑜键、后桂根、周飞忠、许炜炜参与投资入股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与发行人及其业务相关或与发行人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十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对外兼职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主要对外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在发行人 担任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夏增富董事长舟山华寅经理兼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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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发行人 担任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
舟山市总商会副会长
沈春燕董事舟山华寅监事
夏瑜键董事、 总经理华业咨询执行事务合伙人
舟山启盛监事
王建立董事博宏恒基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执行董事
宁波市博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
博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宁波海曙浦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宁波市博和建筑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宁波市博产建筑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韩令杰董事舟山金投(SS)董事、总经理
舟山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舟山煤炭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陆耀舟董事海洋产业(SS)董事长、经理
舟山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浙江舟山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浙江海洋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
浙江中科立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海视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浙江省嵊泗洋山滚塑游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
舟山维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何和智独立董事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广州启帆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
广东星联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广州聚满特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州华新科智造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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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发行人 担任职务兼职单位兼职单位所任职务兼职单位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广东省天行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广州毅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董杰独立董事北京大成(舟山)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高级合伙人、事务所主任
浙江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道纪委副主任
舟山市律师协会会长
舟山市法学会常务理事
舟山市商标(品牌)协会常务理事
舟山仲裁委员会委员
舟山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中共舟山市委政法委员会专家组成员
浙江工业大学客座教授
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
浙江盛达海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余毓独立董事宁波鸿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宁波海曙鑫泰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经理兼执行董事
宁波爱德沃克森电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
赛特威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岚财务总监舟山市新丽晶商贸有限公司监事

十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所履行的程序发行人建立了完善的薪酬制度,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发行人内部董事、职工代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考核薪酬等构成,基本薪酬每月发放,考核薪酬根据全年的考核结果进行调整后发放。发行人独立董事享有固定数额的董事津贴,发行人外部董事王建立、韩令杰、陆耀舟、外部监事程优娜及原外部董事胡继毛为股东代表,未在发行人担任其他职务,亦未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均在发行人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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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审查发行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同时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同类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计划或方案。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提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计划和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通过后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决定,其他核心技术人员的年度薪酬方案由总经理进行批准。

(二)报告期内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各期发行人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薪酬总额361.47682.36698.79753.19
利润总额5,173.028,137.109,608.4711,432.41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6.99%8.39%7.27%6.59%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企业领取收入的情况

2023年度,发行人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万元)是否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薪
1夏增富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115.52
2夏瑜键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15.25
3沈春燕董事127.97
4王建立董事-
5韩令杰董事-
6陆耀舟董事-
7何和智独立董事6.00
8董杰独立董事6.00
9余毓独立董事6.00
10后桂根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96.65
11程优娜监事-
12熊亚职工代表监事2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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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从发行人处领取薪酬(万元)是否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处领薪
13周飞忠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52.14
14许炜炜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78.35
15王岚财务总监33.33
16张磊核心技术人员21.30
合计682.36-

除上述薪酬和津贴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十七、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及相关安排情况

(一)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设立背景及人员构成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内部凝聚力,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受让股权方式成为发行人股东。推行员工持股平台,可使持股员工与发行人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持股员工对发行人的认同感、对发行人长远发展的关切度以及经营管理的参与度,从而形成发行人内部激励、监督机制,并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企业分配制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设立了华业咨询为员工持股平台,持股人员均为发行人员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员工持股平台,亦不存在员工持股计划、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华业咨询的具体情况及人员构成参见本节“五/(四)其他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二)员工持股平台的规范运作情况及备案情况

发行人已为员工持股平台办理了工商登记及变更手续,员工持股平台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华业咨询作为发行人的股东,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不存在利用所接触的发行人及华业咨询的商业秘密,损害其他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况;各持股员工入股均以货币出资,并均已按相关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出资。

为有序管理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建立健全员工持股在平台内部的流转、退出机制及股权管理机制,持股员工均分别签署了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协议》《员工持股平台管理办法》,对员工持股平台内部的合伙人资格、财产份额的转让和禁售期及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了详细约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员工持股平台的运营情况符合《合伙协议》《员工持股平台管理办法》的相关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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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设立遵循员工自主决定、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实施的情形,除非持股员工一致同意,不得开展除投资发行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业务,不存在以任何公开或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资产由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情形,亦不存在担任任何私募投资基金产品的管理人的情形,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无需履行基金管理人登记或基金备案程序。

(三)员工持股平台的限售解除安排及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根据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协议》《员工持股平台管理办法》约定,禁售期内,除事先取得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或《员工持股平台管理办法》明确约定的情形外,持股员工不得转让、出售其所持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任何违反相关约定而进行的转让无效,且合伙企业有权拒绝配合完成相关的变更登记。任何情形下,持股员工转让其财产份额,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指定的持股员工均应享有优先购买权。

自员工持股平台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持股员工离职的情形。

(四)员工持股平台的锁定期和减持安排

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华业咨询已出具股份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华业咨询在《员工持股平台管理办法》中约定,华业咨询作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禁售期为股份授予之日,即相关协议获得发行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后满三年为止。

(五)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发行人的影响

1、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发行人经营状况的影响

发行人设立员工持股平台系为增强持股员工对发行人的认同感、长远发展的关切度及经营管理的参与度,有利于稳定核心人员和完善发行人的经营状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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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增强发行人的竞争力。

2、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要求在禁售期内将股份支付费用计入各期损益。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八/(五)/2、管理费用分析”。

3、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对发行人控制权变化的影响

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前后,发行人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4、发行人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华业咨询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外,发行人不存在正在实行的股权激励(如员工持股计划、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其他制度安排,亦不存在上市后的行权安排。

十八、发行人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员工分别为1,338人、1,228人、1,257人和1,472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员工专业结构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员工专业结构研发人员805.43%
生产人员1,21982.81%
销售人员543.67%
管理行政人员1198.08%
合计1,472100.00%

(二)员工受教育程度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员工受教育程度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员工受教育程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0.07%
本科765.16%
大专197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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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大专以下1,19881.39%
合计1,472100.00%

(三)员工年龄分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员工年龄分布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员工年龄分布30岁及以下42228.67%
31-40岁51835.19%
41-50岁34323.30%
51岁以上18912.84%
合计1,472100.00%

(四)员工社会保障情况

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了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公司存在部分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社保、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时间在册正式 员工人数应缴人数社保公积金
已缴人数缴纳比例已缴人数缴纳比例
2024年6月末1,4721,4051,40399.86%1,40499.93%
2023年末1,2571,2551,25499.92%1,23698.48%
2022年末1,2281,2261,22599.92%1,20598.29%
2021年末1,3381,3351,33499.93%1,33199.70%

注:应缴人数与在册人员的差异系当月入离职人员、退休人员、失地农民及优抚人员。

截至2024年6月末,发行人应缴未缴纳社保的员工为2人、应缴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为1人,均为优抚人员或自愿放弃缴纳的员工。

2、合规情况

发行人及子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了证明,确认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因违反劳动、社会保障及公积金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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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关于缴纳社保、公积金事项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五、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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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及主要产品

(一)主营业务

公司深耕于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成型设备的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

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属于塑料机械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细分行业。公司是较早进入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的企业之一,通过近30年不断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领先的定制化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商。公司始终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导向,在发展过程中积累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包括“多轴联动的螺杆抛光机抛光技术”、“机筒螺杆耐磨层制作技术”、“锥双机筒中耐磨层的应用”、“锥双机筒挤出段镶嵌耐磨条技术”等。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取得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公司先后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2019年,公司入选了国家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在不断提升研发实力的同时,公司积极探索绿色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2022年,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绿色工厂”。根据《绿色工厂评价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36132-2018),绿色工厂指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2022年,公司被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为“无废工厂”。根据《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无废工厂是以源头减量、厂内循环、绿色低碳为原则,一批引领全国的示范工厂。

公司参与了5项行业及团体标准起草和制定。公司作为牵头单位参与起草和制定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T/ZZB1013—2019《塑料机械用双金属单机筒》”、“T/ZZB0873—2018《塑料机械用全硬单螺杆》”、“T/ZZB2161—2021《塑料机械用氮化单螺杆、机筒》”。同时,公司参与制订行业标准“JB/T8538—2011《塑料机械用机筒、螺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T/ZZB2481—2021《塑料机械用双金属单螺杆》”。

2014年至2019年,公司连续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塑机辅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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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配套件行业5强企业”,2023年至2024年公司再次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塑机辅机及配套件行业7强企业”,为螺杆、机筒产品领域内唯一获得该项殊荣的企业。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至2023年,公司在我国塑料机械用螺杆、机筒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10%、12%、12.5%,市场排名均为第一名。

公司凭借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严格的质量管控体系和稳定的产品质量,赢得了众多优质客户的认可并与国内外众多知名塑料成型设备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境外客户主要包括恩格尔(Engel)、赫斯基(Husky)、克劳斯玛菲(KraussMaffei)、住友德马格(Demag)、米拉克龙(Milacron)、戴维斯标准(Davis-Standard),境内客户主要包括伊之密、富强鑫、大同机械、海天塑机、泰瑞机器、华研精机、震雄集团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螺杆、机筒、哥林柱等塑料成型设备的核心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注塑机、挤出机等塑料成型设备。注塑成型设备(又称注塑机)是塑料机械行业的重要分支,是我国塑料机械行业产量最大、产值最高、出口最多的产品。注塑成型设备生产的塑料制品可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用电器、3C产品、塑料包装、塑料建材等领域。

注塑成型设备主要由注射系统、合模系统及动力驱动系统等构成。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注塑成型设备的注射系统和合模系统,具体如下:

序号类别图示说明
1注射系统注射系统由塑化装置和动力传递装置组成。塑化部件中的螺杆通过动力驱动旋转,并将塑化好的熔料推到机筒前端的储料室中,完成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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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类别图示说明
2合模系统合模系统是注塑机的重要部件之一,主要由合模装置、机绞、调模机构、顶出机构、前后固定模板、移动模板、哥林柱、合模油缸和安全保护机构组成,在工作过程中形成一个力的封闭系统

1、注射系统产品

注塑机注射系统产品主要包括螺杆、机筒及螺杆头、射嘴等配件。螺杆是注射系统中的核心部件,螺杆的质量直接影响注塑成型设备的生产效率和塑料制品的质量,机筒为螺杆的配套件。

(1)螺杆

螺杆和塑料直接接触,塑料通过螺槽的有效长度,经过长时间的热历程,进行玻璃态、黏弹态、黏流态的转变,因此螺杆各功能段的长度、几何形状、几何参数将直接影响塑料的输送效率和塑化质量,最终影响注射成型周期和制品质量。螺杆的主要功能是塑化塑胶料和将熔体注入模具型腔,螺杆通过旋转将物料吸入机筒内,并通过将物料向前推进、压实、排气以及塑化,塑化好的熔融塑料逐渐汇集到螺杆头部和机筒射嘴之间,当存积的熔融料达到一次注射所需要的供料量后,螺杆停止转动,并受机械动力的驱动将熔融料通过射嘴推进到模具内,进而完成一次注射动作。

(2)机筒

机筒为塑料加热和加压的储料容器,一般为整体结构,通常具有耐压、耐热、耐疲劳、抗腐蚀、导热性好的特点。机筒的材料性能及处理后的表面硬度、机筒的直线度、同心度、壁厚及间隙是影响注塑成型设备生产效率和注塑制品质量的关键因素。

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主要注射系统产品按照材质和制作工艺分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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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类别产品样式特点
1单螺杆机筒产品HPT系列螺杆HPT系列全硬螺杆采用进口粉末合金钢,整体圆棒经过高温淬火回火处理,硬度达到HRC60(±2),结合不同类型的精粗磨工艺,底径和外径同心度达0.03mm以内,达到各类产品所需的高精度要求,提高螺杆在不同环境下的使用寿命
2PTA螺杆PTA螺杆在螺杆上堆焊钴基合金或镍基合金,增强螺杆耐磨耐腐蚀性能。其喷焊过程使用了进口等离子或激光全自动堆焊机,使合金层更加致密,喷焊前后均经过去应力保温处理,有效防止合金层开裂等现象,进一步提高合金层耐磨程度
3PVD 螺杆螺杆添加PVD镀膜工艺及镀铬,提高产品耐磨耐腐蚀性及制品合格率,主要有氮化钛、氮化铬、氮化铝钛三种氮化模式
4电镀螺杆电镀螺杆采用了38CrMoAl等优质钢材,利用电解原理,镀液中的预镀螺杆作为阴极,通过进行表面阳离子沉积,从而形成高硬度耐腐蚀铬层,硬度达到HV800以上,耐温达到500℃
5氮化螺杆氮化螺杆采用了38CrMoAl等优质钢材,母材经感应调质处理后,可分别通过气体渗氮或者金属表面离子辉光放电工艺(离子氮化)提高表面的机械性能。其金相组织、脉状物、硬度、深度、梯度及脆性等特点从而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耐磨耐腐蚀程度使其使用寿命进一步提升
6双金属 机筒双金属机筒是在预先加热好的高韧性调质钢上用离心浇铸的方法浇铸一层HK合金,采用全自动红外线感应、节能的加热方式,能够迅速将热量深入到组织中并降低能耗,实现更严格的工艺控制、均匀加热以获得高致密的合金层;公司通过对镍、铬、钴及碳化钨等综合元素的比例调配,研制出了高硬化并具有出色耐腐性能的HK系列合金机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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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类别产品样式特点
7氮化机筒氮化机筒采用优质氮化钢,经感应调质处理后,通过低氮压氮化工艺从而提高产品的表面硬度。其金相组织、脉状物、硬度、深度、梯度及脆性等特点从而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耐磨耐腐蚀程度使其使用寿命进一步提升
8双螺杆机筒产品双螺杆机筒套组双螺杆采用优质氮化钢,经感应调质处理,挤出段等离子喷涂合金粉末后通过低氮压氮化工艺从而提高产品的表面硬度,使其耐磨、耐腐蚀、使用寿命进一步提升。 双螺杆的镶套机筒真空段和挤出段镶嵌合金粉末,合金厚度7毫米,硬度HRC58-62度,其耐磨、耐腐蚀程度及使用寿命比传统喷焊合金大幅提高。同时机筒选用“脱卸式机筒”设计,机筒外壳可循环使用,综合成本低
9其他零配件螺杆头、过胶圈、封胶垫圈(三小件)螺杆头、过胶圈、封胶垫圈(三小件)为螺杆配件,可添加涂层、喷合金、电镀、气体氮化、淬火及离子氮化等工艺,提高其耐磨耐腐蚀性能
头部射嘴头部射嘴为机筒配件,可添加内孔电镀、气体氮化、淬火、内孔涂层工艺,提高其耐磨耐腐蚀性能。

2、合模系统产品

合模系统是注塑成型设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哥林柱为合模系统重要部件之一。哥林柱又称拉杆,是合模装置的导向部件,安装在合模系统中起导向作用。哥林柱的性能直接影响到合模系统的刚性、合模精度及稳定性。

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主要合模系统产品按照应用领域划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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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类别产品样式特点
1哥林柱二板机哥林柱二板机哥林柱主要是用在大于500吨的中大型注塑机上,通过环槽来移动模板之间的距离。表面可添加氮化、后氧处理、电镀工艺,增强其耐磨损性能,提高使用寿命
2三板机哥林柱三板机哥林柱采用40Cr、42CrMo等优质钢材和先进热处理保证性能,加工范围:最大外径Φ520mm、最长100000mm
3哥林柱配件及其他配件普通螺母螺母是哥林柱主要配件之一,采用45号、40Cr、42CrMo、铸件等钢材
抱闸螺母抱闸螺母,是二板机哥林柱主要配件之一,采用45号、40Cr、42CrMo、铸件等钢材,拥有较高的机械性能,在进行多道热处理工艺后,可提升二板机哥林柱的锁模精度
活塞杆活塞杆选用40Cr、42CrMo等钢材,是支持活塞做功的连接部件,大部分应用在油缸、气缸等运动部件中,是一个运动频繁、精度要求高的运动部件,其表面粗糙度要求为Ra0.4-0.8?m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公司主要产品以定制化为主,螺杆、机筒及哥林柱种类较多,可以细分不同规格、型号。公司螺杆、机筒可分为单螺杆机筒和双螺杆机筒,其中单螺杆机筒按照口径又可大致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哥林柱可分为三板机哥林柱和二板机哥林柱,其中三板机哥林柱按照口径又可大致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螺杆机筒 及其配件单螺杆 机筒大型8,890.4920.8814,804.4320.4715,976.4020.7511,617.4714.62
中型6,095.8014.329,773.2313.519,683.9812.5710,906.311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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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小型5,433.7012.766,905.889.557,789.1610.119,976.0412.56
双螺杆机筒3,329.817.827,229.039.995,633.107.317,653.559.63
配件4,747.9511.158,039.6111.127,399.399.618,440.5810.62
小计28,497.7466.9446,752.1964.6446,482.0360.3648,593.9561.17
哥林柱 及其配件三板机大型2,332.085.484,498.066.224,693.526.094,671.785.88
中型2,275.235.344,168.475.765,755.307.476,160.647.75
小型3,016.777.094,697.536.496,171.698.018,099.1910.19
二板机2,017.064.744,471.246.184,316.575.602,272.452.86
配件3,981.129.356,820.009.438,213.0810.667,966.1610.03
小计13,622.2532.0024,655.2934.0929,150.1737.8529,170.2236.72
其他油缸等449.291.06920.611.271,381.021.791,681.082.12
合计42,569.28100.0072,328.10100.0077,013.21100.0079,445.2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八/(二)/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四)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是专业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制造商,公司主要盈利模式为定制化开发和生产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并向客户销售,从而获取收入、实现盈利。未来,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客户需求变化继续加强产品研发创新,进一步提高公司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而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执行“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需求预测为导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公司以自主生产模式为主,当工厂加工能力不足时,通过外协满足临时性生产需要。

(1)自主生产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备货”的生产模式。公司主要客户为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由于同一客户不同类型的塑料成型设备具有不同的性能要求,不同客户通常具有不同的技术方案要求,因此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产品。由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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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提供客户季度需求预测,供应链中心根据在手订单量、成品实际库存、安全库存量及对客户需求的预测来制定下月的生产计划。通常情况下,公司与客户就技术方案沟通达成一致并取得客户订单后,再组织生产,整个生产周期约为1-2个月。主要生产流程为下图所示:

(2)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自主生产的方式,当工厂加工能力不足时,将部分处理简单但相对耗时的工序,如铣螺棱、铣螺杆、粗车等,委托给外协厂商进行加工,满足临时性生产需要。外协加工由制造中心根据生产交期需要,生产主管提出委外加工申请,交由外协厂商根据公司提供的图纸要求进行加工。

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组织生产,公司可以更加及时、高效地响应客户需求、减少成本投入、提高供货速度,将有限的生产资源集中于核心生产工序。

3、采购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根据销售订单、客户需求预测、市场供应情况等因素综合评估采购需求,制定采购方案。

(1)物料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主要物资包括原辅料及相关备品备件,其中主要原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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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为圆钢、铸件、刀具及其他生产物料。公司仓储部门根据物料库存、前一季度物料使用情况及预测需求编制每月采购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根据计划表的需求量提出采购申请,在供应链中心批准后,采购部门根据经批准的采购需求在公司的合格供应商体系中实施采购。

(2)供应商管理

为了保证供应商的供应能力、质量水准符合公司要求,公司制订《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合格供应商、外协供应商等进行全面的管理。公司每年根据品管部提供的检验报告和供应商来料交期、服务等情况对主要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价打分,依据评价结果决定对供应商的管理方式。

(3)采购流程

公司通常采用询价方式进行物料采购,询价的对象为纳入公司合格供应商管理名录中的供应商。在询价过程中,公司对供应商的报价初步审核比较,必要时与供应商进行议价,最终结果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境内供应商大多采用银行承兑汇票和电汇进行结算,境外供应商大多采用电汇结算。若公司合格供应商无法满足公司的物资供应需求,公司会执行特殊采购程序:公司将在合格供应商名录外,综合考虑地区因素、厂家因素、工艺要求选定新供应商,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与新供应商签订合同实施采购。

物料到货后,供应链部门根据采购订单、供应商送货单核对物料数量、规格等,核对无误后由品管部门执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收货入库。

4、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1)直销模式

1)一般直销

一般直销模式为公司与下游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直接签订购销合同实现销售的业务模式。由于公司直接接触下游客户,可针对其设备型号、特点对螺杆、机筒等产品进行定制化的设计和开发,能够保持较高的客户粘性。

2)贸易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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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商模式是指公司与贸易商签订买断式的购销合同,再由贸易商销售给下游及终端客户的业务模式。除签署产品购销合同外,公司未与贸易商客户签署经销协议,不对贸易商的销售、库存进行主动管理。通过贸易商客户开展合作,能够利用其销售渠道迅速扩大公司产品的销售市场、提高产品的认知度。同时,贸易商客户往往具有特定区域优势,能够有效开拓潜在的客户需求。

(2)经销模式

除下游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外,购买塑料成型设备的终端客户也存在定期、定量的螺杆、机筒等产品的更新需求。针对此类需求,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方式进行销售。公司会选择具有一定渠道优势、客户优势和资金优势的经销商,通过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再由经销商销售至终端客户。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与经销商合作情况良好。经销模式下,公司对经销商的销售均为买断式销售,由经销商自行根据市场情况安排进货与销售。经销商购进公司产品后,非产品质量问题经销商不得退货。公司通过与经销商合作不断开拓市场,有助于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

直销模式有助于公司与客户更好的交流,及时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培养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公司主要的销售模式。经销模式是直销模式的补充,能够有效扩大公司产品的市场销量和市场知名度。

5、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发行人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的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的市场特点、客户需求、竞争格局、公司战略及公司资源等因素综合确定的。公司的经营模式在长期业务发展中不断探索与完善,并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经验及科学的管理方式,形成了现有的经营模式,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符合行业特点。

公司主要经营模式及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无重大变化。预计未来亦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自设立以来,公司专注于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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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经营模式不存在重大变化。

(六)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1、主要业务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的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43,279.1873,588.9278,173.2880,772.84
利润总额5,173.028,137.109,608.4711,432.41
净利润4,511.507,056.168,164.239,602.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69.127,029.428,157.979,533.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04.396,621.267,500.299,114.46

公司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成型设备的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八、经营成果分析”。

2、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有广泛的应用,该等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超过96%,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较大,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较好。

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具体参见本节“七/(一)核心技术情况”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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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公司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成型设备的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公司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如下:

1、螺杆的工艺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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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筒的工艺流程图

3、哥林柱的工艺流程图

(八)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

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和自身经营的特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率是对公司具有代表性意义的业务指标,其变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动具有较强预示作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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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第六节/八、经营成果分析”的相关内容。

(九)发行人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公司所处的大行业为塑料机械行业,不属于产能过剩行业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的限制类、淘汰类产业。塑料机械行业是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工业母机”,也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塑料机械行业相关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用电器、3C产品、塑料包装、塑料建材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公司所处行业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修订)》第五条“负面清单”规定的情形。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基本情况及竞争状况

(一)发行人所属行业

公司专注于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属于通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G34;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通用零部件制造业中的机械零部件加工小类,行业代码为C3484。

(二)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管理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对行业进行自律管理。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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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的主要职责是提出行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等。

(3)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成立于1993年5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组织,主要职能包括向政府反映企业的意见和要求,为政府决策提供建议和咨询服务;参与编制行业发展规划,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和行业结构调整服务;分析和发布行业技术经济信息,为政府、会员、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组织制定、修订塑机工业国家和行业标准及技术规范,并组织宣传贯彻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或政策

序号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发布部门时间相关内容
1《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2010年将高端装备制造业列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提出积极发展以数字化、柔性化及系统集成技术为核心的智能制造装备
2《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工信部2011年节能型塑料加工和成型装备。节能型塑料注射成型装备、高速节能塑料挤出装备和高速节能塑料挤出装备的开发与产业化,鼓励采用低温、低压注塑和挤出加工及成型技术,伺服驱动技术、智能化控制技术等有助于降低加工能耗的技术手段
3《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支持领域》科技部发展计划司2012年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塑料机械”等领域发展
4《“数控一代”装备创新工程行动计划》工信部2012年推进伺服驱动及控制装置、专用数控系统等在塑料机械中的应用,集成开发全电动/伺服驱动注射成型机、伺服直驱驱动/变频控制挤出机、多层共挤吹塑成套设备、数字化压延生产成套设备,提高设备精度、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显著降低设备能耗
5《2015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2015年通过试点示范,关键智能部件、装备和系统自主化能力大幅提升,产品、生产过程、管理、服务等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智能制造标准化体系初步建立,智能制造体系和公共服务平台初步成形
6《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5年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强产业链协作,发展基于互联网的协同制造新模式。在重点领域推进智能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制造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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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发布部门时间相关内容
服务型制造,打造一批网络化协同制造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形成制造业网络化产业生态体系
7《智能制造试点示范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信部2016年在机械、航空、航天、汽车、船舶、轻工、服装、医疗器械、电子信息等离散制造领域,开展智能车间/工厂的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推进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试点应用,推动企业全业务流程智能化整合
8《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录》商务部2016年支持“高强、耐高温、耐磨、超韧的高性能高分子结构材料的聚合物合成技术,分子设计技术,先进的改性技术等,包括特种工程塑料制备技术”,并支持“高比强度、大型、外型结构复杂的热塑性塑料制备技术”等领域发展
9《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发改委、工信部2016年鼓励智能化改造工程,包括:数字化车间建设工程、智能工厂示范工程、传感器及仪器仪表智能化升级工程等;鼓励发展各类高端装备发展工程
10《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国务院2017年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突破数据集成、平台管理、开发工具、微服务框架、建模分析等关键技术瓶颈,形成有效支撑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的技术体系和产业体系。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适配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试验验证,推动平台功能不断完善。通过分类施策、同步推进、动态调整,形成多层次、系统化的平台发展体系。依托工业互联网平台形成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多层次公共平台
11《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化服务。推进发展“互联网+中小企业”,鼓励大型企业及专业服务机构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发展适合中小企业智能制造需求的产品、解决方案和工具包,完善中小企业智能制造支撑服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业务系统云化部署,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中小企业推进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推动低成本、模块化的智能制造设备和系统在中小企业部署应用
12《浙江省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领域(2019版)》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19年高端轻工装备:节能型塑料注射成型机;高速节能塑料挤出机组;多层共挤智能吹塑机组;伺服驱动塑料注射成型机
13《关于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0年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要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夯实融合发展的基础支撑,健全法律法规,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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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法律法规或产业政策发布部门时间相关内容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2021年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快补齐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基础软件、基础材料、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瓶颈短板。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加大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加快工程化产业化突破。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应用,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
15《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发改委2024年鼓励类:动态塑化和塑料拉伸流变塑化的技术应用及装备制造,应用电磁感应加热和伺服驱动系统的塑料加工装备
16《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务院2024年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5%;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再生材料在资源供给中的占比进一步提升。
17《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委、财政部2024年统筹安排3,000亿元左右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3、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行人经营发展的影响

公司所处的大行业为塑料机械行业,塑料机械行业是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工业母机”,也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新质生产力的发展方向。塑料机械行业相关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用电器、3C产品、塑料包装、塑料建材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2020年10月29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中国经济正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迈进,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壮大,对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报告期初以来新制定或修订的法律法规不会对发行人经营资质、准入门槛、运营模式、所在行业竞争格局等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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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塑料机械行业发展概况

塑料作为三大合成材料之一,具有质轻、耐冲击性好、透明性较佳和耐磨耗性、绝缘性好等优势,是人类社会现在和未来节约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材料,以塑料为原料的各类制品已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各行业和人民生活的各领域。同时,随着以塑代钢、以塑代木等趋势的进一步发展,塑料在航空航天、交通、医疗、家电、建材、环保、包装等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由于所有塑料原料均需经过塑料成型设备的加工制造,因此,塑料机械行业是加工高分子材料“工业母机”,也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塑料机械行业主要产品,按原料加工前的熔融程度及成型工艺的不同,可以分为注塑机、挤出机和吹塑机等。其中,注塑机是产量最大、使用量最多的塑料加工设备,在塑料成型设备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用电器、3C产品、塑料包装、塑料建材等领域。从世界范围看,注塑机产值占塑料成型设备总产值的40%以上。在我国,塑料成型设备行业与世界塑料成型设备行业的产品构成大致相同,注塑机也是我国产量最大、产值最高、出口最多的塑料成型设备。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

我国塑料机械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能够基本满足国民经济需求、并具有相当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塑料成型设备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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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941亿元,利润总额约92亿元。

数据来源: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由于我国塑料机械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进口替代日趋增强。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行业协会统计,2024年1-6月,中国塑料成型设备进口额约为17亿美元,同比减少7%;出口额约为41亿美元,同比增长15%。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国塑料成型设备产量已占全球塑料成型设备产量的50%以上,位居全球第一。由于塑料机械设备出口增长的提速,国产塑料机械设备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从2019年的78%提高至2020年的83%。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塑料机械生产大国、消费大国和出口大国,在全球塑料机械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随着高分子材料的性能、功效的不断开发与突破、高分子材料与其它材料复合化的不断创新,以及塑料制品在制造业和生活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塑料机械行业发展前景极其广阔,在通用设备制造业中将会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1)注塑机行业概况

1)注塑机概况及分类

注塑成型装备,通常称注塑机,是一种可以将热塑性塑料或热固性塑料,通过塑料成型模具,制成各种形状的塑料制品的机械设备,具有一次成型外型复杂、尺寸精确或带有金属嵌件的塑料制品的能力。注塑机领域是塑料机械行业中的一个重要分支,注塑机作为塑料加工业中使用量最大的加工机械,可直接生产大量

020040060080010001200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13-2023年我国塑料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规模以上企业主营收入(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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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塑料制品,在塑料机械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大约占全部塑料成型机械产值的40%,是衡量塑料机械制造能力的重要标志。从注塑机的发展历史看,注塑成型技术拥有近百年历史,经历了早期技术萌芽、技术设备成熟以及全面发展创新三个阶段。注塑成型技术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以前;20世纪50年代以后,以螺杆式注射结构、计算机控制技术为代表的注射成型装备发展,模具内熔体流动、冷却等注射成型理论的建立,大批热塑性材料的出现与应用,标志着注塑成型技术逐渐成熟;20世纪90年代后,在可加工原材料范围、产品类型及复杂度、产品质量、装备类型等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注塑成型技术进入全面应用、发展和创新阶段。

目前,注塑机具有多种分类方式。注塑机是注射成型的主要设备,其功能是将热塑性塑料从粒状原料转变成最后的成型品,并在每一步中完成熔融、注射、保压及冷却一个循环。根据物料塑化方式的差异可以分为螺杆式注塑机、柱塞式注塑机和螺杆预塑柱塞注射式注塑机等类别,螺杆式注塑机的混炼性以及预塑化原料质量要优于柱塞式注塑机;根据注射与合模装置轴线方向的不同,可以分为卧式注塑机、立式注塑机和角式注塑机;根据锁模力大小的不同可以分为大型注塑机、中型注塑机和小型注塑机,锁模力分界线分别为5,000kN和1,000kN,中小型注塑机占据主要的市场份额。

2)注塑机的工作流程及公司产品应用

各种注塑机完成注射成型的动作程序可能不完全相同,但其成型的基本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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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原理是相同的,基本过程包括塑化、合模、注射、保压、开模、冷却定型、脱模这几个阶段。

在塑化阶段,塑化部件中的螺杆通过动力驱动主轴旋转,并将塑化好的熔料推到料筒前端的储料室中。与此同时,螺杆在物料的反作用下后退,并通过推力轴承使推力座后退,通过螺母拉动活塞杆直线后退,完成计量。注射时,注射油缸的杆腔进油通过轴承推动活塞杆完成动作,活塞的杆腔进油推动活塞杆及螺杆完成注射动作。在合模阶段,哥林柱是安装在注塑机合模系统中起牵引作用的杆形构件,通过平衡模滑动,抵消锁模带来的张力,哥林柱的性能直接影响到注塑机合模系统的刚性和稳定性,保证合模系统有足够的锁模力和系统刚度(确保尺寸精确)及移动模板的开合模运动要高速、平稳且静音。

3)我国注塑机行业规模

根据QY research数据,2019年中国注塑机产量约占全球注塑机产量的65%,已成为我国塑料机械行业产量最大、产值最高、出口最多的第一大类产品。根据Next MSC的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注塑机行业市场规模达44.8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60.1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4.30%。

数据来源:Next Move Strategy Consulting

(2)挤出机行业概况

在塑料机械中,塑料挤出机通常简称为挤出机。塑料挤出机可以基本分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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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螺杆挤出机、单螺杆挤出机、多螺杆挤出机和无螺杆挤出机。螺杆挤出机是依靠螺杆旋转产生的压力及剪切力,能使得物料可以充分进行塑化以及均匀混合,通过口模成型。螺杆是挤出机的心脏,是挤出机的关键部件,螺杆的性能好坏,决定了一台挤出机的生产率、塑化质量、填加物的分散性、熔体温度、动力消耗等,它可以直接影响到挤出机的应用范围和生产效率。通过螺杆的转动对塑料产生挤压的作用,塑料在机筒中才可以发生移动、增压以及从摩擦中获取部分热量,塑料在机筒中移动的过程中获得混合和塑化,黏流态的熔体在被挤压而流经口模时,获得所需的形状而成型。目前我国单螺杆挤出机应用最为广泛,适宜于一般材料的挤出加工。根据Grand View Research的统计数据,2023年中国挤出机市场规模14.75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21.85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约为5.8%。目前我国仍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阶段,仍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也将给挤出机行业提供不竭的发展动力。

(3)塑机配套件行业概况

1)螺杆螺杆是外表面切有螺旋槽的圆柱或者切有锥面螺旋槽的圆锥。螺杆具有耐高温、耐腐蚀、高强度、良好的切削加工性能、热变形小等特性。因此,螺杆对其材质有一定的要求,常用的螺杆材料有钢材、铸件等。机筒、哥林柱为螺杆主要的配套件。

螺杆是塑料机械的核心部件,小到手机外壳,大到各类电器、汽车轮胎,均要依靠螺杆的挤出、挤压效应完成模型制作。螺杆主要运用于塑料成型设备,如注塑机、挤出机等,在产业链中所处位置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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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杆是根据不同成型物料而设计的,通过修改螺杆参数可以制造出适应不同物料的螺杆。

物料类型对应螺杆特点
成型PC料(聚碳酸酯)如PC插座等针对PC等高粘度塑料,螺杆需耐酸性腐蚀,可成型PC、PPR、阻燃ABS等效果好。也可成型一般塑料及PMMA普通制品
成型PA(尼龙)如PA6、PA66等针对PA粘度低、着色难,熔融速度快、自润滑性好等特点,螺杆需具备混色效果好,进料呈稳定,排气效果好。可成型PA、PP、LCP等结晶型低粘度塑料效果好,也可成型一般塑料
成型PET料(管坯、瓶坯等)针对PET粘度低,比热容大,易粘料以及PET瓶还要求塑化快、塑化均匀的特性,螺丝杆需塑化好,稳定性高,不粘料,熔胶速度快
PBT材质针对PBT容易分解,对压力敏感以及需添加玻璃纤维的特性,螺杆产生需压力稳定,并使用双合金能提高耐磨性
PMMA材质针对PMMA透明产品要求塑化效果好,分解率低等特性,螺杆需塑化好,剪切好,剪切发热低,混色好,可成型PMMA、PC、ABS等。如塑料加有阻燃剂,螺杆需镀铬
高填充料、高粘度料针对杂质含量较高的再生料、玻纤或塑料及无机矿物填料(钙粉、碳粉、滑石粉等)含量较多的塑料,螺杆需具备耐磨性好
带有酸性、腐蚀性的塑料针对CP、CA等酸性塑料腐蚀性强的特性,螺杆需在结构及表面处理上都做了特殊设计。螺杆组件耐腐蚀性好
ABS等热塑性塑料对螺杆无特殊要求

2)螺杆产业发展现状

自1982年第一根螺杆诞生以来,经过近40年的发展,公司所在地浙江省舟山市金塘镇已发展成为中国最大的塑机螺杆生产基地,享有“中国螺杆之都”的美誉。根据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统计数据,我国75%以上螺杆产品来自金塘。

目前,金塘镇共有《塑料机械用全硬单螺杆》《塑料挤出机用锥形异向双螺杆、机筒》等4项“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基本涵盖了所有塑料机械用螺杆品类。同时,金塘螺杆行业在用标准还包括《塑料机械用单螺杆、机筒》《塑料机械用双螺杆、机筒》等2项协会团体标准及《塑料机械用螺杆机筒》1项行业标准。金塘螺杆行业目前已基本形成了由“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协会团体标准、行业标准组成的“阶梯式、全覆盖”标准体系,为螺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标准支撑。另外,金塘镇先后制定了《关于扶持塑机螺杆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加快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意见》,在一系列政策的扶持之下,金塘镇螺杆制造产业发展迅速,走在国内前沿。

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年鉴2021》统计数据,2021年金塘镇塑料机械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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杆产业产值达到76亿元,同比增长11.33%。按照金塘镇螺杆产业占全国75%,产业年增长率参照2021年金塘镇螺杆产业增长率11.33%进行推算,2024年我国螺杆产业产值将达到139.83亿元。我国螺杆产业的市场规模预测如下: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年鉴统计数据推算

2、下游行业发展概况

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用电器、3C产品、塑料包装、塑料建材等行业,与整体宏观经济的运行息息相关。其中,汽车、家用电器和3C产品行业为公司产品主要的终端应用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终端应用领域发展情况良好,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具体情况如下:

(1)汽车行业发展概况

注塑机在汽车工业中用于制造复杂和关键的零件,包括内部和外部装饰组件、电子组件以及发动机舱盖下的应用组件。随着技术进步、产业集中度的不断提高,我国汽车行业近年来实现蓬勃发展。根据Wind统计数据,我国汽车产量从2011年的1,843.18万辆增长至2023年的3,016.1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19%;同期,我国汽车销量从1,853.34万辆增长至3,009.4万辆,年均复合增长率达4.12%。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近十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增速大幅高于全球汽车产销量增速。截至2023年末,我国连续十五年位居全球汽车销量第一汽车市场消费重心逐渐向中国等新兴市场转移,具体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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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为推动低碳绿色发展,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呈高速发展趋势。2020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等一系列针对新能源汽车刺激政策,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统计,2024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492.9万辆和494.4万辆,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30.1%和32%。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新能源汽车市场,新能源汽车景气度持续高涨。

随着我国经济总体延续恢复发展和向好发展态势,购置税优惠等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汽车行业发展持续向好。

(2)家用电器行业发展概况

我国家用电器行业经历数十年快速发展,形成了较大的产业规模,并奠定了我国作为全球家电生产大国的地位。“十三五”期间,家电产业规模稳步增长,家电工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取得显著成效。根据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中国家电行业报告》相关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9年中国家电市场规模由7,953亿元增至8,023亿元;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2022年中国家电行业年度报告》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家电行业全年国内累计销售额7,307.2亿元,同比下滑9.5%。2022年上半年,我国家电内销市场规模为3,609亿元,同比下降11.2%,而2022年下半年我国家电内销市场规模为3,698.2亿元,环比增长2.5%。2022年下半年我国家电行业市场环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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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增长,我国家电市场开始逐步复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3年,我国家电行业累计主营业务收入1.84万亿元,同比增长7%;利润1,565亿元,同比增长12.1%。总体来看,我国家电产业逐步复苏,行业具有较强韧性。

(3)3C产品行业概况

3C是计算机(Computer)、通讯(Communication)和消费电子产品(ConsumerElectronic)三类电子产品的简称。当前,全世界都处在信息化的浪潮之中,3C电子产品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塑料零部件在消费电子等3C产品应用日益广泛,例如:手机外壳、按键、导光板、电子连接器等通讯零部件。2019年至2021年,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3C产品已广泛应用于居民生活的各个领域,满足了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升了居民日常生活品质与移动办公体验。目前,以智能手机、平板电脑、传统PC等为代表的3C产品行业市场规模巨大,行业的景气度长期向好。以智能手机为例,根据IDC的统计数据,2014年至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均超过12亿部,保持在较高水平。202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波动、地缘政治冲突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而3C产品行业作为亿万级别的消费终端产业,受宏观环境不利影响较为明显。但随着国家消费刺激政策等因素的带动下,3C产品市场预计将逐步回暖。根据IDC的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12.1亿部,同比下降约11.3%。

根据IDC的统计数据,2024年上半年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1.41亿台,同比增长7.7%,其中2024年第二季度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7,160万台,同比增长

8.9%,消费电子终端市场逐步复苏。

随着5G时代的来临,新产品、新技术成为3C产品行业的重要增长点。根据IDC的预测,随着5G智能手机的大规模普及,2025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预计将达到15亿部左右。从未来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居民使用3C产品规模不断扩大及电子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3C产品未来市场前景广阔。

(4)其他主要下游行业发展概况

1)塑料包装行业

塑料包装是指以高分子树脂为主要材料,在增塑剂、发泡剂、稳定剂等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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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的帮助下,通过吸塑、注塑、吹塑、挤出等成型工艺加工而成的具有包装、收纳、保护、缓冲、隔离等用途的塑料制品。塑料包装行业是全球持续发展的行业,近年来,各类包装制品的生产正逐步向经济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塑料在包装领域日益占据重要地位,在食品、饮料、日用品、大宗化学品、农业生产等各个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我国塑料包装行业持续快速发展,已发展成为门类比较齐全,既能基本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又具有一定国际竞争能力的产业。根据上海市包装技术协会数据,近年来,我国塑料包装行业总体呈稳步增长态势,预计到2025年,我国塑料包装行业工业产值将突破5,300亿元。未来我国塑料包装行业的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为塑料机械行业景气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增长潜力。2)塑料建材行业在建筑领域,塑料建材因具有质轻、耐腐蚀、导热系数小、保温防水节能、加工成型方便、回收利用率高等特点,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是继钢材、木材、水泥之后的第四大建筑材料。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各国建筑投资持续稳定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3年,我国建筑行业总产值由13.72万亿元增长至31.59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7.88%。根据中国建筑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4年上半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13.83万亿元,同比增长4.8%,预计未来仍将保持稳定的增长的态势。在建筑业总产值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塑料建材作为建筑行业基础材料的需求也将随之增长,从而带动上游塑料机械行业市场需求。

3)医疗器械行业

塑料等高分子材料具有良好的物理机械性能和化学稳定性,比较适合在医疗领域应用。塑料高分子材料已逐步替代传统玻璃、金属、陶瓷、磷灰石等,在医疗器械领域的需求快速扩大。根据医械汇的统计数据,我国医疗器械行业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阶段,其市场规模由2014年的2,556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7,721亿元。根据罗兰贝格的统计数据,2022年我国医疗器械行业市场规模为9,582亿元,近7年复合增速约17.5%,已跃升为除美国外的全球第二大市场。医疗器械行业市场前景广阔,将为塑料制品行业带来增量需求,从而带动塑料机械行业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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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的增长。

(四)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公司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以及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五、发行人自身的创新、创造、创意特征,科技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新旧产业融合情况”。

(五)发行人市场地位及竞争情况

1、发行人市场地位

公司深耕于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成型设备的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属于塑料机械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细分行业,公司是较早进入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的企业之一,通过近30年不断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经成为行业领先的定制化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商。

2014年至2019年,公司连续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塑机辅机及配套件行业5强企业”,2023年至2024年公司再次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塑机辅机及配套件行业7强企业”,为螺杆、机筒产品领域内唯一获得该项殊荣的企业。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至2023年,公司在我国塑料机械用螺杆、机筒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10%、12%、12.5%,市场排名均为第一名。

公司凭借自身积累的工艺技术以及产品质量,与国内外众多头部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境外客户主要包括恩格尔(Engel)、赫斯基(Husky)、克劳斯玛菲(KraussMaffei)、住友德马格(Demag)、米拉克龙(Milacron)、戴维斯标准(Davis-Standard),境内客户主要包括伊之密、富强鑫、大同机械、海天国际、泰瑞机器、华研精机、震雄集团等。

公司名称简介
外国知名客户

恩格尔集团总部位于奥地利,已成为世界范围汽车、电子、包装及医疗等领域的中高端需求解决方案提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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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简介
赫斯基注塑系统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加拿大,是全球较大的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包括为核心市场客户提供模具、系统和服务
克劳斯马菲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德国慕尼黑,2016年4月被中国化工集团收购,是世界领先的生产和加工塑料和橡胶机械和系统供应商,产品和服务全面涵盖注塑和反应成型及挤出技术
德马格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德国,是世界注塑技术的龙头企业之一,公司不断以德国的质量与可靠性标准为全球客户提供富有创新意识的高科技的注塑设备方案
米拉克龙控股公司总部位于美国印第安纳州巴特斯维尔,是复合挤出机制造商科倍隆和辅助设备公司K-Tron及Rotex的母公司
戴维斯标准有限公司总部位于美国,是全球知名塑料工业设计制造挤出设备制造商
国内知名客户
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代码:300415.SZ),公司专注于“模压成型”专用机械设备的设计、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海天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代码:1882.HK),公司是目前全球注塑机产量最大的生产商,产品系列全面,适用范围几乎覆盖塑料加工业各个领域
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主板上市公司(上市代码:603289.SH),公司主要产品包括DT肘杆式,DH二板式,DE全电动以及多组分注塑机等注塑产品
震雄集团有限公司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上市代码:0057.HK),公司是目前全球注塑机销售量最大的生产商之一
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创业板上市公司(上市代码:301138.SZ),公司主营瓶坯智能成型系统、瓶坯模具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擅长PET注塑成型领域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年报、公开信息查询

2、发行人技术水平及特点

公司是国内极少数能够供应超大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的制造商,也是国内最早陪伴国内本土塑料成型设备主要厂商共同成长的企业之一,持续助力我国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突破关键技术。作为核心零部件的重要供应商,公司协助客户诸多设备经历了研发、定型、量产和技术迭代的完整历程,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协同迭代开发机制,始终保持自身技术能力能够匹配塑料成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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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迭代的发展,推动我国塑料成型设备的国产化进程。2023年1月,伊之密研发的8500吨超大型精密智能注塑成型装备系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国家重大需求而自主研发的新产品,其各项指标和性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伊之密8500吨超大型注塑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实现了国产超大型工业母机的关键技术突破,填补了国内在该领域的空白。作为当时我国锁模力最大的注塑机首台套产品,8500吨超大型注塑机能满足航空航天、汽车工业、石化管道、交通设施等领域对超大型制品的需求,为我国相关领域供应链安全提供坚实保障。作为伊之密长期的合作伙伴,发行人是该超大型注塑机的核心零部件螺杆机筒的供应商。发行人提供了单根直径达到270mm的高品质、高精度螺杆,该螺杆运用了公司自主研发的PTA“双层增堆”工艺,满足螺杆硬度的同时,还添加碳化钨合金,加强了螺杆的耐磨度,属于业内首创工艺。此外,该螺杆最高承压可达450兆帕(Mpa),而普通螺杆的最高承压一般为300兆帕(Mpa)。发行人研发的双机筒注射压缩工艺系业内领先技术,满足了超大型注塑成型装备高速高效精密注塑成型的要求,实现我国超大型注塑机核心零部件的自主可控。

公司专注于塑料机械配套件技术以及加工制造工艺的优化和创新,拥有较为完整的技术体系和自主知识产权,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科技创新能力与研发实力,公司先后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2019年,公司入选了国家工信部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取得了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10项。公司参与了5项行业及团体标准起草和制定。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一)核心技术情况”。

3、行业内主要企业

(1)国际主要企业

企业名称国家或地区简介
Nordson Xaloy(诺信塑料工程系统有限公司)美国主要生产销售聚合物工业产品与机械,包括机筒、挤出和共挤模头、流体涂布系统、前端组件、齿轮泵、聚合物阀、螺杆、?态混炼器等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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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国家或地区简介
Reiloy Metall GmbH(瑞芬豪斯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德国主要生产销售用于注塑和挤压的高耐磨双金属螺杆及机筒

(2)国内主要企业

企业名称地区主营业务
浙江金星螺杆制造有限公司舟山市金塘镇高速螺杆、锥双螺杆与机筒、注塑机螺杆与机筒、橡胶螺杆、挤出机单螺杆与机筒等
浙江光明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舟山市金塘镇注塑机螺杆机筒、橡胶螺杆机筒、异向平行双螺杆、双孔机筒、单螺杆挤出机螺杆、锥形螺杆等
舟山市通达塑料机械有限公司舟山市金塘镇氮化机筒、双合金机筒、PVC电镀螺杆、Z字型混炼头螺杆、单混炼螺杆、前体、喷嘴、铁基合金机筒方形下料口等
宁波天星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宁波市北仑区氮化料管、双合金料管、氮化螺杆、电镀螺杆、双合金全熔射螺杆、全硬式螺杆及料管、螺杆配件等
浙江金湖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舟山市经济开发区各类塑料管道生产线、各类塑料异型材生产线、各类塑料板材、发泡板、片材、流涎膜生产线、各种用途的单螺杆、双螺杆挤出机等

资料来源:各公司官网。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与劣势

(1)竞争优势

1)研发技术优势发行人高度重视工艺技术水平的提高以及新产品的研发,通过长期努力,积累了大量的先进工艺技术和经验,形成了行业内领先的材料与制造工艺相结合的技术体系。核心技术包括“多轴联动的螺杆抛光机抛光技术”、“机筒螺杆耐磨层制作技术”、“锥双机筒中耐磨层的应用”、“锥双机筒挤出段镶嵌耐磨条技术”等。其中公司结合传统离心浇铸工艺,自主研发并创造性的应用于螺杆、机筒产品,掌握了机筒螺杆耐磨层制作技术,形成了“一种螺杆机筒耐磨层的制作方法及其加工装置”的发明专利,具有生产效率高、节能环保,并提高浇铸合格率。公司积极参加各项行业交流活动,如国内最大的橡塑展Chinaplas,与海内外各界人士进行交流探讨,互相学习,通过不断了解、学习国内外先进的产品、技术、工艺,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得到了有力的支持。

此外,公司经过多年研发、生产的经验积累,形成了多项具有较高价值的专有技术,能够较好的应对塑机配套产品品种多、技术更新快等特点,不断根据下游产品的变化及时更新技术工艺。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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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项,实用新型专利110项。

2)客户资源优势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其对于零部件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有严格的要求,对供应商有严苛的认证过程,一旦进入下游制造商客户的供应商名单后,通常会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凭借自身积累的工艺技术以及产品质量,已成功进入世界主要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的供应体系,成为一家具备全球化供应能力的定制化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商,产品不仅供应国内市场,还远销加拿大、美国、德国、印度、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目前,公司与国内外众多头部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境外客户主要包括恩格尔(Engel)、赫斯基(Husky)、克劳斯玛菲(KraussMaffei)、住友德马格(Demag)、米拉克龙(Milacron)、戴维斯标准(Davis-Standard),境内客户主要包括伊之密、富强鑫、大同机械、海天国际、泰瑞机器、华研精机、震雄集团等。3)生产管理优势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螺杆、机筒、哥林柱等塑机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对本行业有着深刻的理解。公司在研发、生产、安全、环保等各环节已形成专业化的团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企业管理经验。公司建立较为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能适应品牌客户、中大规模客户的供货需求,并持续改善生产管理过程,现已形成了完善而有效的管理体系。

为提升管理效率与效果,公司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引入SAP、PLM和MES信息化管理系统,帮助公司控制管理各个生产经营环节,使整个生产经营过程有序进行,从信息化角度科学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益。由于管理的有效性对企业至关重要,而完善的管理体系是长期改善、提高的结果,一般企业很难在短期内建立,因此完善的生产管理体系构成公司的竞争优势之一。

4)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在质量管理上贯彻“质量屋”管理框架,以质量战略为先导,始终把产品质量控制作为企业生存、发展的重要前提。公司建立了《生产实现管理程序》,制定了严格的产品检测标准,并严格执行与监督评估。同时,公司通过ISO9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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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14001、OHSAS18001三体系认证企业,并持续完善质量体系建设,提高和确保产品质量,推行全面的质量管理。高标准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使公司产品质量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深受下游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的认可。5)定制化生产能力优势在塑料成型设备领域中,客户对其产品通常都有着独特的产品结构设计,不同客户的产品对螺杆、机筒的要求往往有着较大的差异,公司拥有为客户大规模定制化生产的能力和经验。此外,即使相同品种或类型的螺杆、机筒,客户要求的设计结构也往往不同,而定制化生产对制造企业的产品、设备、工艺水平以及开发经验等方面都有着较高的要求。例如客户的塑料产品要求产品尺寸精度在

0.001mm以内,公司通过先进的技术工艺以及对产品零件尺寸的分析,模拟计算各个应力集中点的抗扭矩情况,最终给出系统性的解决方案。6)关键技术指标领先优势与行业标准相比,公司核心技术参数上能够全面超过行业标准的要求,达到或超过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并同时可以满足各类客户的定制化需求,具体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关键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公司技术 水平对比情况
技术参数
1螺杆气体氮化表面硬度≥840HV≥900HV≥930HV发行人优于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2螺杆离子氮化表面硬度/≥900HV≥930HV发行人优于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3机筒氮化表面硬度≥940HV≥960HV≥980HV发行人优于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4螺杆/机筒-距离氮化表面0.2mm阶梯硬度/≥760HV0.3≥760HV0.3基本持平
5螺杆气体氮化层深度≥0.4mm≥0.50mm>0.50mm发行人优于行业标准
6机筒气体氮化层深度≥0.4mm≥0.55mm>0.55mm发行人优于行业标准
7螺杆离子氮化层深度/≥0.3mm≥0.3mm基本持平
8螺杆/机筒调质硬度/28-32HRC30-35HRC发行人优于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9螺杆拉伸强度/≥1,000MPa≥1,050MPa发行人优于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10螺杆抗屈服强度/≥850MPa≥900MPa发行人优于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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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键技术指标行业标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公司技术 水平对比情况
技术参数
11螺杆、机筒轴线直线度7级6级6级发行人优于行业标准
12螺杆工作表面粗糙度≤Ra0.4≤Ra0.2≤Ra0.2发行人优于行业标准
13机筒工作表面粗糙度≤Ra1.6≤Ra0.4≤Ra0.2发行人优于行业标准、团体标准

注:1、表面硬度水平:HV数值越大代表检测硬度值越高,耐磨性越好,产品使用寿命越长;

2、氮化层深度水平:mm数值越大代表渗氮深度越深,氮化层越厚,产品使用寿命越长;

3、调质硬度水平:HRC数值越大代表产品硬度值越高,机械性能越好;

4、表面粗糙度水平:Ra数值越小代表产品表面粗糙度越小,螺杆、机筒使用效率更高;

5、直线度水平:根据《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GB/T1184—1996),精度等级数值越低,直线度越高,产品使用寿命越长。通过多年研发创新,公司的螺杆机筒产品在氮化表面硬度、调质硬度、表面粗糙度等技术参数指标方面优于行业标准及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其他技术指标均能达到浙江制造团体标准且超过行业标准。公司机筒螺杆的关键技术指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技术具备先进性。

(2)竞争劣势

1)融资渠道单一公司所处的塑料机械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原材料和设备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公司融资渠道单一,资金实力偏弱,阻碍了公司产能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拟通过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拓展高端产品新领域。2)产能不足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发展迅速,现有产能已经不能及时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订单需求。为了保证产品交付的及时性,稳定与现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并开拓其他客户和市场,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提高产能,以满足市场需求。3)专业人才不足公司一直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员工团队的稳定,并形成了有效的培养和引进机制。随着公司规模的日益扩张,公司的专业人才仍相对不足。为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使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建设技术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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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中心,进一步加大对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运营管理等方面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5、行业发展态势

行业内的发达国家如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凭借其精密、大型、高端塑机产品和人才优势,占据了世界塑机行业的重要地位;同时,国内企业凭借多年塑机制造经验和技术的积累,并依托国内及国际庞大的消费市场,涌现出一批规模较大的塑机企业,参与到全球竞争。目前,东南亚、中西亚、中东欧各国均为中国塑机产品的重要出口地,并具有鲜明的产业优势互补特征,促进了中国塑机与世界各国高分子复合材料加工业之间的产能合作,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公司的所处行业发展态势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二/(三)所属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6、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公司面临的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

从塑料机械行业发展的外部条件来看,我国塑料机械行业属于政策大力支持发展的行业。由于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对塑料成型设备行业发展的重视,在政策扶持、产业项目等各方面给予了极大的帮助,为行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当前,塑料机械作为单列行业已列入发改委、工信部等国家部委发布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发展指南》《工业转型升级重点技术改造投资指南》《节能机电设备(产品)推荐目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等国家产业支持文件。因此,我国塑料机械行业迎来了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大好机遇,市场空间广阔。

2)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将推动行业加快发展

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与我国制造业转型升级形成历史性交汇。5G通讯技术、物联网、大数据、高档数控机床、工业机器人、智能仪器仪表等新一代技术装备的应用,将推动塑料加工业制造技术快速、跨越式发展。同时,网络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共享制造等新业态、新模式会不断涌现,“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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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期间塑料成型设备先进生产力必定依托于科技创新,与塑料行业相关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和新模式会不断涌现,为行业进一步跨界融合、生态化、人工智能、网络化信息技术创新发展带来新机遇。3)我国大规模的市场优势2020年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强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促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传统基础设施和新型基础设施带来的超大规模市场需求,与塑料机械行业密切相关,带动塑料机械需求增长。此外,雄安新区、海南自贸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区域建设也将带动相关地区塑料机械行业发展,为塑料机械行业提供了更加广阔市场空间。

我国塑料机械下游行业如汽车、家用电器、3C产品、塑料包装、塑料建材等行业的蓬勃发展使得上游行业塑料成型设备行业的市场前景也将保持持续增长的态势。

(2)公司面临的挑战

1)面临国际规则、投资贸易和格局变动的挑战

国际力量对比发生深刻变化,世界经济格局面临重构,国际上单边主义、贸易保护主义和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国际市场竞争加剧。塑料机械行业与欧美相关产业相似度较高,出口商品对当地产品冲击较大,导致贸易摩擦加剧。各国围绕市场、资源、人才、技术、标准等各方面的全球竞争愈演愈烈,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使得中国塑机行业所面临的外部环境更趋复杂多变。

2)专业人才不足的挑战

发达国家以其技术和人才优势,仍然占据世界塑机市场的重要地位。如德国、美国、日本等国的精密、大型、高端塑机产品,由于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优势,市场份额在世界较为领先,对中国塑料机械产业形成较大压力。塑料机械行业一些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部分关键设备、元器件、零部件、原材料依赖进口。

3)行业竞争尚不规范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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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大多数公司规模较小,技术水平、生产规模有限,产品交付能力较弱,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小规模企业之间同质化竞争普遍存在。相当一部分企业缺乏有效的竞争手段,依靠价格战来争夺市场;另外,部分中小企业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可能存在较多不规范竞争,进而对公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公司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取标准包括:(1)属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中的“CG34通用设备制造业”;(2)主要或部分产品生产工艺技术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3)主要原材料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相似情形;(4)主要销售模式与公司存在相同或相似的情形;(5)数据可获得性。

目前尚无与公司从事业务完全相同、产品结构相同的可比上市公司,发行人依据相同行业、生产工艺技术、销售模式、主要原材料、数据可获得性等方面原则选取3家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企业名称所属 行业主要产品主要原 材料销售模式生产工艺 特点数据可获 得性
1新强联(300850.SZ)通用设备制造主要产品为回转支承及配套产品、锻件特种钢材直销模式回转支承:粗车、精车、表面处理等; 锻件:锻造、粗车、热处理、调后加工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获得比较数据
2金沃股份(300984.SZ)通用设备制造主要产品为各类轴承套圈钢管、 锻件直销模式隔料、粗车、热处理、精磨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获得比较数据
3中核科技(000777.SZ)通用设备制造主要产品为工业阀门钢材直销模式、分销、代理未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以获得比较数据

资料来源:各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对比如下:

项目年度新强联金沃股份中核科技发行人
营业收入 (万元)2024年1-6月105,732.8856,838.7664,343.6843,279.18
2023年282,363.1898,847.57180,975.4473,588.92
2022年265,345.39104,436.40150,005.0478,17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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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度新强联金沃股份中核科技发行人
2021年247,687.4489,559.18155,754.1180,772.8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2024年1-6月-10,075.931,312.847,556.034,469.12
2023年37,484.423,770.7822,203.027,029.42
2022年31,610.484,528.3117,194.118,157.97
2021年51,430.746,288.4512,012.929,533.27
销售毛利率(%)2024年1-6月15.0413.4624.4324.65
2023年26.6612.9321.2025.53
2022年27.5012.6020.3526.62
2021年30.8215.7418.4128.64
加权净资产收益率(%)2024年1-6月-2.011.873.715.26
2023年8.875.4311.768.89
2022年8.676.919.9111.05
2021年23.0713.607.5513.95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数据。

三、发行人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利用率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螺杆、机筒、哥林柱等,均为非标准化定制类产品,产品规格不一,生产过程主要涉及金属材料机械加工、热处理和电镀铬等生产工艺。产品根据客户对外形尺寸、结构、性能指标、搭载技术等要求,所需的加工工序、生产时间、耗费人力等各不相同。因此,以设备台数为产能统计标准不能准确反映公司生产能力,而根据公司生产一线员工的工时数为标准反映公司产能利用率相对更为客观、准确。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螺杆机筒产品实际工时(万小时)136.39205.78177.21211.88
理论工时(万小时)119.35191.19189.24191.53
产能利用率114.28%107.63%93.65%110.62%
哥林柱产品实际工时(万小时)31.6944.9144.8645.82
理论工时(万小时)30.2247.2449.5943.33
产能利用率104.84%95.06%90.46%105.73%

注:1、实际工时为参与生产人员实际出勤工时总和,理论工时为∑当年参与生产人员数量*每年在职工作天数*8小时;

2、产能利用率=实际工时/理论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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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产品产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销率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螺杆机筒产品产量(万件)4.515.915.718.65
销量(万件)4.565.715.698.26
产销率101.13%96.62%99.64%95.54%
哥林柱产品产量(万件)3.665.846.7810.01
销量(万件)3.725.697.269.68
产销率101.69%97.43%107.09%96.62%

注:机筒为螺杆的配套件,螺杆、机筒一般为配套销售,上述产销量不含配件。

3、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及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主要产品销售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八/(二)营业收入分析”。

(二)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及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1-6月
序号名称金额占比交易内容
1伊之密集团6,725.0815.54%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2海天塑机集团6,431.7614.86%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3富强鑫集团2,353.195.44%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4震德集团1,414.293.27%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5克劳斯玛菲集团1,237.162.86%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合计18,161.4841.97%-
2023年度
序号名称金额占比交易内容
1伊之密集团8,240.5911.20%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2海天塑机集团5,879.137.99%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3富强鑫集团4,499.866.11%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4克劳斯玛菲集团3,398.494.62%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5联塑机器集团2,261.703.07%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合计24,279.7732.99%-
2022年度

1-1-113

序号名称金额占比交易内容
1伊之密集团6,960.678.90%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2克劳斯玛菲集团4,902.996.27%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3富强鑫集团4,701.596.01%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4海天塑机集团4,227.475.41%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5Husky3,194.094.09%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合计23,986.8330.68%-
2021年度
序号名称金额占比交易内容
1伊之密集团7,177.158.89%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2富强鑫集团4,738.065.87%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3海天塑机集团3,966.674.91%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4大同机械集团3,649.384.52%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5克劳斯玛菲集团2,767.163.43%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
合计22,298.4227.62%-

注:1、伊之密集团包括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伊之密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伊之密机器人自动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佛山伊之密精密橡胶机械有限公司、广东伊之密高速包装系统有限公司、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2、大同机械包括大同机械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东华机械有限公司、德科摩橡塑科技(东莞)有限公司、大同机械(无锡)销售有限公司、无锡格兰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3、富强鑫集团包括富强鑫(宁波)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富强鑫塑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富强鑫(宁波)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克劳斯玛菲集团包括克劳斯玛菲机械(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克劳斯玛菲机械有限公司、KRAUSSMAFFEI TECHNOLOGIES GMBH、KraussMaffei Technologies,spol.s r.o.、KRAUSSMAFFEI EXTRUSION GMBH;

5、海天塑机集团包括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无锡海天机械有限公司、宁波海天塑化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海涛机械有限公司;

6、联塑机器集团包括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鹤山联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云南联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长春联塑实业有限公司、海南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四川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山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联塑科技发展(武汉)有限公司、陕西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联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茂名联塑建材有限公司、浙江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南京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联塑市政管道(河北)有限公司、联塑科技发展(贵阳)有限公司;

7、Husky包括赫斯基注塑系统(上海)有限公司、Husky Injection Molding Systems Ltd、HUSKY INJECTION MOLDING SYSTEM、HUSKY INJECTION MOLDING SYSTEMS SA;

8、震德集团包括佛山市顺德区震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震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金额超过同期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大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与主要供应商、主要竞争对手不存在重叠的情形。

1-1-114

2、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前五大客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客户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初次合作时间
2024年1-6月佛山市顺德区震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1985/12/06塑料注塑机及其零部件生产、销售2000年
2022年新增前五大客户Husky Injection Molding Systems Ltd1953年主要从事注塑机的设计、制造和销售2008年
2021年新增前五大客户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2001/2/23生产、研发和销售注塑机产品,是全球领先的塑料注射成型设备制造商2019年
克劳斯玛菲机械(中国)有限公司2012/1/17业务范围涵盖注塑机械、挤出技术、反应成型技术及数字化服务解决方案2016年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存在相比上期新增的情况,主要系公司与客户加强合作,交易金额有所增长,导致其进入当年客户销售额前五名。整体而言,公司的主要客户较为稳定,具有连续性及持续性。

四、发行人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和外协加工的采购情况

1、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物资包括原材料及其他辅料,其中主要原材料为圆钢、铸件等;辅料主要为刀具及其他生产物料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辅料采购金额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圆钢16,149.0578.54%23,171.0177.25%22,323.4278.52%28,645.3880.02%
铸件1,044.425.08%1,508.325.03%1,406.724.95%1,720.944.81%
刀具1,045.565.08%1,655.255.52%1,627.545.72%1,885.115.27%
合计18,239.0388.70%26,334.5887.80%25,357.6889.19%32,251.4290.10%

2、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辅料采购平均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

1-1-115

产品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
圆钢(元/t)5,162.27-5.30%5,451.25-7.52%5,894.201.89%5,784.93
铸件(元/pc)295.66-9.71%327.4414.15%286.8435.59%211.56
刀具(元/pc)66.13-6.04%70.38-0.09%70.448.12%65.15

注:1、公司采购的钢材主要以kg或t为计量单位,少部分以pc、mm为计量单位,上述数据为以kg及t单位计量的不含税价格;

2、公司采购的刀具主要以pc为计量单位,少部分以kg、mm为计量单位,上述数据为以pc单位计量的不含税价格。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使用的原材料品类较多,且圆钢、铸件、刀具等原辅料每次采购的规格、材质、型号随生产技术要求不同而做出调整,因此采购的型号繁多。报告期内公司采购的具体物料存在一定的差异,采购价格不存在直接可比性。

3、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圆钢的规格型号较多,不同规格的同类钢材价格之间存在一定差异,其采购价格通常参考合金结构钢的市场价格,其中40Cr(φ20mm)市场价格走势如下:

数据来源:Wind、我的钢铁网

针对主要原材料可能存在的价格波动,公司已建立了相应的措施及价格传导机制,具体如下:

(1)公司按照下游客户的要求进行采购安排,同时在议价过程中充分考虑

1-1-116

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因素,在定价过程中形成价格传导;

(2)公司主要依据生产计划安排采购计划,在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波动时,公司通过跟踪市场价格趋势,在判断市场价格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平时提前一定量备货,以降低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4、公司的外协加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产能利用率较高,当工厂加工能力不足时,将部分处理简单但相对耗时的工序,如铣螺棱、铣螺杆、粗车等,委托给外协厂商进行加工,满足临时性生产需要。

一般情况下,外协厂商只负责一至二道生产工艺,生产流程较短,供货质量和供货速度能够满足公司要求。公司制定了《外协加工管理程序》等制度文件,通过对外协加工有关过程的管理,规范外协加工作业,确保外协加工质量的稳定性和交货交期,保障公司生产,满足客户需求。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外协加工费1,790.782,774.942,270.353,934.68
占采购总额比例8.01%8.47%7.40%9.90%

(二)公司主要能源动力的采购金额及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动力为电力,其采购金额、价格及变动情况如下:

名称指标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电力采购数量(万度)2,564.904,128.264,004.764,325.27
采购金额(万元)2,006.143,324.423,265.203,069.92
平均价格(元/度)0.780.810.820.7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供应稳定,价格总体保持稳定。

(三)主要供应商采购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金额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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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2024年1-6月
序号名称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采购内容
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3,999.4112.26%圆钢
2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2,949.169.04%圆钢
3浙江金欣贸易有限公司1,731.615.31%圆钢
4中信泰富特钢集团1,547.744.75%圆钢
5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1,444.594.43%圆钢
合计11,672.5135.79%-
2023年度
序号名称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采购内容
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5,908.7010.78%圆钢
2金欣贸易3,610.876.59%圆钢
3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3,255.335.94%圆钢
4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2,727.984.98%圆钢
5芜湖新兴铸管1,354.552.47%圆钢
合计16,857.4330.76%-
2022年度
序号名称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采购内容
1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7,178.0112.51%圆钢
2金欣贸易3,392.645.91%圆钢
3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3,139.065.47%圆钢
4芜湖新兴铸管1,671.232.91%圆钢
5中信泰富特钢集团1,405.862.45%圆钢
合计16,786.8129.26%-
2021年度
序号名称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采购内容
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8,689.6715.08%圆钢
2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7,307.0712.68%圆钢
3芜湖新兴铸管4,726.168.20%圆钢
4金欣贸易2,654.244.61%圆钢
5宁波力恺机械有限公司1,507.142.61%外协加工
合计24,884.2843.17%-

注:1、中信泰富特钢集团包括中信泰富特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2、金欣贸易包括浙江金欣贸易有限公司、舟山市天欣物资有限公司;

3、芜湖新兴铸管包括芜湖新兴新材料产业园有限公司、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

4、同一控制下企业已合并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前五大供应商中任一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50%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主要供应商的重大依赖。

1-1-118

报告期内前五大供应商中,金欣贸易系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七、发行人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与前五大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2、报告期内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的前五大供应商的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供应商名称成立时间主营业务初始合作时间
2023年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1994/1/31主要经营钢材轧制,彩钢板、耐火材料制造等2019年
2021年新增前五大供应商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2004/12/17主要从事生产和销售特钢,主要产品为线材、棒材和宽厚板2020年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2003/04/17主要经营离心球墨铸铁管及管件、钢铁冶炼及压延加工、铸造制品等2021年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供应商主要为钢材生产厂商,为保证公司生产的稳定性及交货的及时性,公司综合考虑钢材品质、询价情况、供货能力、付款条件、产品性价比及交货期等因素确定供应商,公司各年度前五大供应商变动均系当年实际采购需求形成,符合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整体而言,公司的主要供应商较为稳定,具有连续性及持续性。

五、发行人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账面价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23,099.906,037.0517,062.8573.87%
机器设备58,011.4934,189.2723,786.0141.00%
运输工具1,528.121,302.47225.6514.77%
其他设备1,235.131,013.65221.4717.93%
合计83,874.6342,542.4441,295.9949.24%

1-1-119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账面原值账面价值成新率
1棒材感应调质线12,709.632,080.3976.78%
2可控气氛渗氮炉NX-165031,407.82739.1152.50%
3自动矫直机21,061.93647.1960.94%
4可控气氛渗氮炉NX-161001688.62361.5352.50%
5料筒感应加热系统5米1512.42262.1151.15%
6可控气氛渗氮炉NX-16601481.81252.9552.50%
7数控车床CNC-S801462.04110.8924.00%
8含铬废水及废水处理1423.93121.8828.75%
92工位无芯砂带磨抛机HSRG1411.14231.0456.19%
10料筒感应加热系统3米1399.18199.7050.03%
114工位无芯砂带磨抛机RPS1389.69218.9856.19%
121500MM料筒感应加热系统1370.71230.3162.13%
13立仲卧式数控车床1331.24210.6163.58%
14CNC精密螺纹磨床5850.64733.9186.28%
154000mm料筒感应加热系统1507.94467.7392.08%
16三锋卧式机床CHT-564001316.89291.8092.08%

2、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屋建筑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的房屋建筑物如下:

序号房地产权属人房产证号房屋位置建筑面积 (m2)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宁波华业房权证镇骆字第2012017331号庄市街道工业B区天圣路78号1幢3,222.95自建取得抵押
2宁波华业房权证镇骆字第2012017332号庄市街道工业B区天圣路78号3幢4,608.23自建取得抵押
3宁波华业房权证镇骆字第2012017333号庄市街道工业B区天圣路78号2幢3,222.95自建取得抵押
4宁波华业房权证镇骆字第2012017334号庄市街道工业B区天圣路78号5幢1,425.72自建取得抵押
5宁波华业房权证镇骆字第2012017335号庄市街道工业B区天圣路78号4幢2,298.34自建取得抵押
6浙江华业浙(2021)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07211号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65,732.98自建取得抵押
7浙江华业浙(2021)定海区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12,835.89自建抵押

1-1-120

不动产权第0006084号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取得
8浙江华业浙(2021)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06081号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21,471.49自建取得抵押

除上述房屋建筑物外,发行人存在部分建筑物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情况,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建筑物名称用途建筑面积(m2)房屋位置
1浙江华业11#配电房配电房666.9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
2浙江华业12#车间仓储1,513.6
3浙江华业13#车间仓储942.3

上述建筑物为发行人在自有土地上建设的房产,因报建手续不全等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上述建筑物的合计面积较小,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取得房产证的建筑面积的2.72%,占比较低;同时,该等建筑物为配电房、仓库等辅助性用房,不涉及发行人主要生产线。因此,该等建筑物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2年1月19日,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出具《证明》,“自2019年1月1日至本证明出具日,该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建设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性文件规定而遭受行政处罚的情形,我委亦未收到第三方关于其房屋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举报或投诉。另外,该公司在其自有土地上现有3幢房产(11#配电房、12#车间、13#车间)尚未办理产权证书,上述房产未侵犯第三方利益或违反土地规划用途,权属清晰,本委对上述房产未办理产权证书的行为将不予处罚,亦不对上述房产采取强制拆除等行政强制措施。”

为保障发行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夏增富、沈春燕、夏瑜键已作出承诺:若因上述房屋权属瑕疵被有关部门拆除给发行人造成任何经济损失或发行人因此而受到任何处罚,夏增富、沈春燕、夏瑜键将进行全额赔偿。

(2)房屋承租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租赁的主要房产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人房屋坐落位置租赁面积 (m2)用途租赁期限是否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1浙江佛山市顺佛山市顺德区大104单元:864;仓储2022/10/1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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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承租方出租人房屋坐落位置租赁面积 (m2)用途租赁期限是否取得房屋产权证书
华业德区科盈投资有限公司良街道办事处五沙居委会顺和南路1号欧洲工业园一期厂房二首层104及二层204204单元:296.392027/9/30
2浙江华业舟山意泰科技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金塘西堠工业区沥港路12号一楼1号,885.55; 一楼2号,608.55生产2024/2/18至2025/2/17; 2024/1/1至2024/12/30
3浙江华业舟山市金基物资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区大丰路2号厂房,2,160; 露天料场,1,333.4生产及仓储2021/11/13至2030/11/12
4浙江华业周可可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东堠村东堠路42号1,600.00生产2021/5/1至2026/4/30
5浙江华业程燕平顺德大良新桂路明日广场2座509-510号256.47办公2017/10/1至2027/9/30
6浙江华鼎舟山市金基物资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区大丰路2号厂房,3,240; 露天料场,2,000;生产及仓储2021/11/13至2030/11/12
7浙江华鼎舟山意泰科技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金塘西堠工业区沥港路12号高单层,3,689.73;一楼,401.7生产2021/11/1至2024/10/30
8宁波华帆宁波良铸精密机械有限公司宁波市慈溪市龙山镇龙垦场龙镇大道的慈溪市祥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厂房1,120生产2022/1/1至2026/12/31
9浙江华业浙江栋斌橡塑螺杆有限公司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区柳行路2号3,000生产2023/5/1至2025/4/30
10浙江华业王素明成都市成华区华彩路4号8栋2单元7楼701号83.47办公2024/3/18至2025/3/17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租赁的房屋其出租方均拥有相应权属证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房产租赁均与出租方签订了相应租赁合同。

(二)主要无形资产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专利、商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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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使用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利人产权证号坐落宗地面积 (m2)有效期使用权 类型用途他项权利
1宁波华业甬国用(2009)第0605924号庄市街道工业B区天圣路78号24,098.002053/7/17出让工业用地抵押
2浙江华业浙(2021)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07211号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88,267.622061/11/3出让工业用地抵押
3浙江华业浙(2021)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06081号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27,628.922061/11/3出让工业用地抵押
4浙江华业浙(2021)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06084号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19,311.462061/11/3出让工业用地抵押
5浙江华业浙(2022)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10732号定海区金塘镇大观村56,004.002072/8/22出让工业用地

2、专利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共获得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实用新型专利110项,具体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有效期限专利类型专利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一种螺杆抛光方法ZL201811273979.42018/10/30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一种无污染环保的酒糟处理方法ZL201811225104.72018/10/20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3一种螺杆机筒耐磨层的制作方法及其加工装置ZL201710645353.02017/8/1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用于螺杆抛光机上的粉尘回收装置ZL201610305996.62016/4/28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5螺杆抛光机ZL201610305980.52016/4/28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6用于注塑机中的注塑装置ZL201310336489.52013/7/30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7金属螺杆及其制备 方法ZL201210227994.12012/6/21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8金属机筒及其制作ZL201210227990.32012/6/2120年发明浙江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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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有效期限专利类型专利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方法专利华业取得
9锥双机筒ZL201210126386.12012/4/17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0一种注塑机螺杆ZL201110438212.42011/12/8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1一种锥双螺杆ZL201110438213.92011/12/8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2一种锥双机筒ZL201110438197.32011/12/8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3一种用于加工可降解塑料的机筒螺杆ZL202122250806.42021/9/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4一种用于塑料回收的螺杆机筒组合装置ZL202122251120.72021/9/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5一种微发泡注塑螺杆结构ZL202122251212.52021/9/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6一种金属粉末成型的螺杆结构ZL202122243581.X2021/9/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7一种积木式螺棱套的锥双螺杆ZL202120903416.X2021/4/28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8用于积木式组合螺杆上的螺棱套结构ZL202022445540.42020/10/29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9一种积木式组合螺杆结构ZL202022442949.02020/10/29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0一种能防止溢料的排气式机筒ZL202021798716.82020/8/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1用于注塑机的能防止物料回流的止逆阀ZL202021801199.52020/8/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2一种能防止物料回流的止逆螺杆头ZL202021801198.02020/8/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3一种挤出螺杆结构ZL202021802761.62020/8/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4一种杆体的加工夹具ZL201921338622.X2019/8/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5一种螺杆转向装置ZL201921336945.52019/8/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6一种螺杆换向机构ZL201921337039.72019/8/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7一种长条形杆体的直线槽开槽机ZL201921337882.52019/8/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8一种螺杆抛光机ZL201821767774.72018/10/30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9一种无污染环保的酒糟处理装置ZL201821704723.X2018/10/20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30用于注塑机筒上的进料结构ZL201821697066.02018/10/19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31用于排气发泡的机筒螺杆组合结构ZL201821567004.82018/9/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1-12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有效期限专利类型专利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32一种能自动混炼的微孔射嘴ZL201821563285.X2018/9/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33同心内外挤出成型 螺杆ZL201821562554.02018/9/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34熔融料分阶推进器 结构ZL201821562467.52018/9/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35螺杆抛光装置ZL201821567352.52018/9/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36混炼塑化螺杆ZL201821563403.72018/9/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37一种用于注塑机上的注塑螺杆ZL201721824112.42017/12/22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38一种用于注塑的注塑螺杆ZL201721825909.62017/12/22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39注塑机的注塑螺杆ZL201721824093.52017/12/22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0一种机筒耐磨层的加工装置ZL201720948204.72017/8/1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1注塑螺杆ZL201720643752.92017/6/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2用于注塑机上的注塑螺杆ZL201720644331.82017/6/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3一种注塑螺杆ZL201720643856.X2017/6/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4一种挤塑螺杆ZL201720645198.82017/6/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5用于螺杆抛光机上的粉尘回收装置ZL201620422944.22016/4/28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6螺杆抛光机ZL201620422945.72016/4/28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7一种注塑螺杆ZL201620373604.52016/4/22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8一种挤塑螺杆ZL201620373602.62016/4/22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9用于注塑的螺杆ZL201520388517.22015/6/3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50用于注塑的挤出螺杆ZL201520388519.12015/6/3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51一种用于油缸加工的固定装置ZL202122182129.72021/9/9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52一种螺杆端面中心点的钻孔装置ZL202122173498.X2021/9/9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53一种用于注塑机上的定位螺母ZL202021798667.82020/8/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54一种用于注塑机上的格林柱结构ZL202021798666.32020/8/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55一种用于注塑机上的活塞结构ZL202021798651.72020/8/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1-1-12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有效期限专利类型专利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56一种用于注塑机上的油缸结构ZL202021801136.X2020/8/25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57一种环保酒糟脱水 装置ZL202020488643.62020/4/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58一种环保造粒螺杆ZL202020494694.X2020/4/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59一种脱水造粒螺杆ZL202020493863.82020/4/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60一种大型螺母的自动拧紧装置ZL201921340378.02019/8/1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61一种用于锁模机构的锁模活塞杆ZL201921339648.62019/8/1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62一种螺母的内周壁抛光机ZL201921338923.22019/8/1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63一种用于油缸的缸体结构ZL201921338867.22019/8/1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64一种能抱合螺杆的闸块结构ZL201921338631.92019/8/1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65一种用于螺杆上的螺母结构ZL201921338570.62019/8/1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66一种用于注塑机射台的导柱ZL201921338548.12019/8/1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67一种用于油缸的活塞结构ZL201921337977.72019/8/1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68一种感应活塞杆结构ZL201921337973.92019/8/1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69一种用于机床的刀头结构ZL201921338654.X2019/8/1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70用于哥林柱的锁紧 螺母ZL201821696603.X2018/10/19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71用于注塑机上的哥林柱结构ZL201821567077.72018/9/2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72用于模具行程定位的活塞杆ZL201821567368.62018/9/2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73一种可调节水雾化装置及其喷盘系统ZL202122588845.52021/10/25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74一种炉料自动称重 系统ZL202122040010.62021/8/26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75一种高速钢磨削料粉末除杂装置ZL202121948335.82021/8/18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76一种金属粉末自动称料系统ZL202120611423.22021/3/25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77一种带抽风装置的水雾化系统ZL202022127308.62020/9/25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78一种水雾法制粉用雾化桶ZL202021863497.72020/8/31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79一种除超细合金粉 装置ZL201922062911.82019/11/26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1-126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有效期限专利类型专利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80一种炼钢厂用水洗除尘装置ZL201921618800.42019/9/26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81一种金属粉末回收 装置ZL201921283706.82019/8/9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82正极材料粉末分级 装置ZL201921155945.52019/7/23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83一种粉末自动输送 装置ZL202220787392.02022/4/6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84一种环形流道水雾化制粉用喷盘ZL202220801878.52022/4/6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85一种能防止物料倒流的止逆注塑螺杆ZL202221709431.12022/7/1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86一种用于金属粉末成型的注射螺杆ZL202221710984.92022/7/1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87一种插销式结构的注塑螺杆ZL202221710986.82022/7/1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88一种注塑螺杆ZL202221708257.92022/7/1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89一种多流道螺杆连接头结构ZL202221708274.22022/7/1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90一种能防止塑料降解的螺杆结构ZL202122266856.12021/9/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91一种能耐高压耐高熔指的螺杆结构ZL202122266784.02021/9/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92一种能降低长玻纤折断率的机筒螺杆组合装置ZL202122251185.12021/9/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93一种自熔性铁基合金粉末ZL202010895902.12020/8/3120年发明专利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94一种机筒耐磨层的加工装置ZL201710645693.32017/8/1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95一种机筒螺杆组合 装置ZL202223052056.02022/11/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96一种耐磨挤塑螺杆ZL202223052060.72022/11/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97一种挤出螺杆ZL202223052058.X2022/11/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98一种挤出螺杆结构ZL202223052084.22022/11/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99一种挤塑效率高的挤塑螺杆ZL202223053995.72022/11/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00一种机筒和螺杆的组合结构ZL202221708275.72022/7/1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01一种多流道连接体ZL202122266785.52021/9/1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02一种油缸活塞ZL202223165096.62022/11/28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1-1-127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申请日有效期限专利类型专利权人取得方式他项权利
103一种锁紧螺母ZL202223165044.92022/11/28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104一种爆炸螺母ZL202223167915.02022/11/28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105一种哥林柱结构ZL202223162231.12022/11/28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106一种哥林柱ZL202223170006.22022/11/28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107一种用于生产镍基合金粉末的预处理装置ZL202223604404.02022/12/31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08一种合金粉末筛分 装置ZL202223599219.72022/12/30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09粉末涂料过筛装置ZL202223610734.02022/12/29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10一种用于雾化法生产合金粉末的喷嘴装置ZL202223488598.22022/12/21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11一种金属合金冶炼废渣回收处理设备ZL202222985953.02022/11/9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12一种节能型冶炼设备ZL202222902977.52022/10/28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13一种合金粉末成粒 装置ZL202222795342.X2022/10/21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14一种高性能合金粉末制备用低温真空干燥设备ZL202223609246.82022/12/28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15一种合金粉末生产用除杂装置ZL202223125696.X2022/11/2310年实用新型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16一种零件内孔的抛光装置ZL202210770128.02022/7/120年发明专利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17一种环保分解螺杆ZL202322892655.12023/10/27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18一种塑料免烘干排气螺杆ZL202322919681.92023/10/2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19一种电缆包覆螺杆ZL202322920012.32023/10/2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20一种塑料免烘干的排气机筒ZL202322891508.22023/10/26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21一种PVC挤塑螺杆ZL202322866301.X2023/10/24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22一种吹膜螺杆ZL202322835615.32023/10/23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23一种柱塞头ZL202322808224.22023/10/18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24一种用于压铸机的哥林柱螺母ZL202322906731.X2023/10/28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125一种哥林柱结构ZL202322905364.12023/10/2810年实用新型浙江华鼎原始取得

1-1-128

2021年7月12日,发行人与浙江舟山定海海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塘支行签订《最高额质押合同》,以所持有的1项发明专利“一种无污染环保的酒糟处理方法”(专利号:ZL201811225104.7)为其在2021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22日融资期间内最高融资限额为500万的所有融资债权提供最高额质押担保。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该项专利质押登记已经于2022年5月10日注销。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上述专利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权属纠纷。

3、商标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注册登记的境内商标如下:

序号商标图形注册号有效期限核定类别所有人取得方式
1381486272020/05/28至 2030/05/277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2314634892019/03/28至 2029/03/277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3209837862017/10/07至 2027/10/067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4209837822017/10/07至 2027/10/066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5208776592017/09/28至 2027/09/277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6208776482017/09/28至 2027/09/276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7381486312020/1/14至 2030/1/137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1-129

序号商标图形注册号有效期限核定类别所有人取得方式
8170656672016/09/28至 2026/09/277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913908902000/04/28至 2030/04/277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08622541996/08/14至 2026/08/137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11358740492019/12/7至 2029/12/66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2596868062022/03/21至2032/03/206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13596981342022/03/21至2032/03/206宁波华帆原始取得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已注册登记的境外商标如下:

序号商标图形注册号注册国家注册日期类别所有人取得方式
1国际登录第1653109号日本2023/12/227浙江华业原始取得

六、发行人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情况

(一)经营资质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主要经营资质情况如下:

序号持证人证书名称发证/备案机关编号有效日期至
1浙江华业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舟山定海)03450389长期
2浙江华业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舟山海关)3309961102长期
3浙江华业排污许可证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913309011487 52305X001Y2027/12/17
4浙江华业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舟山市定海区城市管理局浙舟(金)字第2018001号2028/8/7
5浙江华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舟山定海)03450108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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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持证人证书名称发证/备案机关编号有效日期至
6浙江华鼎报关单位备案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舟山海关)3309961206长期
7浙江华鼎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309007477 102627001W2025/05/16
8宁波华业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30211786 771746F001Z2025/5/21
9宁波华有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30211793041848H003Z2026/11/09
10宁波华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91330205316985117M001Y2027/04/06

(二)公司与他人共享资源要素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与他人共享资源要素(如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三)其他对公司经营发生作用的资源要素

除本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经营关键资源要素外,公司未拥有其他对公司经营发生作用的资源要素。

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核心技术情况

1、核心技术来源及应用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公司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经过多年的专业经营与研发,公司掌握了“多轴联动的螺杆抛光机抛光技术”、“机筒螺杆耐磨层制作技术”、“锥双机筒中耐磨层的应用”、“锥双机筒挤出段镶嵌耐磨条技术”等核心技术。公司主要的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特点技术来源对应专利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
1机筒螺杆耐磨层制作技术该技术通过不同的粉末配比调试,能够增加机筒螺杆的使用寿命,满足不同领域的使用环境自主研发已取得“一种螺杆机筒耐磨层的制作方法及其加工装置”及“一种机筒耐磨层的加工装置”两项发明专利主要应用于不同耐磨耐腐蚀环境下的注塑、挤出成型,并在汽配、化工等领域取得显著效果
2多轴联动的螺杆抛该技术抛光效率高,操作安全方便,环保、自主研发已取得“螺杆抛光机”发明专利主要应用于复杂螺杆带多段凹槽的螺杆抛光,能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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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特点技术来源对应专利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
光机抛光技术使用寿命长、抛光精度高、噪声低且能够全自动操作现编程自动抛光,多角度避免了抛光死角,精抛后整体粗糙度达到行业领先Ra0.2以下
3芯棒增材烧结产品的制作 技术该技术通过包覆多元化硼化物进行烧结,得到类似金属陶瓷层的材料,提高螺杆机筒产品的表面性能自主研发已取得“金属螺杆及其制备方法”发明专利能够提高塑化产品的使用寿命,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环保耐腐材料等领域
4筒材包覆烧结产品的制作 技术通过在筒材外周烧结包覆一层多元硼化物基金属陶瓷层,能够提升机筒的使用寿命,可替代目前广泛使用的经过渗氮、喷焊、浇铸等处理的机筒,综合成本低、制作工艺简单自主研发已取得“金属机筒及其制作方法”发明专利提高塑化产品使用寿命,广泛应用到环保耐腐材料等领域
5锥双机筒中耐磨层的应用在机筒熔化段和挤出段中内嵌与螺杆相对应的合金衬套,使机筒内腔壁不易磨损,且方便更换自主研发已取得“锥双机筒”发明专利应用到回收料、耐磨材料挤出或者造粒成型设备,脱卸式的衬套设计能够降低客户产品成本
6锥双机筒挤出段镶嵌耐磨条技术在机筒出料挤出段内壁镶嵌耐磨条,避免传统技术中涂刷合金粉引起的脱落以及不耐磨现象自主研发已取得“一种锥双机筒”发明 专利应用到回收料、耐磨材料挤出或者造粒成型,高性价比的产品类别
7螺杆抛光粉尘回收装置能够避免抛光螺杆时火花四溅,粉尘回收效果好,环保、使用安全,资源利用率高自主研发已取得“用于螺杆抛光机上的粉尘回收装置”发明专利应用到所有的螺杆抛光作业,能够实现环保生产和安全生产
8双阶分离式挤注一体应用 技术该技术能够保证熔胶螺杆参数不受轴向移动影响,熔胶压力曲线稳定,避免出现吃料量波动和下空料现场,保证机筒外部加热效率和稳定,降低加热带来的变化性和滞后性对螺杆的影响自主研发已取得“用于注塑机中的注塑装置”发明专利能够最大程度将塑化与储料区域脱离,实现小射台大储料的功能,广泛应用于建筑、化工行业
9旋转式喷射多轴抛光技术螺杆相对喷射口可实现上下摆动及左右移动的同时又能沿螺杆中心轴转动,实现无死角抛光自主研发已取得“一种螺杆抛光方法”发明专利应用到所有的螺杆抛光产品,尤其是复杂的多棱变导程产品,可将整体的产品抛光后粗糙度达到Ra0.2以下
10可拆卸更换式注塑在螺杆计量高压区设计可拆式的锁紧段,自主研发已取得“一种注塑机螺杆”发明应用于各种注塑成型、色粉色母等填充剂添加的工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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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技术特点技术来源对应专利主营业务及产品中的应用
螺杆该锁紧段可根据不同的注塑成型工况进行结构替换专利根据不同工况替换不同的锁紧段
11开设多段独立断开的螺棱后相互啮合的锥双 螺杆将螺杆开设五段区域,每一段根据熔料状态不同设计不同的结构并且相互啮合,使螺杆挤出稳定,混料充分,塑化能力强,产品产量高自主研发已取得“一种锥双螺杆”发明专利应用于各种回收料、PP/PE/PVA等高填充料的造粒和管材挤出
12环保酒糟脱水造粒螺杆技术该技术能够实现蒸汽及挥发的酒精回收、滤糟的有效分离,减少螺杆、机筒产品生产过程的污染物排放自主研发已取得“一种无污染环保的酒糟处理方法”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将螺杆与机筒螺旋加压的工艺技术应用于传统酒糟压榨工艺中,实现酒糟连续挤压,挤压效果好,酒糟脱水率高;使得酒糟生产环境绿色环保、能够减少酒糟生产过程的污染物排放

2、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技术在主营业务中有广泛的应用,该等产品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核心技术产品销售收入42,119.9971,407.4875,632.2077,764.17
营业收入43,279.1873,588.9278,173.2880,772.84
核心技术产品占营业收入比例97.32%97.04%96.75%96.28%

3、核心技术的科研实力和成果

(1)发行人所获重要奖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获得的重要奖项如下:

序号授予对象名称授予年度发文/发证机关
1浙江华业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浙江华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02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
3浙江华业绿色工厂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4浙江华业浙江省“无废工厂”2022年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5浙江华业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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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授予对象名称授予年度发文/发证机关
6浙江华业2020年浙江省省级绿色工厂2021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7浙江华业塑机辅机及配套件5强企业2019年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8浙江华业高新技术企业2018年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9浙江华业塑机辅机及配套件5强企业2018年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10浙江华业浙江省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018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1浙江华业技术创新活力奖2017年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12浙江华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2017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3浙江华业2017年度中国塑料机械行业综合实力30强、塑机辅机及配套件5强2017年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14浙江华业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示范企业2017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5浙江华业浙江省技术创新示范 企业2016年浙江省知识产权局、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6浙江华业2016年度中国塑料机械行业综合实力25强、塑机辅机及配套件5强2016年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17浙江华业全国五一劳动奖状2024年中华全国总工会
18浙江华业“浙江制造精品”企业2024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19浙江华业中国塑机辅机及配套件行业7强企业2024年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20浙江华业中国塑机辅机及配套件行业7强企业2023年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21浙江华业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2023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2浙江华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2023年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公司于2019年6月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于2022年8月8日发布的《关于浙江省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的公示》(以下简称“复核通过企业名单”),公司未入选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通过企业名单,入选名单的公示期已结束。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类企业划分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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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公司未入选复核通过企业名单主要系公司发展较快,截至2021年末,浙江华业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且营业收入超过40,000万元,不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范畴。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自主研发为导向,从生产实践及研发应用中形成了较为丰富的技术积淀与行业经验。公司未通过2022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不会对公司创新能力、技术实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2)发行人负责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情况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参与了5项行业及团体标准起草和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实施时间颁布单位
1塑料机械用机筒、螺杆JB/T8538—20112011/11/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2塑料机械用双金属单螺杆T/ZZB2481—20212021/10/7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3塑料机械用氮化单螺杆、机筒T/ZZB2161—20212021/8/1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4塑料机械用双金属单机筒T/ZZB1013—20192019/3/31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5塑料机械用全硬单螺杆T/ZZB0873—20182018/12/31浙江省品牌建设联合会

注:浙江省品牌联合会(原名:浙江省品牌建设促进会)系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浙江省民政厅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社会团体。

(二)技术研发情况

1、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研发项目拟达到的目标主要研发人员预算 (万元)进度情况
1高分子PE管材成型双螺杆机筒研发通过改变熔体床进料模式来攻克业内百万分子量以上的高分子输送和成型困难问题夏瑜键、后桂根等340试制品测试
2车灯透气膜变压螺杆研发利用全新的抛光工艺来使零件表面粗糙度所有熔体接触地方达到Ra0.2以下,最终膜面完成超高透光率夏瑜键、周飞忠、张磊等320试制品测试
3镜面滚压成型抗屈服活塞杆通过特殊工艺降低表面粗糙度,达到镜面效果,从而降低各项屈服数据,提升产品机械性能夏瑜键、周平等178生产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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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研发项目拟达到的目标主要研发人员预算 (万元)进度情况
4超高速高压变距螺杆的研发通过改变螺杆螺距实现熔体压力的均匀变化,使螺杆能够自身建立起高压,降低对机器机械压力的要求夏瑜键、周飞忠、张磊等290生产试制
5低负载高聚合变压螺杆的研发通过增加螺杆剪切元件以及频繁切换熔体槽压力,增加螺杆自身剪切的同时降低螺杆负载夏增富、周飞忠、张磊等290生产试制
6回收钨棒销钉高耐磨螺杆头的研发通过计算不同直径加热膨胀率,用合适的工艺将钨钢刀具回收后植入螺杆头用作耐磨层夏瑜键、周平、张磊等230生产试制
7窝状动态混合射嘴组合的研发通过静态混合的设计原理提升熔体注射时地二次剪切,从而降低对机器塑化程度的依赖夏增富、周飞忠、张磊等220生产试制
8超高填充排气式大理石花纹型材螺杆的研发通过螺杆结构剪切程度的变化使得产品不具备完全塑化情况,使螺杆获得花纹效果,并且在成型中稳定花纹的位置夏瑜键、后桂根等240生产试制
9超大型亚共振去应力二板机拉杆研发通过亚共振法去除产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残余应力,代替传统的震动时效,从而降低后续生产过程产生裂纹的风险夏增富、周飞忠、彭玉章等305试制品检验
10一种质检用合金粉末简易脱水装置通过特殊结构和工艺,使水雾化后潮湿的一小部分粉末在最短的时间内完全干燥,以满足后续检验,提高产品质量邵翼虎、周侃等10生产试制

注:上述第2项研发项目名称由应用于车灯透气膜领域的螺杆研发变更为车灯透气膜变压螺杆研发。

2、与外部机构合作研发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与外部机构合作研发的情况。

(三)研发投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投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2022年2021年
研发费用1,322.242,298.502,166.352,118.45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06%3.12%2.77%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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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研发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1、研发人员

公司认定的研发人员为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专职研发人员)以及辅助从事研发活动的相关人员(非全时研发人员)。其中,非全时研发人员主要包括具备丰富工艺技术经验的技术人员、技术工人等。报告期内,公司非全时研发人员不存在当期研发工时占比低于50%的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研发人员数量、占比、学历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人

学历2024年6月末2023年末2022年末2021年末
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人数占比
本科1822.50%1722.97%1923.75%1721.25%
大专2733.75%2229.73%2328.75%2632.50%
大专以下3543.75%3547.30%3847.50%3746.25%
合计80100.00%74100.00%80100.00%80100.00%
占公司员工总数的比例5.43%5.89%6.51%5.98%

2、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夏增富、夏瑜键、周飞忠、后桂根、张磊,夏增富、夏瑜键、周飞忠、后桂根、张磊的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科研成果及对公司研发的具体贡献情况
1夏增富主要参与了《金属机筒及其制作方法》《金属螺杆及其制备方法》《用于注塑机中的注塑装置》《螺杆抛光机》《用于螺杆抛光机上的粉尘回收装置》《一种螺杆转向装置》《一种能防止溢料的排气式机筒》《用于排气发泡的机筒螺杆组合结构》等专利的研发工作,参与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2夏瑜键主要参与了《一种注塑螺杆》《一种挤塑螺杆》《螺杆抛光机》《用于螺杆抛光机上的粉尘回收装置》《一种机筒耐磨层的加工装置》《一种能自动混炼的微孔射嘴》《熔融料分阶推进器结构》《用于注塑机筒上的进料结构》《一种无污染环保的酒糟处理方法》等专利的研发工作
3周飞忠主要参与了《一种挤出螺杆结构》《熔融料分阶推进器结构》《用于注塑机筒上的进料结构》《混炼塑化螺杆》《一种能防止物料回流的止逆螺杆头》《用于注塑机的能防止物料回流的止逆阀》《一种能防止溢料的排气式机筒》等专利的研发工作
4后桂根主要参与了《锥双机筒》《一种锥双机筒》《一种无污染环保的酒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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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方法》《一种能防止溢料的排气式机筒》等专利的研发工作
5张磊主要参与起草了“浙江制造团体标准”,其中有《塑料机械用全硬单螺杆》《塑料机械用双金属单机筒》等,参与了《一种挤出螺杆结构》《用于注塑机的能防止物料回流的止逆阀》等专利的研发工作,兼任舟山市定海金塘塑机螺杆行业协会专业技术职称评委,被授予了“浙江省质量提升服务团特聘专家”

3、核心技术人员的约束激励措施

公司与核心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对其任职期间和离职后的保密义务、竞业禁止义务进行了约定。同时,公司通过相应的绩效考核制度,激励研发人员不断推进研发进度、提升研发质量。公司不断完善对核心技术人员和人才的激励机制,建立人才梯队培养模式,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与福利水平及完善的职业发展和晋升机会,增强了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及其与公司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4、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的主要变动情况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保持稳定,未发生变化。

(五)技术创新机制、技术储备及技术创新安排的情况

1、研发部门架构

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发行人设立研发中心统筹负责公司整体研发事项,研发中心下设工程部、工艺部、技术部、试制车间,具体职能如下:

部门职能
工程部工程部负责新产品的设计和研发,组织了解行业市场动态,发现产品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并监督实施过程及效果追踪;组织新技术的研发,保证公司产品持续符合市场发展的需要
工艺部工艺部主要负责制定公司产品的工艺流程,并持续对原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更新,保证产品质量的稳步提升;根据研发中心的整体规划,编制新产品的工艺技术,推进新产品工艺的分析和研究
技术部技术部负责提供研发项目的现场技术、技术资料和技术管理的支持工作,并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技术培训和提升一线作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统一组织规划公司相关技术标准化活动
试制车间试制车间主要负责完成新产品试制工作,并通过试制发现设计结构问题、设计质量问题、工艺工装需求情况等;负责产品图纸绘制,审核及设计,并对新工艺、新结构、新产品进行试验

2、研发流程

突出的产品研发能力是公司持续经营的必要条件,也是发行人实现定制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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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基础。公司新产品研发的主要流程如下:

(1)研发立项:公司根据新产品设计、产品技术改进等需求在内部启动研发立项流程;

(2)技术评审:研发中心组织技术专家对技术方案进行分析评定;

(3)图纸设计:工程部根据样品试制参数需求,进行产品图纸设计;

(4)工艺设计:图纸设计完成后,由工艺部对新产品进行工艺路线的设计;

(5)生产试制:由试制车间按照设计图纸及工艺流程组织生产试制;

(6)试制品检验:试制完成后,由研发中心组织对试制品进行检验;

(7)技术和工艺改进:技术部和工艺部根据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持续改进生产技术,完善生产工艺;

(8)项目验收:试制品检验结束后,研发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召开项目验收总结会,形成总结报告。

3、持续的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118.45万元、2,166.35万元、2,298.50万元和1,322.24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62%、2.77%、3.12%和3.06%。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不断巩固和提升技术优势,丰富产品类型,满足下游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及终端客户的产品需求。

4、持续培养和完善高素质的研发团队

公司坚持将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项目建设、人才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在技术创新的同时跟踪塑料机械行业的先进技术,在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领域注重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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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自己的技术人才队伍,建立了一支技术能力强,综合素质高,既满足公司日常运营,又能实现未来发展战略的技术团队。未来,公司还将通过不断完善研发人员职位晋升机制、研发人员绩效评价,提供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不断吸引研发人才,完善公司的研发团队。

5、技术储备

在研发过程中,公司注重技术积累与创新,形成了丰富的技术储备与在研项目。公司的技术储备参见本节“七/(二)/1、发行人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八、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一)公司的总体环保情况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处行业为塑料机械行业,不属于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重污染行业。2022年,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绿色工厂”;2022年,被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和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评为“无废工厂”。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主要环境污染物的处理符合当地的环保政策,未受到环境保护方面的处罚。

(二)生产经营中涉及的主要环境污染物、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水

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电镀工艺,经过公司废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废水中含有的总铬、总氮、总磷达标后,主要由中水回用系统回用于生产,部分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公司生产过程中由氮化工艺产生的氮化废气,经设备上方设置的风机收集,由液化天然气焚烧装置焚烧后,引至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电镀工艺和废水处理产生的酸碱废气,由风管引入喷淋塔,经过填料层,在废气经过净化后,再经除雾板脱水除雾后由风机排入20m高空;机加工产生的抛光废气,采用水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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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尘装置处理以减少粉尘危害,并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废气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直接排放。

3、固体废弃物

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经收集后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或委托原料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电镀工艺、机加工及废水处理,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4、噪声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部分生产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会产生一定强度的机械噪声。公司对于噪声污染采取了适当的治理措施:生产车间设置隔声门窗,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用低噪声设备和机械;其次对高噪声的设备进行合理布局,部分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并持续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三)环保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九、安全生产情况

为实现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公司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宁波华业存在一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行为,被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除上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发行人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未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规范性文件规定而遭受处罚的情形。

宁波华业所受上述处罚的罚款金额较小,相关处罚决定书未认定上述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宁波华业亦对发行人不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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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境外生产经营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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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合并报表口径数据。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本节应结合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信息一并阅读。

公司提醒投资者,若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其他财务信息进行更详细的了解,应当认真阅读相关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如有)全文。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2,947.2914,420.8813,960.0211,810.68
应收票据7,674.706,633.584,069.116,031.67
应收账款25,796.1918,316.1817,796.8015,858.22
应收款项融资1,549.903,910.675,551.251,150.43
预付款项1,287.892,186.50869.971,144.39
其他应收款126.1455.3148.4157.65
存货23,830.7320,829.5920,410.2525,737.77
其他流动资产852.30698.54517.17-
流动资产合计74,065.1367,051.2563,222.9961,790.81
非流动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20.001,320.001,320.001,320.00
固定资产41,295.9942,694.1144,940.9845,714.39
在建工程641.74154.42590.04493.97
使用权资产1,296.441,512.051,909.822,015.96
无形资产9,117.029,266.089,491.585,260.63
长期待摊费用222.62230.72271.52271.56
递延所得税资产647.06640.94694.06546.47
其他非流动资产4,743.23354.56101.011,612.53
非流动资产合计59,284.1056,172.8859,319.0057,235.51
资产总计133,349.23123,224.12122,541.99119,02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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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12,783.8514,529.0021,489.3817,798.49
应付票据1,332.48285.38537.97-
应付账款14,320.6610,752.579,633.9612,712.42
合同负债335.53508.37467.73841.07
应付职工薪酬2,820.833,643.233,332.893,673.60
应交税费1,022.691,161.971,606.082,266.95
其他应付款34.3938.3733.2552.6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3.27418.615,369.89390.89
其他流动负债43.5566.0260.81109.34
流动负债合计32,997.2531,403.5242,531.9437,845.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815.005,890.00930.004,930.00
租赁负债848.93842.461,164.221,223.73
预计负债253.26222.50214.64300.98
递延收益1,903.321,936.112,008.661,378.75
非流动负债合计12,820.508,891.074,317.537,833.46
负债合计45,817.7640,294.5846,849.4745,678.89
所有者权益:
股本6,000.006,000.006,000.006,000.00
资本公积52,001.8251,911.3951,730.5351,549.66
盈余公积1,850.371,850.371,257.79640.21
未分配利润27,442.5922,973.4716,536.6414,996.2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7,294.7882,735.2375,524.9573,186.12
少数股东权益236.69194.31167.57161.31
所有者权益合计87,531.4782,929.5475,692.5273,347.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3,349.23123,224.12122,541.99119,026.3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43,279.1873,588.9278,173.2880,772.84
减:营业成本32,612.1454,798.7057,367.3457,635.95
税金及附加358.35832.35868.967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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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费用1,307.572,545.802,191.092,371.67
管理费用1,934.714,018.144,435.874,593.64
研发费用1,322.242,298.502,166.352,118.45
财务费用452.681,129.031,314.371,546.34
其中:利息费用557.141,307.371,579.751,482.99
利息收入102.59151.4077.7723.82
加:其他收益319.99915.81788.39505.07
信用减值损失-139.68-194.90-31.0015.81
资产减值损失-293.96-546.71-966.22-864.32
资产处置收益-1.80-2.30-2.43-1.20
二、营业利润5,176.048,138.329,618.0211,442.58
加:营业外收入-0.996.431.29
减:营业外支出3.022.2115.9811.47
三、利润总额5,173.028,137.109,608.4711,432.41
减:所得税费用661.521,080.941,444.231,830.26
四、净利润4,511.507,056.168,164.239,602.15
五、综合收益总额4,511.507,056.168,164.239,602.1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741.171.361.59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741.171.361.5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382.1453,475.6053,659.2659,829.20
收到的税费返还0.903.6013.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6.93848.811,502.50573.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669.9754,328.0155,175.3960,403.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283.4916,492.3015,154.3023,465.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031.2118,883.9618,571.0420,278.79
支付的各项税费3,049.625,807.667,064.835,361.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09.412,234.902,122.172,240.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473.7443,418.8242,912.3351,34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3.7610,909.1912,263.069,056.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7.2511.6035.27

1-1-145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2511.6035.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81.192,274.226,711.052,338.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81.192,274.226,711.052,338.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1.19-2,216.97-6,699.45-2,303.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533.8522,150.0027,969.3826,674.8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533.8522,150.0027,969.3826,709.8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354.0028,211.6623,315.2625,881.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13.081,236.267,494.341,462.0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9.41665.65933.11658.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26.4830,113.5731,742.7128,001.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7.37-7,963.57-3,773.33-1,291.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4214.1740.68-12.1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78.01742.821,830.965,449.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344.4413,601.6211,770.676,321.18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266.4314,344.4413,601.6211,770.67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9,829.2010,328.6510,053.497,983.46
应收票据4,460.553,844.501,629.533,086.75
应收账款18,739.8812,591.9512,905.129,160.96
应收款项融资846.152,279.163,190.43611.53
预付款项562.031,550.10478.99332.90
其他应收款8,276.958,083.688,316.268,216.16
存货15,241.4913,883.9713,026.7316,576.33
其他流动资产802.50698.54517.17-
流动资产合计58,758.7553,260.5450,117.7345,968.0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2,405.002,405.002,405.002,405.00
固定资产34,749.7835,730.0837,457.9738,879.37
在建工程480.72152.35583.92493.97

1-1-146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使用权资产647.38753.16857.02873.57
无形资产8,705.778,831.249,061.614,881.33
长期待摊费用130.50129.81151.67158.46
递延所得税资产434.61443.77482.90383.97
其他非流动资产4,640.17298.7611.06651.21
非流动资产合计52,193.9348,744.1751,011.1648,726.89
资产总计110,952.68102,004.71101,128.8994,694.98

(四)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9,780.0011,530.0018,130.0013,630.00
应付票据1,116.76285.38438.29-
应付账款11,120.648,333.597,227.706,098.82
合同负债314.34465.42453.25692.15
应付职工薪酬2,146.962,713.482,444.932,740.28
应交税费923.47884.17757.041,581.96
其他应付款90.0172.6520.8720.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67.64202.395,081.17146.06
其他流动负债40.8660.5058.9289.98
流动负债合计25,700.6824,547.5834,612.1724,999.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815.005,890.00930.004,930.00
租赁负债396.89405.86513.71465.47
预计负债253.26222.50214.64300.98
递延收益1,527.861,618.521,644.821,141.67
非流动负债合计11,993.028,136.883,303.176,838.12
负债合计37,693.6932,684.4637,915.3531,838.10
所有者权益:
股本6,000.006,000.006,000.006,000.00
资本公积49,828.1349,737.7049,556.8449,375.98
盈余公积1,850.371,850.371,257.79640.21
未分配利润15,580.4811,732.176,398.916,840.69
所有者权益合计73,258.9869,320.2563,213.5462,856.8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10,952.68102,004.71101,128.8994,694.98

1-1-147

(五)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营业收入30,634.8151,478.6452,911.5253,035.06
减:营业成本22,291.5037,094.5537,796.0436,808.79
税金及附加299.34653.52660.58543.13
销售费用861.921,750.011,404.601,581.43
管理费用1,286.012,688.113,134.893,483.34
研发费用1,124.761,931.091,790.791,775.61
财务费用344.25918.591,013.081,251.79
其中:利息费用446.111,085.001,273.121,189.47
利息收入99.33140.4958.2312.18
加:其他收益286.38850.75717.91436.23
信用减值损失-131.01-130.15-36.06-42.19
资产减值损失-229.97-486.32-813.10-758.27
资产处置收益-1.25-3.62-1.340.83
二、营业利润4,351.196,673.446,978.957,227.58
加:营业外收入-0.986.430.44
减:营业外支出-2.200.5111.27
三、利润总额4,351.196,672.236,984.877,216.76
减:所得税费用502.88746.38809.07875.72
四、净利润3,848.305,925.846,175.806,341.04
五、综合收益总额3,848.305,925.846,175.806,341.04

(六)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8,638.6542,614.2939,071.4943,898.0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92.201,247.651,285.71663.9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830.8543,861.9440,357.2144,561.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589.3614,881.419,550.1716,830.6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144.3714,183.1913,775.7815,431.03
支付的各项税费2,194.973,679.494,975.823,274.5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869.151,693.351,604.251,669.7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797.8434,437.4529,906.0237,205.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6.999,424.4810,451.187,355.9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87.0311.4022.45

1-1-148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87.0311.4022.4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04.252,022.276,115.031,924.2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04.252,022.276,115.031,924.2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04.25-1,935.24-6,103.63-1,901.8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7,530.0018,420.0022,610.0022,11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30.0018,420.0022,610.0022,11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5,355.0024,121.2817,180.0022,697.0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27.861,050.927,237.141,176.3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65.93397.23660.47374.8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48.7925,569.4325,077.6224,248.2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1.21-7,149.43-2,467.62-2,138.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5814.0842.20-11.4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90.61353.901,922.143,304.4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252.219,898.317,976.184,671.7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9,261.6010,252.219,898.317,976.18

二、审计意见及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公司已聘请天健会计师对其报告期内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会计师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在确定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判断标准时,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从性质和金额两个方面来考虑。从性质来看,主要考虑该事项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金额来看,基于对公司业务性质及规模的考虑,公司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为当期营业收入的0.5%。

1-1-149

(二)关键审计事项

1、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应对措施
浙江华业的营业收入主要来自于机筒螺杆、哥林柱及配件等产品。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浙江华业营业收入分别为80,772.84万元、78,173.28万元、73,588.92万元和43,279.18万元。 由于营业收入是浙江华业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浙江华业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1)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的销售合同,并结合业务实质判断商品控制权(风险与报酬)转移的关键时点,以评价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4)对于境内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订单、运输单、签收单及对账单等;对于境外收入,获取电子口岸汇总信息表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文件; (5)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执行截止测试,核对销售订单、运输单、签收单及对账单,以评价收入是否在恰当的会计期间确认; (6)以抽样方式向主要客户函证销售金额及往来账款余额并进行实地走访,以确认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7)结合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测试,以证实相关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8)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存货可变现净值

关键审计事项应对措施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浙江华业存货余额分别为26,551.55万元、21,507.17万元、21,472.91万元和24,342.04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分别为813.78万元、1,096.92万元、643.32万元和511.31万元,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737.77万元、20,410.25万元、20,829.59万元和23,830.73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或单笔合同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售价、订单约定售价等确定预计售价,并按照预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主要产品机筒螺杆和哥林柱为定制类的非标件,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管理层判断,故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1)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3)复核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4)结合存货监盘、存货库龄等信息,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陈旧变质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预计可变现净值; (5)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1-1-150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2、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如下:

公司主体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浙江华鼎
宁波华业
宁波华帆
宁波华有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1-1-151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或服务;

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或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1-1-152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内销收入公司每月与其客户核对已完成交付产品的数量和金额,经客户验收并完成对账后确认收入。2)出口收入公司出口主要系FOB、CIF等以完成报关手续并拿到海关报关单和货运提单后确认收入,EXW以产品发出后确认收入。

2、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1-1-153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

1-1-154

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1-1-155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

1-1-156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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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关联方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融资保证金组合
其他应收款—其他组合

3)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逾期天数组合逾期天数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A境内客户组合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未逾期和逾期0-30天0.50
逾期30-180天1.50
逾期180-360天15.00
逾期360-720天50.00

1-1-158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逾期720天以上100.00

B境外客户组合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未逾期0.50
逾期0-90天(含90天)10.00
逾期90-180天(含180天)50.00
逾期180天以上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3、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已出库尚未确认销售的发出商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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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2)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4、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要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

1-1-160

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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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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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405.002.38-4.75
机械设备年限平均法5-155.006.33-19.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45.0023.75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0019.00-31.67

6、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7、无形资产及研发支出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摊销年限(年)
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证规定的剩余年限
商标权3
软件3-5

(3)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8、长期资产减值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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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9、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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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10、递延所得税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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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11、租赁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C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D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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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益。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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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2)公司作为出租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1,534.741,534.74
长期待摊费用446.50-92.96353.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62.92262.92
租赁负债-1,178.861,178.86

1-1-168

五、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天健会计师对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进行了核验,出具了《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80-2.30-2.43-1.2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7.23465.00761.56497.26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10.2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3.02-1.21-9.55-10.18
小计72.41461.49749.58496.09
所得税费用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7.69-53.12-91.91-59.73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税后)0.00-0.210.02-17.5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64.73408.15657.69418.8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9.127,029.428,157.979,533.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04.396,621.267,500.299,114.46

注: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2023年度公司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税前)金额272.55万元列报为经常性损益,可比期间(2021-2022年度)未予追溯调整。根据前述规定,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中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税前)金额分别为183.92万元和231.2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金额总体较小,对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主要税种及税率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3%、5%、6%、13%
房产税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1.2%、12%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7%、5%

1-1-169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5%、20%、15%

不同税率的纳税主体企业所得税税率说明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发行人15%15%15%15%
宁波华有20%20%20%20%
宁波华业20%20%20%20%
宁波华帆20%20%20%20%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25%25%25%25%

(二)主要税收优惠政策

1、公司于2021年12月16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133003421,有效期为3年,报告期内公司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子公司宁波华帆于2020年12月1日、2023年12月8日分别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分别为GR202033101016、GR202333103053,有效期为3年。

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子公司宁波华有、宁波华业、宁波华帆2021年度和2022年度适用此税收优惠政策。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子公司宁波华有、宁波华业、宁波华帆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适用此税收优惠政策。

1-1-170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浙江华业2023年和2024年1-6月适用此税收优惠政策。

七、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期末2023年度/年末2022年度/年末2021年度/年末
流动比率(倍)2.242.141.491.63
速动比率(倍)1.521.471.010.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97%32.04%37.49%33.62%
资产负债率(合并)34.36%32.70%38.23%38.38%
利息保障倍数(倍)10.287.227.088.71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813.944.515.05
存货周转率(次/年)2.852.552.392.47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342.3414,795.8716,523.6217,900.02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4,469.127,029.428,157.979,533.2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4,404.396,621.267,500.299,114.4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06%3.12%2.77%2.6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301.822.041.51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350.120.310.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14.5513.7912.5912.20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2024年1-6月数据已按年化处理;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2024年1-6月数据已按年化处理;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期末总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总股本;

1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11、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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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及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情况具体如下:

期间项目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股)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0.740.7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8%0.730.73
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89%1.171.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1.101.10
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5%1.361.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6%1.251.25
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95%1.591.5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4%1.521.52

八、经营成果分析

(一)经营成果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其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收入43,279.18100.00%73,588.92100.00%78,173.28100.00%80,772.84100.00%
营业成本32,612.1475.35%54,798.7074.47%57,367.3473.38%57,635.9571.36%
营业利润5,176.0411.96%8,138.3211.06%9,618.0212.30%11,442.5814.17%
利润总额5,173.0211.95%8,137.1011.06%9,608.4712.29%11,432.4114.15%
净利润4,511.5010.42%7,056.169.59%8,164.2310.44%9,602.1511.8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469.1210.11%7,029.429.55%8,157.9710.44%9,533.2711.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4,404.399.96%6,621.269.00%7,500.299.59%9,114.4611.28%

公司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成型设备的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报告期初,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提

1-1-172

升产品竞争力,随着下游行业整体需求的增长及客户对公司销售产品质量的认可,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塑料机械行业进入阶段性调整周期,下游需求出现阶段性下降,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加剧,销售规模有所下降。2023年下半年,塑料机械行业整体呈现复苏态势,行业景气度总体有所回升,整体需求正在逐步回暖,但下游需求复苏影响传导至发行人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2022年和2023年度,发行人经营业绩阶段性调整,与行业周期波动趋势基本一致。2024年1-6月,发行人下游塑料机械行业景气度持续复苏,行业需求释放,叠加国家“以旧换新”等产业政策支持,发行人在手订单快速增加,因此,发行人2024年1-6月经营业绩同比实现增长。

为应对下游行业阶段性周期波动影响,2022年以来,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对产品结构、销售策略等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公司加大了大、中规格型号产品市场的开发力度,采取了更加灵活的销售策略,并加大了研发创新投入,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行业周期性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提升了公司逆周期抗风险能力。

随着公司下游终端应用领域需求逐步复苏,塑料成型机械设备制造商的需求将随之复苏,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提供有效保障。发行人业绩波动的情形不会对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42,569.2898.3672,328.1098.2977,013.2198.5279,445.2598.36
其他业务收入709.901.641,260.821.711,160.071.481,327.591.64
合计43,279.18100.0073,588.92100.0078,173.28100.0080,772.8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在98%以上,是公司经营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边角废料等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较低,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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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分析

(1)按产品分类构成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以定制化为主,螺杆、机筒及哥林柱种类较多,可以细分不同规格、型号。公司螺杆、机筒可分为单螺杆机筒和双螺杆机筒,其中单螺杆机筒按照口径又可大致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哥林柱可分为三板机哥林柱和二板机哥林柱,其中三板机哥林柱按照口径又可大致分为大、中、小三种类型。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螺杆机筒 及其配件单螺杆 机筒大型8,890.4920.8814,804.4320.4715,976.4020.7511,617.4714.62
中型6,095.8014.329,773.2313.519,683.9812.5710,906.3113.73
小型5,433.7012.766,905.889.557,789.1610.119,976.0412.56
双螺杆机筒3,329.817.827,229.039.995,633.107.317,653.559.63
配件4,747.9511.158,039.6111.127,399.399.618,440.5810.62
小计28,497.7466.9446,752.1964.6446,482.0360.3648,593.9561.17
哥林柱 及其配件三板机大型2,332.085.484,498.066.224,693.526.094,671.785.88
中型2,275.235.344,168.475.765,755.307.476,160.647.75
小型3,016.777.094,697.536.496,171.698.018,099.1910.19
二板机2,017.064.744,471.246.184,316.575.602,272.452.86
配件3,981.129.356,820.009.438,213.0810.667,966.1610.03
小计13,622.2532.0024,655.2934.0929,150.1737.8529,170.2236.72
其他油缸等449.291.06920.611.271,381.021.791,681.082.12
合计42,569.28100.0072,328.10100.0077,013.21100.0079,445.2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收入结构比较稳定,螺杆、机筒、哥林柱及其配件作为公司的主要产品,合计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在97%以上,系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初,公司积极开拓市场、提升产品竞争力,随着下游行业整体需求的增长及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的认可,螺杆、机筒、哥林柱及其配件等产品收入整体呈现上升趋势。2022年至2023年,塑料机械行业处于阶段性调整周期。为应对阶段性调整周期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加大了大、中规格型号产品市场的开发力度,大、中规格型号产品的销售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2024年上半年,受益于终端行业如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国家“以旧换新”等产业政策支持,塑料机械行业景气度呈现持续复苏态势,行业需求快速

1-1-174

增长,公司大、中、小规格产品收入均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其他主要系油缸等产品收入,收入比较稳定,油缸等产品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小。

(2)按销售模式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模式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销一般直销40,037.7894.0566,563.8492.0370,024.5290.9373,609.3992.65
贸易商1,382.693.253,460.174.784,348.925.653,679.424.63
经销1,148.812.702,304.093.192,639.773.432,156.442.71
合计42,569.28100.0072,328.10100.0077,013.21100.0079,445.2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为主,经销为辅”的销售模式,其中一般直销模式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均在90%以上。公司产品系塑料成型设备的核心零部件,一般直销模式下的客户主要为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公司凭借自身积累的工艺技术以及产品质量,与国内外众多知名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如恩格尔、赫斯基、克劳斯马菲、住友德马格、米拉克龙、芝机精密、戴维斯标准、伊之密、海天国际、富强鑫、华研精机等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通过贸易商和经销商销售产品,占比较为稳定。

(3)按区域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东地区25,931.3660.9243,944.1460.7647,541.8361.7344,855.4856.46
华南地区12,937.5230.3918,985.9226.2518,547.2324.0825,015.1631.49
华北地区466.061.091,307.891.811,283.271.671,822.102.29
其他地区1,073.802.521,847.572.551,531.341.991,673.272.11
境内销售小计40,408.7594.9266,085.5191.3768,903.6889.4773,366.0192.35
境外销售2,160.535.086,242.598.638,109.5310.536,079.247.65
合计42,569.28100.0072,328.10100.0077,013.21100.0079,445.2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以境内销售为主。公司境内客户主要集中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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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南地区,主要原因系境内主要的注塑机等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分布在上述地区。报告期初,公司深耕华东和华南地区,随着下游需求的增长、公司知名度的提升及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的认可,华东和华南地区销售收入整体有所增长。2022年至2023年,受塑料机械行业阶段性周期调整影响,公司在华东和华南地区销售占比保持平稳,但销售收入整体有所降低。2024年上半年,受益于终端行业如新能源汽车等行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国家“以旧换新”等产业政策支持,塑料机械行业景气度呈现持续复苏态势,公司在华东和华南地区销售收入增长,但销售占比整体保持平稳。报告期内,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基本保持稳定,产品主要销往美国、加拿大、巴西、日本、印度等国家和地区。随着多年的市场开发以及在国家“走出去”政策的扶持下,公司不断参与国际市场开拓,在海外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公司与主要境外客户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境外客户主要包括赫斯基、米拉克龙、戴维斯标准等知名企业。

(4)按季节性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第一季度17,229.3540.4715,979.5422.0917,130.0622.2416,522.1120.80
第二季度25,339.9459.5320,989.5129.0222,712.0929.4921,276.9326.78
第三季度//16,993.4123.4918,092.9823.4921,898.7327.56
第四季度//18,365.6425.3919,078.0824.7719,747.4724.86
合计42,569.28100.0072,328.10100.0077,013.21100.0079,445.25100.00

公司主要产品下游应用领域较为广泛,主要包括汽车、家用电器、3C产品、塑料包装、塑料建材等行业。公司销售收入主要受下游客户的投资及生产计划所影响,无明显季节性因素。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单季度收入占比超过50%或两个季度收入占比超过70%的情况。

报告期内,鉴于春节假期等影响,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略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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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金额变动金额变动金额
螺杆机筒 及其配件大型8,890.4914,804.43-7.34%15,976.4037.52%11,617.47
中型6,095.809,773.230.92%9,683.98-11.21%10,906.31
小型5,433.706,905.88-11.34%7,789.16-21.92%9,976.04
双螺杆 机筒3,329.817,229.0328.33%5,633.10-26.40%7,653.55
配件4,747.958,039.618.65%7,399.39-12.34%8,440.58
小计28,497.7446,752.190.58%46,482.03-4.35%48,593.95
哥林柱 及其配件大型2,332.084,498.06-4.16%4,693.520.47%4,671.78
中型2,275.234,168.47-27.57%5,755.30-6.58%6,160.64
小型3,016.774,697.53-23.89%6,171.69-23.80%8,099.19
二板机2,017.064,471.243.58%4,316.5789.95%2,272.45
配件3,981.126,820.00-16.96%8,213.083.10%7,966.16
小计13,622.2524,655.29-15.42%29,150.17-0.07%29,170.22
其他油缸等449.29920.61-33.34%1,381.02-17.85%1,681.08
合计42,569.2872,328.10-6.08%77,013.21-3.06%79,445.25

报告期初,随着下游行业整体需求的增长及客户对公司产品质量的认可,公司收入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螺杆、机筒、哥林柱等销售收入增加所致。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塑料机械行业进入阶段性调整周期,下游需求出现阶段性下降,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加剧,销售规模有所下降。2023年下半年,塑料机械行业整体呈现复苏态势,行业景气度总体有所回升,整体需求正在逐步回暖,但下游需求复苏影响传导至发行人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作为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的代表性企业,在长期发展中,发行人与塑料机械行业的波动趋势亦紧密相关。因此,发行人2022年和2023年的经营业绩亦出现一定波动。2024年1-6月,发行人下游塑料机械行业景气度持续复苏,行业需求释放,叠加国家“以旧换新”等产业政策支持,发行人在手订单快速增加,因此,发行人2024年1-6月经营业绩同比实现增长。塑料机械行业阶段性的周期性波动不会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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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具体如下:

1)发行人经营情况整体良好,经营业绩可持续,具备成长性报告期内,发行人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0,772.84万元、78,173.28万元、73,588.92万元和43,279.1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533.27万元、8,157.97万元、7,029.42万元和4,469.12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态势,总体呈现出良好的成长性。注塑机的使用周期与客户生产线的运行强度、使用频率及维护情况等因素相关,中小型注塑机的使用寿命一般在5至7年,大型注塑机的使用寿命一般在10至12年。公司产品螺杆、机筒、哥林柱等系塑料成型设备的核心零部件,属于耗材,使用寿命根据产品材质、工作环境等因素不同存在一定差异。螺杆机筒和物料直接接触,使用寿命一般在1至5年;哥林柱主要起导向和稳定的作用,使命寿命一般在10年左右。因此,终端用户对公司产品存在定期、定量的更新需求。

因此,长期来看,发行人经营业绩可持续,具备成长性。2)发行人下游塑料机械行业处于景气周期,阶段性波动不改变长期发展趋势塑料机械行业周期一般为3-4年,呈现出景气周期长,阶段性调整周期短的特征。2020年至2021年,塑料机械行业进入高景气周期,行业内规模以上企业的收入、利润呈现快速增长趋势。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塑料机械行业进入阶段性调整周期,下游需求出现阶段性下降,发行人所处行业竞争加剧,销售规模有所下降。2023年下半年,塑料机械行业整体呈现复苏态势,行业景气度总体有所回升,整体需求正在逐步回暖,但下游需求复苏影响传导至发行人存在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发行人2022年和2023年经营业绩亦出现一定波动。2024年1-6月,发行人下游塑料机械行业总体呈现向好趋势,市场需求预期好转,行业景气度逐步复苏,行业需求释放,叠加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行人2024年1-6月经营业绩同比实现增长。

塑料机械行业产品应用于国民经济各个领域,具有持续、广泛的需求。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人均消费能力的不断提升,消费者对高品质制品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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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持续增长。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预测,2024年我国注塑机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260.82亿元。塑料机械行业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二/

(五)发行人市场地位及竞争情况”的相关内容。

汽车行业系公司产品最主要的终端应用领域。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产业链相关上市公司纷纷在新能源汽车市场投资、扩产。公开信息显示,2022年9月,公司下游主要客户伊之密的全电动注塑机产品中标比亚迪,订单金额超过3亿元。因此,公司下游终端应用领域需求持续增加,阶段性周期波动不改变长期发展趋势。

3)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贴近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自主研发为导向,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公司一方面根据客户需求进行定制化研发,对生产工艺模式进行不断创新,对生产设备不断改进;另一方面紧贴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进行前瞻式研发,满足下游行业产品的定制化需求。

螺杆机筒方面,为满足全电注塑机对螺杆的转速、扭矩和强度及对机筒耐磨损性的要求,公司通过工艺技术的优化,全面提升了螺杆、机筒的性能,创造性的开拓了HPT系列全硬单螺杆及双金属机筒产品。公司采用真空淬火热处理工艺,使全硬单螺杆芯部硬度与表面硬度保持一致,从而增强了螺杆的整体强度,且不易因加热反弹变形,提高了全硬单螺杆在不同环境下的使用寿命;公司在传统机筒基础上通过离心浇铸法在机筒内表面形成碳化钨合金层,增强了机筒内表面硬度、提高机筒耐磨性和耐腐蚀性,从而延长其使用寿命。报告期内,公司螺杆机筒的销售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产品获得下游行业客户的充分认可。

哥林柱方面,为适应注塑机二板化的行业发展趋势,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离子氮化工艺提高两板式注塑机哥林柱表面深度的研究”、“表面耐腐蚀镀铬注塑机哥林柱的研发”、“高圆度二板式注塑机抱合闸块的研发”、“防抱死二板机抱闸螺母研发”等一系列研发项目,优化了二板机的相关工艺,提高了哥林柱表面的耐磨性和耐腐蚀性,延长了其使用寿命。报告期内,公司二板机哥林柱的销售收入分别为2,272.45万元、4,316.57万元、4,471.24万元和2,017.06万元,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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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塑机二板化的行业发展趋势,二板机哥林柱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带动公司二板机哥林柱销售收入的增长。截至2024年6月30日,发行人拥有专利125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公司先后被评为“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隐形冠军”企业,并被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认定为“塑机辅机及配套件5强”企业。发行人被评为芝机精密(原东芝机械)“优质供应商”;Milacron“5年最具价值合作伙伴”;Husky“2018年度供应商”等。发行人的研发创新能力受到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以及主要客户的充分认可。

4)在保持存量市场份额的同时,公司进一步开拓增量市场,市场占有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是较早进入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的企业之一,通过近30年不断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经成为行业领先的定制化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商。报告期内,发行人深耕华南和华东市场,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统计,公司在我国塑料机械用螺杆、机筒产品市场占有率已从2020年的8%提高至2023年的12.5%,市场排名均为第一名。

报告期内,凭借优质的产品、强大的研发能力及良好的品牌效应,发行人与国内外知名客户如广东伊之密、富强鑫、大同机械、恩格尔、赫斯基、米拉克龙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随着下游行业整体需求的增长以及发行人与客户合作的不断深入,报告期内,上述长期合作客户订单收入整体呈上升趋势。

公司在巩固长期稳定合作客户关系的基础上,积极拓展新客户,经过前期不断的磨合与磋商,报告期内公司与海天塑机集团、克劳斯玛菲集团等行业内知名企业的交易金额也有了大幅的提高,公司向海天塑机集团销售产品收入由2021年的3,966.67万元增至2023年的5,879.13万元,向克劳斯玛菲集团销售产品收入由2021年的2,767.16万元增至2023年的3,398.49万元,上述客户订单收入的增加进一步提高了公司逆周期抗风险能力。

5)产品结构优化,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公司通过引进、吸收国外先进螺杆、机筒生产企业先进技术和经验,并经过多年研发、生产的经验积累,形成了多项具有较高价值的专有技术,能够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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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塑机配套产品品种多、技术更新快等特点,不断根据下游产品的变化及时更新技术工艺,持续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报告期内,销售单价相对较高的大规格产品销量的提升,推动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加,有效提升了发行人逆周期抗风险能力。

(2)主要产品的销售单价、销售数量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螺杆、机筒及哥林柱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件、元/件、%

类别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 数量变动 比例金额/ 数量变动 比例金额/ 数量变动 比例金额/ 数量
螺杆 机筒销售收入23,749.80/38,712.58-0.9539,082.64-2.6740,153.37
销售数量4.56/5.710.395.69-31.108.26
销售单价5,211.37-23.106,777.18-1.316,867.3341.354,858.54
哥林柱销售收入9,641.13/17,835.29-14.8120,937.08-1.2621,204.06
销售数量3.72/5.69-21.647.26-25.059.68
销售单价2,591.56-17.343,135.058.642,885.6831.732,190.68

注:上述数据不含配件

2021年,公司机筒、螺杆及哥林柱等主要产品销售数量均保持快速增长势头,主要系下游客户需求增长导致对发行人产品需求增加。2022年至2023年上半年,塑料机械行业进入阶段性调整周期,下游客户需求有所放缓,公司主要产品销量有所下降。2023年下半年,塑料机械行业整体呈现复苏态势,行业景气度总体有所回升,整体需求正在逐步回暖,但下游需求复苏影响传导至发行人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截至2023年末,发行人在手订单已呈回升趋势,行业复苏迹象显著。2024年1-6月,发行人下游塑料机械行业持续保持复苏态势,市场需求快速释放,叠加国家“以旧换新”等产业政策支持,公司主要产品销量有所提高。汽车行业为发行人最主要的下游终端应用领域,主要应用公司大规格型号产品。报告期内,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大规格型号螺杆机筒产品需求增加。2022年和2023年,公司大规格型号机筒螺杆销售收入占机筒螺杆整体销售收入的比例分别较2021年增加10.46个百分点和7.76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螺杆、机筒及哥林柱等主要产品单价有一定的波动,主要系:

1)公司的产品以定制化为主,产品种类较多,不同规格产品价格差异较大,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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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件、%

项目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度
销售数量 占比销售 单价销售单价 贡献销售数量 占比销售 单价销售单价 贡献
螺杆 机筒大型8.0924,106.551,950.8210.5324,604.352,591.72
中型22.315,994.491,337.5925.636,675.251,710.94
小型65.581,818.201,192.3157.112,116.811,208.97
双螺杆机筒4.0218,185.72730.656.7218,825.611,265.54
小计100.005,211.375,211.37100.006,777.186,777.18
哥林柱大型4.7313,265.51626.875.7713,696.89790.66
中型15.683,899.28611.5918.513,958.66732.72
小型76.711,057.18810.9272.331,141.56825.72
二板机2.8818,798.28542.193.3923,215.16785.94
小计100.002,591.562,591.56100.003,135.053,135.05
项目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数量 占比销售 单价销售单价 贡献销售数量 占比销售 单价销售单价 贡献
螺杆 机筒大型10.1527,664.772,807.265.8124,203.071,405.71
中型24.486,949.891,701.6023.975,505.181,319.66
小型60.182,274.341,368.6665.431,844.951,207.10
双螺杆机筒5.1919,069.40989.814.7919,317.38926.08
小计100.006,867.336,867.33100.004,858.544,858.54
哥林柱大型4.0915,819.06646.893.7312,941.23482.66
中型18.564,273.95793.2315.734,046.66636.48
小型74.711,138.58850.6279.211,056.44836.76
二板机2.6422,517.32594.941.3417,575.02234.78
小计100.002,885.682,885.68100.002,190.682,190.68

注:上述数据不含配件

2)另一方面系随着圆钢等主要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公司部分产品销售价格也有所调整。

4、第三方回款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保理业务1,291.632.98%1,955.002.66%2,240.002.87%3,554.87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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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同一控制下代付款140.830.33%388.510.53%639.520.82%304.230.38%
其他0.870.00%54.120.07%11.960.02%41.040.05%
合计1,433.333.31%2,397.633.26%2,891.483.70%3,900.144.83%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主要为大同机械等通过其关联方深圳汇信达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保理方式进行的货款结算及回款,公司已与深圳汇信达盛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签订相关保理合同。除大同机械货款保理业务外,同一控制下代付款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考虑到操作便利、自身资金安排或结算付款方式等因素,存在其实际控制人或股东、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或集团内关联方进行付款的情形,该部分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相对较小。此外,还存在少量第三方回款系部分境外客户考虑到自身资金安排或外汇管制等因素,委托第三方付款的情形,该部分第三方回款金额及占比较小。

5、现金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现金销售--2.000.00%--14.380.02%
现金采购----1.830.00%11.500.02%

注:现金销售占比为现金销售收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现金采购占比为现金采购付款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交易金额及比例均较小,现金收款主要系收取的废料款,现金付款主要系支付的零星采购等。公司出于结算便利考虑存在小量现金交易,具有一定合理性。

(三)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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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32,604.5699.9854,791.5499.9957,356.4199.9857,541.1299.84
其他业务成本7.580.027.160.0110.930.0294.840.16
合计32,612.14100.0054,798.70100.0057,367.34100.0057,635.9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成本,其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均在99%以上,与营业收入结构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螺杆机筒及其配件20,781.5263.7433,805.2261.7032,876.1257.3233,486.9258.20
哥林柱及其配件11,416.7335.0220,132.1236.7423,274.9740.5822,671.1739.40
其他406.311.25854.201.561,205.332.101,383.022.40
合计32,604.56100.0054,791.54100.0057,356.41100.0057,541.1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螺杆、机筒、哥林柱及配件合计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分别为97.60%、97.90%、98.44%和98.75%,为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与主营业务收入结构基本一致。

3、主营业务成本按生产要素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生产要素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13,941.3643.5623,940.9744.5726,385.9546.8825,510.1645.28
直接人工6,938.8321.6810,992.2020.4611,073.3219.6711,835.9421.01
制造费用9,489.0229.6516,054.4329.8916,359.6129.0715,156.6926.90
委外加工费1,635.985.112,732.045.092,466.014.383,840.306.82
小计32,005.19100.0053,719.63100.0056,284.90100.0056,343.10100.00
运输费用599.37-1,071.91-1,071.51-1,198.02-
合计32,604.56-54,791.54-57,356.41-57,541.1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及委外加工费等构成,成本结构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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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材料是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的,并构成产品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主要包括圆钢、铸件、刀具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占比相对比较稳定。直接人工主要是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工人的职工薪酬。报告期内,直接人工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比较稳定。

制造费用是指在生产中发生的不能归入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的其他成本费用支出,主要包括厂房及设备的折旧摊销费、修理费、水电费、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薪酬等。2021年,制造费用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有所降低,主要系随着公司生产销售规模的增加,制造费用中折旧摊销费等部分固定制造费用分摊减少所致。2022年,制造费用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重有所提高,主要系:(1)新增相关生产设备较多,导致折旧摊销费用增加;(2)公司棒材调质生产线于2020年底完工投产并经过1年的调试生产,稳定性增加,因此公司减少了部分委外加工业务,导致制造费用所有增加。2023年和2024年1-6月,制造费用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为稳定。

委外加工费主要系公司支付给外协厂商的加工费用,具体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四/(一)/4、公司的外协加工情况”相关内容。

运输费用参见本节“八/(五)/1、销售费用分析”相关内容。

(四)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毛利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9,964.7293.4217,536.5693.3319,656.8094.4821,904.1394.67
其中:螺杆机筒 及其配件7,716.2372.3412,946.9768.9013,605.9165.3915,107.0365.29
哥林柱及其配件2,205.5220.684,523.1724.075,875.2028.246,499.0528.09
其他42.970.4066.410.35175.690.84298.051.29
其他业务702.316.581,253.666.671,149.145.521,232.755.33
合计10,667.03100.0018,790.21100.0020,805.93100.0023,136.89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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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发行人螺杆、机筒、哥林柱及其配件相关产品毛利与公司产品收入结构基本一致,上述产品合计毛利占比分别为93.38%、93.63%、92.97%和

93.02%,为发行人利润主要来源。

2、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类别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收入 占比毛利率
螺杆机筒及其配件66.9428.0964.6428.7860.3630.3561.1732.23
哥林柱及其配件32.0018.4234.0920.5737.8522.0436.7224.38
其他1.0611.201.279.041.7914.172.1219.71
合计100.0024.82100.0025.73100.0026.92100.0029.08

注:出于报告期内毛利率可比性考虑,如无特别说明,在本表及以下各类产品的毛利率分析中,已剔除主营业务成本中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费。

2022年和2023年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受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市场供求环境等因素影响。

(1)螺杆、机筒及其配件

报告期内,各规格型号的螺杆、机筒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螺杆 机筒大型31.20%44.21%13.79%31.67%40.56%12.84%
中型21.39%32.52%6.96%20.90%34.29%7.17%
小型19.07%9.26%1.77%14.77%11.76%1.74%
双螺杆机筒11.68%30.84%3.60%15.46%34.49%5.33%
配件16.66%11.81%1.97%17.20%9.85%1.69%
小计100.00%28.09%28.09%100.00%28.78%28.78%
项目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螺杆 机筒大型34.37%41.76%14.35%23.91%44.49%10.64%
中型20.83%34.94%7.28%22.44%36.19%8.12%
小型16.76%20.02%3.35%20.53%25.04%5.14%
双螺杆机筒12.12%33.77%4.09%15.75%37.00%5.83%
配件15.92%8.00%1.27%17.37%14.41%2.50%
小计100.00%30.35%30.35%100.00%32.23%3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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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公司螺杆、机筒及配件毛利率较2021年下降1.88个百分点,毛利率变动较小,主要系受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市场供求环境等因素影响所致,具体原因如下:

1)公司产品价格有所下调

2022年,受下游塑料机械行业阶段性周期调整影响,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加剧,公司采取了更加灵活的销售策略,对部分产品价格调减,导致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2)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小幅上升

由于公司钢材采购规格、型号众多,公司会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和客户需求等因素采购部分单价较高的特种钢材及向钢材贸易商进行采购。此外,受采购钢材周期影响,发行人采购钢材价格与市场现货价格存在一定滞后性。受上述因素影响,2022年,公司圆钢平均采购单价同比小幅上涨1.89%,导致螺杆机筒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3)境外销售收入和大规格型号机筒螺杆产品销售收入的提升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产品价格下降的不利影响

一方面,2022年以来,受塑料机械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单价下降。为抵御行业周期波动的影响,公司积极调整销售策略,进一步开拓境外销售市场。2022年,公司实现境外销售收入8,109.5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由2021年的7.65%提升至10.53%,主要系Husky销售收入提升所致。

另一方面,2022年以来,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大规格型号机筒螺杆产品需求快速增加。2022年,公司大规格型号机筒螺杆销售收入占机筒螺杆整体销售收入的比例增加10.46个百分点。

境外销售收入和大规格型号产品销售收入的提升一定程度上抵消了产品价格下降的不利影响,有利于提升发行人的逆周期抗风险能力。

2023年,公司螺杆、机筒及配件毛利率较2022年下降1.57个百分点,毛利率变动较小,主要系受产品价格、产品结构、原材料价格等因素影响所致,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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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下:

1)公司产品价格有所下调2023年,受下游行业景气度复苏不及预期的影响,为了保持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公司继续采取灵活的销售策略,对部分产品价格调减,导致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2)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毛利率较高的大、中规格型号机筒螺杆销量上升2023年,公司加大了对毛利较高的大型、中型机筒螺杆产品销售力度,大型、中型螺杆机筒销售数量占比分别较2022年增长0.38个百分点和1.15个百分点。同时,公司降低了毛利率相对较低且竞争相对充分的小型螺杆机筒产品销售力度,小型机筒螺杆产品销售数量占比较2022年下降3.07个百分点。上述应对措施部分抵消了产品价格下调的不利影响。

3)原材料平均采购单价有所下降2023年,公司主要原材料钢材的采购均价较2022年下降7.52%,部分抵消了产品价格下调的不利影响。

2024年1-6月,公司螺杆、机筒及配件毛利率较2023年下降0.69个百分点,变动幅度相对较小,主要系受下游市场需求因素影响,发行人产品结构存在一定变动,毛利率相对较低的小型螺杆机筒销售占比有所提高所致。

(2)哥林柱及其配件

公司哥林柱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哥林柱毛利率的变化主要系受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销售价格调整以及产品结构变化等影响所致,与公司螺杆机筒毛利率波动原因基本一致。

报告期内,各规格型号的哥林柱毛利率情况如下:

项目类别2024年1-6月2023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哥林柱大型17.12%31.53%5.40%18.24%32.64%5.95%
中型16.70%27.43%4.58%16.91%28.47%4.81%
小型22.15%14.79%3.27%19.05%15.77%3.00%
二板机14.81%28.03%4.15%18.14%34.65%6.28%

1-1-188

配件29.23%3.50%1.02%27.66%1.86%0.51%
小计100.00%18.42%18.42%100.00%20.57%20.57%
项目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
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收入占比毛利率毛利率贡献
哥林柱大型16.10%32.66%5.26%16.02%35.28%5.65%
中型19.74%30.43%6.01%21.12%35.55%7.51%
小型21.17%20.32%4.30%27.77%25.15%6.98%
二板机14.81%32.40%4.80%7.79%31.39%2.45%
配件28.18%5.94%1.67%27.31%6.55%1.79%
小计100.00%22.04%22.04%100.00%24.38%24.38%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新强联(300850.SZ)15.22%27.37%27.89%30.88%
金沃股份(300984.SZ)14.04%11.89%12.61%15.83%
中核科技(000777.SZ)23.93%20.91%19.82%18.33%
平均值17.73%20.05%20.10%21.68%
发行人24.82%25.73%26.92%29.08%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数据。

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区间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所处细分行业及产品差异所致。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发行人产品为定制化螺杆、机筒、哥林柱等塑料成型设备的核心零部件。目前尚无与公司从事业务完全相同、产品结构相同的可比上市公司,因此产品上存在差异。此外,同行业上市公司之间,无论在产品应用领域及所在行业地位,还是在产品供需情况及行业竞争压力上也均有所差异,因此毛利率及变化存在差异。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应用领域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二/(六)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项期间费用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1-1-189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营业收入43,279.18100.00%73,588.92100.00%78,173.28100.00%80,772.84100.00%
销售费用1,307.573.02%2,545.803.46%2,191.092.80%2,371.672.94%
管理费用1,934.714.47%4,018.145.46%4,435.875.67%4,593.645.69%
研发费用1,322.243.06%2,298.503.12%2,166.352.77%2,118.452.62%
财务费用452.681.05%1,129.031.53%1,314.371.68%1,546.341.91%
期间费用合计5,017.1911.59%9,991.4613.58%10,107.6812.93%10,630.0913.16%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营业收入不断增加,同时公司开展降本增效,加强费用管控。

1、销售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运输费用--------
职工薪酬441.6233.77%906.7835.62%942.8743.03%969.8340.89%
包装费328.5525.13%641.3125.19%640.9929.25%799.1133.69%
售后维护费116.478.91%395.8615.55%215.419.83%218.849.23%
市场推广费242.5818.55%232.769.14%69.483.17%92.493.90%
业务招待费63.714.87%115.454.54%108.204.94%121.115.11%
差旅费39.453.02%95.923.77%65.693.00%43.391.83%
租赁费25.761.97%54.082.12%50.942.32%58.702.48%
财产保险费8.490.65%16.980.67%14.150.65%11.320.48%
其他40.933.13%86.643.40%83.363.80%56.892.40%
合计1,307.57100.00%2,545.80100.00%2,191.09100.00%2,371.67100.00%

注:2020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原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作为合同履约成本计入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包装费和售后维护费等构成,上述费用合计占各期销售费用的比重分别为83.81%、82.12%、76.36%和67.81%。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明细科目的变动原因如下:

(1)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系公司将产品运至客户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费用,报告期内,发行人

1-1-190

营业成本中直接相关的运费分别为1,198.02万元、1,071.51万元、1,071.91万元和599.37万元,与公司收入规模变动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职工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职工薪酬为销售人员工资、福利、津贴及奖金等,随着公司经营业绩的变动,公司销售人员薪酬整体与公司整体销售规模的变动趋势一致。

(3)包装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包装费主要为避免产品运输过程中损坏而发生的包装费。报告期内,发行人包装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99%、0.82%、0.87%和0.76%,与营业收入的比例比较稳定,与销售规模相匹配。

(4)售后维护费

报告期内,发行人售后维护费主要为对客户产品维修过程产生的相关支出。2023年,公司售后维护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有所提升,主要系公司大、中规格型号产品销售占比有所提升,在行业周期性波动的影响下,部分客户对大、中规格型号产品质量要求有所提升,公司相应计提的售后维护费有所增加。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新强联(300850.SZ)0.61%0.55%0.62%0.30%
金沃股份(300984.SZ)1.00%1.01%0.96%1.00%
中核科技(000777.SZ)5.06%4.87%4.53%4.79%
平均值2.22%2.14%2.04%2.03%
发行人3.02%3.46%2.80%2.94%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数据。

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管理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191

职工薪酬1,178.3660.91%2,340.8458.26%2,413.0154.40%2,428.7952.87%
折旧与摊销346.3617.90%682.1316.98%801.8518.08%832.4918.12%
中介费用82.894.28%198.444.94%341.937.71%363.067.90%
股份支付90.434.67%180.864.50%180.864.08%180.863.94%
业务招待费26.491.37%60.931.52%104.082.35%165.553.60%
汽车费用49.302.55%141.133.51%158.543.57%120.172.62%
物业管理费52.532.72%126.223.14%135.423.05%117.432.56%
办公费28.621.48%76.361.90%55.001.24%63.551.38%
差旅费14.290.74%24.390.61%12.440.28%45.580.99%
其他65.433.38%186.844.65%232.755.25%276.176.01%
合计1,934.71100.00%4,018.14100.00%4,435.87100.00%4,593.6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金额比较稳定,管理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与摊销和中介服务费构成,上述费用合计占各期管理费用的比重分别为78.90%、

80.18%、80.17%和83.09%。

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主要明细科目的变动原因如下:

(1)职工薪酬

随着公司业务的稳步拓展,公司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水平相对较为稳定,与公司经营情况的变动趋势一致。

(2)折旧与摊销

报告期内,发行人折旧与摊销主要核算办公楼及土地使用权的折旧与摊销费用,报告期内比较稳定。

(3)中介费用

报告期内,发行人中介费用主要为支付律师、会计师及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的服务费用。

(4)股份支付

2018年公司设立员工持股平台—华业咨询进行股权激励,具体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十七、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及相关安排情况”。

2018年12月20日,华业咨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夏增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每股14.98元的价格受让夏增富持有的公司3.23%股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及财政部2021年5月发布的《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

1-1-192

以首次公开募股成功为可行权条件》相关规定,公司在等待期内对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分摊,报告期内分别确认股权激励费用180.86万元、180.86万元、180.86万元和90.43万元。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新强联(300850.SZ)3.60%2.32%2.44%1.29%
金沃股份(300984.SZ)3.62%3.69%3.45%3.54%
中核科技(000777.SZ)10.20%7.71%8.65%7.78%
平均值5.81%4.57%4.84%4.20%
发行人4.47%5.46%5.67%5.69%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率整体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收入规模增加所致。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的管理费用率总体较高。

3、研发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816.9861.79%1,463.7263.68%1,480.8568.36%1,452.9168.58%
材料消耗470.2535.56%769.2333.47%632.4029.19%603.6228.49%
折旧与摊销14.451.09%24.521.07%18.490.85%26.941.27%
其他20.561.55%41.021.78%34.621.60%34.981.65%
合计1,322.24100.00%2,298.50100.00%2,166.35100.00%2,118.4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和材料消耗构成,上述费用合计占研发费用的比例均在97%以上,占比相对稳定。最近三年,公司累计研发费用金额为6,583.30万元,占最近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3%,研发费用的复合增长率为4.16%。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波动主要受各期研发需求和研发项目变化影响。报告期内,公司重视并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有所提高。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2,118.45万元、2,166.35万元、2,298.50万元和1,322.24万元,公司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62%、2.77%、3.12%和3.06%,

1-1-193

总体呈上升趋势。公司研发费用的波动主要受各期研发需求、研发项目变化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个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研发费用1,322.242,298.502,166.352,118.45
营业收入43,279.1873,588.9278,173.2880,772.84
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06%3.12%2.77%2.62%
研发项目数量14192118
其中:当期新增研发项目991615
上期延续研发项目51053

2021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市场对新产品开发、技术改进及产品迭代升级需求不断增加,公司重视并加大了研发投入。2022年,公司新产品开发需求、开发频率持续提升。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为2,166.3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77%,研发项目数量为21个,其中新增项目数量为16个。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研发费用率、研发项目等较2021年有所上升,公司研发投入可持续。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2,298.5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12%,较2022年增长0.35个百分点,主要系延续上期“ETPU挤出发泡螺杆”、“多孔分流强混色螺杆机筒”等研发项目,并新增“应用于车灯透气膜领域的螺杆”、“高分子PE管材成型双螺杆机筒”等研发项目所致。2024年1-6月,公司研发费用为1,322.2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3.06%,研发费用金额较去年同期增长112.08万元,增幅为9.26%。公司研发费用同比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强产品创新力度,在延续上期“多孔分流强混色螺杆机筒研发”、“高分子PE管材成型双螺杆机筒研发”等研发项目的同时,新增“超高速高压变距螺杆的研发”、“低负载高聚合变压螺杆的研发”等研发项目所致。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的波动主要受各期研发需求和研发项目变化影响,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例波动具有合理性,与公司研发项目匹配。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1-1-194

新强联(300850.SZ)4.56%4.95%4.87%4.29%
金沃股份(300984.SZ)3.45%4.32%3.50%3.25%
中核科技(000777.SZ)3.53%4.02%4.26%3.47%
平均值3.85%4.43%4.21%3.67%
发行人3.06%3.12%2.77%2.62%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公司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

4、财务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利息支出557.14123.081,307.37115.801,579.75120.191,482.9995.90
减:利息收入102.5922.66151.4013.4177.775.9223.821.54
汇兑损失-6.73-1.49-38.24-3.39-231.68-17.6352.493.39
金融机构手续费4.861.0711.301.0044.073.3534.672.24
合计452.68100.001,129.03100.001,314.37100.001,546.3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由利息支出、汇兑损益等构成,呈逐年下降趋势。报告期内,利息支出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处于快速发展期,对资金的需求迫切,导致银行借款利息费用支出较大。

(六)其他损益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主要由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及印花税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城建税106.34212.59243.51210.25
教育费附加105.85211.88243.32199.54
房产税77.85155.25157.62150.57
印花税25.4735.0435.0834.76
车船使用税1.452.582.563.72
其他税费41.40215.01186.88120.71

1-1-195

合计358.35832.35868.96719.56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39.70272.55231.27183.92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7.23465.00530.29313.33
个税手续费返还0.2129.9026.837.81
增值税加计抵减102.85148.36--
合计319.99915.81788.39505.07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根据上述规定,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1-6月享受上述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主要为各类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年产20000套车间塑机锁轴智能车间建设项目22.5546.4461.2667.95与资产相关
年产5000套新型高分子高速增强螺杆技改项目19.1638.3338.3340.59与资产相关
年产5000套新型同心内外塑化螺杆技改项目13.4426.8727.9427.91与资产相关
年产100套环保型酒糟脱水造粒螺杆技改项目11.7524.3225.464.24与资产相关
年产1000套新型强耐磨注塑哥林柱技改项目8.3716.7517.0618.20与资产相关
年产500套超耐磨注塑导柱技改项目4.068.138.138.36与资产相关
年产500套高速挤出缠绕管螺杆机筒技改项目5.4010.7910.7911.47与资产相关
年产5000套超耐磨非线性等离子合金螺杆技改项目2.384.764.764.94与资产相关
年产2000套新型二版式哥林柱项目1.593.183.180.26与资产相关
年产2万件合金机筒生产项目17.2435.1317.56-与资产相关
年产2000套高性能发泡机筒螺杆技改项目13.1226.243.68-与资产相关
年产2000套高精度注塑机拉杆技改项目9.1118.217.59-与资产相关
年产3000套集群设计的PTA双金属螺杆技改项目6.7713.425.54-与资产相关
年产2500套项目高性能镍钴合金机筒技改项目4.53---与资产相关
年产1500套高新型耐磨发泡机筒螺杆技改0.23---与资产相关

1-1-196

项目2024年1-6月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2024年第一次舟山市级标准化奖补资金20.00---与收益相关
2022年度金塘管委会高质量发展企业补助10.00---与收益相关
2023年度金塘高质量发展建设优秀企业10.00---与收益相关
2024年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二批)浙江制造精品10.00---与收益相关
收高新奖励10.00---与收益相关
2022年度“放水养鱼”补助资金-224.87--与收益相关
2023年第二批区级科技发展专项基金-43.00--与收益相关
2023年第二批区级科技发展专项基金-34.00--与收益相关
2023年度第三批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企业研发投入补助-22.80--与收益相关
浙江省舟山定海金塘塑机螺杆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揭榜挂帅”项目中期补助-21.70--与收益相关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补助-10.00--与收益相关
2022年度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10.00--与收益相关
市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奖补(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0.00--与收益相关
2023年第一批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上市进度奖励--358.00-与收益相关
失业稳岗补助--33.82-与收益相关
专项补贴--27.38-与收益相关
市级国家绿色工厂、省级新产品补助--20.00-与收益相关
创新型、科技型企业补助--20.00-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留工补助-52.2014.65-与收益相关
见习补贴--11.43-与收益相关
建设成绩突出企业奖励--10.00-与收益相关
工业与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市政府质量奖---60.00与收益相关
市级科技发展专项资金---55.00与收益相关
股改奖励---50.00与收益相关
高新认定奖励---30.00与收益相关
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互联网示范企业补助---20.00与收益相关
市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绿色工厂示范企业补助---20.00与收益相关
稳岗补贴---14.40与收益相关
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11.00与收益相关
涉外发展服务补助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年度优秀企业---10.00与收益相关
科技特派员项目省补资金---10.00与收益相关
其他17.2326.4325.0122.93与收益相关

1-1-197

项目2024年1-6月2023 年度2022 年度2021 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合计216.93737.55761.56497.26-

3、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与资产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信用减值损失坏账损失-139.68-194.90-31.0015.81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损失-293.96-546.71-966.22-828.1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6.21
合计-433.64-741.61-997.22-848.52

注:损失以“-”号填列。

报告期内,公司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制定各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政策,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会计政策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4、资产处置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损益分别为-1.20万元、-2.43万元、-2.30万元和-1.80万元,主要系处置固定资产形成的收益。

5、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其他-0.996.431.29
合计-0.996.431.29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金额分别为11.47万元、15.98万元、2.21万元和3.02万元,主要为对外捐赠及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等。

(七)所得税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情况如下:

1-1-198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667.651,027.821,591.831,898.17
递延所得税费用-6.1253.13-147.59-67.90
合计661.521,080.941,444.231,830.26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利润总额5,173.028,137.109,608.4711,432.41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775.951,220.571,441.271,714.86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73.28174.23293.07373.36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6.1058.0261.9683.66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研发支出加计扣除-213.81-371.87-352.07-341.62
所得税费用661.521,080.941,444.231,830.26

报告期内,公司的所得税费用主要随着公司利润规模的变动而变动。报告期内,公司的税收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未因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财务状况分析

(一)总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总资产构成及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74,065.1355.54%67,051.2554.41%63,222.9951.59%61,790.8151.91%
非流动资产59,284.1044.46%56,172.8845.59%59,319.0048.41%57,235.5148.09%
合计133,349.23100.00%123,224.12100.00%122,541.99100.00%119,026.3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状况良好、流动性较强,资产构成情况与公司业务经营情况相符。

1-1-199

(二)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12,947.2917.48%14,420.8821.51%13,960.0222.08%11,810.6819.11%
应收票据7,674.7010.36%6,633.589.89%4,069.116.44%6,031.679.76%
应收账款25,796.1934.83%18,316.1827.32%17,796.8028.15%15,858.2225.66%
应收款项融资1,549.902.09%3,910.675.83%5,551.258.78%1,150.431.86%
预付款项1,287.891.74%2,186.503.26%869.971.38%1,144.391.85%
其他应收款126.140.17%55.310.08%48.410.08%57.650.09%
存货23,830.7332.18%20,829.5931.07%20,410.2532.28%25,737.7741.65%
其他流动资产852.301.15%698.541.04%517.170.82%--
流动资产合计74,065.13100.00%67,051.25100.00%63,222.99100.00%61,790.81100.00%

公司流动资产结构相对稳定,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存货构成,报告期内前述资产合计占相应期间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8.04%、97.73%、95.61%和96.94%。公司主要流动资产金额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1.750.981.933.39
银行存款12,264.6814,343.4713,599.6911,767.28
其他货币资金680.8676.43358.4040.01
合计12,947.2914,420.8813,960.0211,810.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9.11%、22.08%、

21.51%和17.48%,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022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销售规模增长、销售回款良好所致。

1-1-200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应收票据7,674.706,633.584,069.116,031.67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7,674.706,633.584,069.116,031.67
应收款项融资1,549.903,910.675,551.251,150.43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549.903,910.675,551.251,150.43
合计9,224.6010,544.259,620.367,182.1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9.76%、6.44%、9.89%和

10.36%;应收款项融资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86%、8.78%、5.83%和2.09%。对于信用水平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承兑汇票,公司根据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的相关要求,将此类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应收款项融资”项目下列报,信用水平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在“应收票据”中列报。

(2)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坏账准备情况

公司应收票据系部分客户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形成。结合票据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其信用风险特征,公司对应收票据科目下核算的汇票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应收票据坏账准备分别为

317.46万元、214.16万元、349.14万元和403.93万元。

公司应收款项融资为信用水平较高的大型商业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不能承兑支付的可能性较低,不计提坏账准备。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期末终止确认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终止确认情况如下:

1-1-201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终止确 认金额未终止确 认金额终止确 认金额未终止确 认金额终止确 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 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应收票据-6,005.03-3,981.47-3,016.99-4,741.44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6,005.03-3,981.47-3,016.99-4,741.44
应收款项融资8,186.16-5,478.78-6,621.35-10,073.89-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8,186.16-5,478.78-6,621.35-10,073.89-
合计8,186.166,005.035,478.783,981.476,621.353,016.9910,073.894,741.44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2024年1-6月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26,525.4018,963.7218,384.6916,299.85
减:坏账准备729.22647.54587.89441.6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5,796.1918,316.1817,796.8015,858.22
营业收入43,279.1873,588.9278,173.2880,772.84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30.64%25.77%23.52%20.18%

注: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已按年化处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5.66%、

28.15%、27.32%和34.83%,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0.18%、

23.52%、25.77%和30.64%,整体有所上升。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有所上升主要系受下游客户回款进度安排影响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1.96%、1.96%、2.74%和1.62%,占比较小,公司整体坏账风险较低。

(2)账龄分析及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具体计提比例按照境内客户及境

1-1-202

外客户进一步划分。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如下:

1)2024年6月末: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计提坏账比例坏账准备金额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5.410.55%100.00%145.41-
境内客户:
未逾期和逾期0-30天22,808.6585.99%0.50%114.0422,694.60
逾期30-180天2,002.277.55%1.50%30.031,972.23
逾期180-360天292.601.10%15.00%43.89248.71
逾期360-720天118.770.45%50.00%59.3959.39
逾期720天以上311.671.17%100.00%311.67-
境内客户小计25,533.9596.26%2.19%559.0224,974.93
境外客户:
未逾期642.342.42%0.50%3.21639.13
逾期0-90天200.690.76%10.00%20.07180.62
逾期90-180天3.010.01%50.00%1.511.51
境外客户小计846.043.19%2.93%24.79821.26
应收账款合计26,525.40100.00%2.75%729.2225,796.19

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4年6月末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考特斯机械科技(佛山)有限公司145.41145.41100.00%客户进入重整程序,预计无可回收金额

2)2023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计提坏账比例坏账准备金额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45.410.77%50.00%72.7172.71
境内客户:
未逾期和逾期0-30天15,472.2681.59%0.50%77.3615,394.90
逾期30-180天1,813.259.56%1.50%27.201,786.05
逾期180-360天205.981.09%15.00%30.90175.08
逾期360-720天201.841.06%50.00%100.92100.92

1-1-203

项目账面余额计提坏账比例坏账准备金额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
逾期720天以上318.621.68%100.00%318.62-
境内客户小计18,011.9494.98%3.08%555.0017,456.95
境外客户:
未逾期639.923.37%0.50%3.20636.72
逾期0-90天166.450.88%10.00%16.65149.81
境外客户小计806.374.25%2.46%19.84786.53
应收账款合计18,963.72100.00%3.41%647.5418,316.18

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3年末
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考特斯机械科技(佛山)有限公司145.4172.7150.00%客户于报告期后进入重整程序,预计可回收金额比例为50%

3)2022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计提坏账比例坏账准备金额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
境内客户:
未逾期和逾期0-30天14,112.8876.76%0.50%70.5614,042.31
逾期30-180天1,795.779.77%1.50%26.941,768.83
逾期180-360天349.591.90%15.00%52.44297.15
逾期360-720天72.870.40%50.00%36.4336.43
逾期720天以上286.001.56%100.00%286.00-
境内客户小计16,617.1090.39%2.84%472.3716,144.73
境外客户:
未逾期996.935.42%0.50%4.98991.94
逾期0-90天699.143.80%10.00%69.91629.23
逾期90-180天61.800.34%50.00%30.9030.90
逾期180天以上9.720.05%100.00%9.72-
境外客户小计1,767.599.61%6.54%115.521,652.07
应收账款合计18,384.69100.00%3.20%587.8917,796.80

4)2021年末: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计提坏账坏账准备金额账面价值

1-1-204

金额占比比例
境内客户:
未逾期和逾期0-30天12,416.8476.18%0.50%62.0812,354.76
逾期30-180天2,281.7814.00%1.50%34.232,247.55
逾期180-360天105.470.65%15.00%15.8289.65
逾期360-720天107.470.66%50.00%53.7453.74
逾期720天以上212.091.30%100.00%212.09-
境内客户小计15,123.6692.78%2.50%377.9614,745.70
境外客户:
未逾期934.295.73%0.50%4.67929.62
逾期0-90天154.890.95%10.00%15.49139.40
逾期90-180天87.010.53%50.00%43.5043.50
境外客户小计1,176.197.22%5.41%63.661,112.53
应收账款合计16,299.85100.00%2.71%441.6215,858.2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逾期一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1.96%、

1.96%、2.74%和1.62%,占比较小。公司客户主要为国内外知名塑料成型设备厂商,经营规模和信用状况良好,回款状况良好。

(3)可比上市公司坏账计提情况

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账龄新强联 (300850.SZ)金沃股份 (300984.SZ)中核科技 (000777.SZ)发行人
1年以内5550.5-15
1-2年10101015-50
2-3年20302050-100
3-4年505020-40100
4-5年808060
5年以上100100100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逾期天数法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以账龄为基础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不同。公司应收账款逾期天数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客户信用状况良好,报告期内实际发生坏账的金额较低,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按照账龄分析法和应收账款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相应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

1-1-205

(4)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期限序号单位名称账面余额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坏账准备
2024年6月30日1宁波海天塑化科技有限公司5,382.9020.29%26.91
2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1,747.266.59%8.74
3富强鑫(宁波)机器制造有限公司891.133.36%4.46
4伊之密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713.032.69%3.57
5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669.442.52%5.37
-合计9,403.7535.45%49.04
2023年12月31日1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1,884.789.94%9.47
2富强鑫(宁波)机器制造有限公司1,322.156.97%6.61
3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733.123.87%3.67
4宁波海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59.503.48%3.30
5鸿正联塑(浙江)机械有限公司549.832.90%3.73
-合计5,149.3927.16%26.77
2022年12月31日1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1,511.078.22%7.56
2克劳斯玛菲机械(中国)有限公司1,336.817.27%6.68
3Milacron India Pvt. Ltd.799.164.35%40.68
4泰瑞机器股份有限公司734.524.00%3.67
5富强鑫(宁波)机器制造有限公司664.203.61%3.32
-合计5,045.7627.45%61.92
2021年12月31日1克劳斯玛菲机械(中国)有限公司1,015.046.23%5.25
2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968.815.94%4.84
3广州华研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86.734.21%3.43
4富强鑫(宁波)机器制造有限公司676.334.15%3.40
5东莞富强鑫塑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541.623.32%2.71
-合计3,888.5423.85%19.6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均为非关联方,且公司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构成如下:

1-1-206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年以内1,274.0298.92%2,174.9499.47%857.5498.57%1,114.9497.43%
1-2年13.871.08%5.500.25%2.380.27%29.452.57%
2-3年--6.050.28%10.051.16%--
合计1,287.89100.00%2,186.50100.00%869.97100.00%1,144.3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1.85%、1.38%、3.26%和

1.74%,主要系预付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等钢材供应商的材料款,预付款项账龄以1年以内为主。2023年末,公司预付款项余额较高主要系预付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等钢材供应商的材料款。

(2)最近一期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期末余额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材料款341.9326.55%
2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材料款309.9324.06%
3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材料款196.0915.23%
4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材料款118.179.18%
5宁波市功成供应链有限公司材料款32.352.51%
合计-998.4777.53%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预付款项中无预付持有本公司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其他应收款余额129.1756.2949.2358.28
减:坏账准备3.030.970.820.63
其他应收款净额126.1455.3148.4157.65

1-1-2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净额分别为57.65万元、48.41万元、55.31万元和126.1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09%、0.08%、0.08%和0.17%,金额与占比相对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备用金12.21-3.2715.77
押金及保证金60.5216.4216.4212.62
代扣代缴款56.4436.8129.5529.84
其他-3.05-0.05
合计129.1756.2949.2358.28

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6、存货

(1)存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9,535.27-9,535.2740.01%
在产品7,425.79114.407,311.3930.68%
库存商品4,847.94396.914,451.0318.68%
发出商品1,827.61-1,827.617.67%
委托加工材料705.42-705.422.96%
合计24,342.04511.3123,830.73100.00%
项目2023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7,464.28-7,464.2835.83%
在产品6,631.74186.036,445.7230.95%
库存商品4,326.34457.293,869.0618.57%
发出商品2,765.34-2,765.3413.28%
委托加工材料285.19-285.191.37%
合计21,472.91643.3220,829.59100.00%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1-1-208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7,341.79-7,341.7935.97%
在产品6,717.91656.116,061.7929.70%
库存商品4,613.87440.814,173.0620.45%
发出商品2,425.92-2,425.9211.89%
委托加工材料407.69-407.692.00%
合计21,507.171,096.9220,410.25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存货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8,756.71-8,756.7134.02%
在产品8,197.25397.837,799.4330.30%
库存商品4,590.15415.954,174.2016.22%
发出商品4,516.27-4,516.2717.55%
委托加工材料491.16-491.161.91%
合计26,551.55813.7825,737.7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构成,具体情况变动分析如下:

1)原材料

公司原材料主要为圆钢。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余额分别为8,756.71万元、7,341.79万元、7,464.28万元和9,535.27万元。公司基于库存状况、现有生产计划以及订单预测等情况,综合决定原材料库存储备。2022年末原材料账面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原材料市场价格呈下降趋势,公司结合市场订单情况减少原材料库存储备所致。2024年6月末原材料账面余额增长较多,主要系2024年上半年发行人下游塑料机械行业持续呈现复苏态势,行业景气度明显回暖,公司订单数量迅速增长。为保证订单的交货周期、合理安排产能,公司提高了圆钢的采购备货数量。

2)在产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产品账面余额分别为8,197.25万元、6,717.91万元、6,631.74万元和7,425.79万元。2022年末在产品账面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在手订单较2021年末有所下降所致。2024年6月末在产品账面余额有所增长主要系市场需求增加所致。

3)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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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账面余额合计分别为9,106.42万元、7,039.79万元、7,091.68万元和6,675.55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保持稳定。2021年,注塑机行业市场持续向好,公司作为行业主要零部件的供应商,销售规模随之增长,由于公司与客户结算存在一定周期,故公司发出商品余额随之增加。2022年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受下游塑料机械行业周期性波动影响,公司销售规模有所下降,因此发出商品账面余额降低。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变动较小。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

发行人存货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必须的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可变现净值按日常活动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813.78万元、1,096.92万元、643.32万元和511.31万元,占各期末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06%、5.10%、3.00%和2.10%。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3)发行人具备持续获取订单能力情况

1)公司在手订单较为充足,具备持续获取订单能力报告期内,公司在手订单呈现先降后升的态势,与下游行业周期性波动趋势基本一致。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末2023年末2023年6月末2022年末2021年末
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变动比例金额
在手订单18,669.7335.70%13,758.527.74%12,770.15-6.43%13,647.41-18.03%16,649.54

2023年,塑料机械行业整体呈现弱复苏态势,行业景气度总体有所回升,整体需求正在逐步回暖,公司2023年末在手订单较2023年6月末增长7.74%。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在手订单金额为18,669.73万元,较2023年末增长

35.70%,已超过2021年末水平。随着公司下游终端应用领域需求逐步复苏,塑料机械行业的需求有望随之复苏,发行人在手订单充足且呈快速增长趋势,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增长提供有效保障。

1-1-210

2)发行人市场占有率领先,与下游知名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统计,2020年至2023年,公司在我国塑料机械用螺杆、机筒产品市场占有率分别为8%、10%、12%、12.5%,市场排名均为第一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终端应用领域主要集中于汽车、家用电器、3C产品、塑料包装、塑料建材等行业,汽车行业为公司最主要的下游终端应用领域。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快速发展,塑料机械行业需求快速增加。

公司产品长期受到国内外知名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的认可。在多年来与客户合作的过程中,公司在技术、工艺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技术水平不断提升,并积极与主要客户进行技术交流与沟通,在下游客户产品更新换代时能够不断满足客户的产品需求,进一步增强了客户粘性。下游客户对于零部件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有严格的要求,对供应商有严苛的认证过程,一旦进入下游制造商客户的供应商名单后,通常会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与公司的合作年限情况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作年限
1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15年
2富强鑫(宁波)机器制造有限公司23年
3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5年
4大同机械科技(江苏)有限公司超过20年
5克劳斯玛菲机械(中国)有限公司8年
6广东联塑机器制造有限公司28年
7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1年
8Milacron LLC., Afton Injection18年
9Husky Injection Molding Systems Ltd16年

公司与主要客户的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订单执行情况良好,具备持续获取订单的能力。

3)终端用户对公司产品存在定期、定量的更新需求

注塑机的使用周期与客户生产线的运行强度、使用频率及维护情况等因素相关,中小型注塑机的使用寿命一般在5至7年,大型注塑机的使用寿命一般在10至12年。公司产品螺杆、机筒、哥林柱等系塑料成型设备的核心零部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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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耗材,使用寿命根据产品材质、工作环境等因素不同存在一定差异。螺杆机筒和物料直接接触,使用寿命一般在1至5年;哥林柱主要起导向和稳定的作用,使命寿命一般在10年左右。因此,终端用户对公司产品存在定期、定量的更新需求。综上,发行人经营情况整体良好,下游行业景气度持续复苏,在手订单充足且呈快速增长趋势,与下游主要客户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终端用户对公司产品亦存在定期、定量的更新需求,公司具备持续获取订单的能力。

7、其他流动资产

2022年、2023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金额为517.17万元、698.54万元和852.3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0.82%、1.04%和1.15%,占比较低,主要系新增相关上市费用。

(三)非流动资产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320.002.23%1,320.002.35%1,320.002.23%1,320.002.31%
固定资产41,295.9969.66%42,694.1176.00%44,940.9875.76%45,714.3979.87%
在建工程641.741.08%154.420.27%590.040.99%493.970.86%
使用权资产1,296.442.19%1,512.052.69%1,909.823.22%2,015.963.52%
无形资产9,117.0215.38%9,266.0816.50%9,491.5816.00%5,260.639.19%
长期待摊费用222.620.38%230.720.41%271.520.46%271.560.47%
递延所得税资产647.061.09%640.941.14%694.061.17%546.470.95%
其他非流动资产4,743.238.00%354.560.63%101.010.17%1,612.532.82%
非流动资产合计59,284.10100.00%56,172.88100.00%59,319.00100.00%57,235.5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构成,上述资产合计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37%、93.99%、

94.85%和87.26%,占比稳定。公司主要非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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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浙江定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20.001,320.001,320.001,320.00
合计1,320.001,320.001,320.001,320.00

公司持有对浙江定海德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因此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四/(二)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详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固定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2024年6月末房屋及建筑物23,099.906,037.05-17,062.85
机器设备58,011.4934,189.2736.2123,786.01
运输工具1,528.121,302.47-225.65
其他设备1,235.131,013.65-221.47
合计83,874.6342,542.4436.2141,295.99
2023年末房屋及建筑物23,099.905,679.51-17,420.38
机器设备57,315.3432,519.6636.2124,759.47
运输工具1,528.121,253.80-274.33
其他设备1,208.33968.41-239.92
合计83,151.7040,421.3836.2142,694.11
2022年末房屋及建筑物23,099.904,964.45-18,135.45
机器设备55,559.6229,222.1336.2126,301.27
运输工具1,577.421,281.41-296.01
其他设备1,101.12892.88-208.24
合计81,338.0636,360.8736.2144,940.98
2021年末房屋及建筑物23,099.904,255.63-18,844.26
机器设备51,931.5425,646.4236.2126,248.90
运输工具1,576.841,204.09-372.75
其他设备1,044.30795.82-248.48
合计77,652.5731,901.9736.2145,714.39

1-1-213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除2021年度部分机器设备已无使用价值对其计提了减值准备外,公司其他固定资产运转状态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稳步增长,主要系匹配业务规模发展而增加的固定资产,与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趋势一致。

(2)固定资产折旧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公司主体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备
新强联(300850.SZ)20年5-10年4年3-5年
金沃股份(300984.SZ)20年5-10年5年3-5年
中核科技(000777.SZ)10-30年5-15年5-10年4-10年
发行人20-40年5-15年4年3-5年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数据。

由上表可见,发行人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房屋改造工程394.96152.3560.8242.41
待安装改造设备246.782.08529.22451.56
合计641.74154.42590.04493.9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493.97万元、590.04万元、

154.42万元和641.7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86%、0.99%、0.27%和1.08%。截至2023年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有所减少,主要系“料筒感应加热系统”和“三锋卧式机床”项目结转固定资产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在建工程有所增加,主要系公司为应对订单增加而对相关生产场所进行改扩建并调试相关生产设备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余额总体较小且比较稳定。

1-1-214

4、使用权资产

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颁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于非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015.96万元、1,909.82万元、1,512.05万元和1,296.4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52%、3.22%、2.69%和2.19%。公司确认的使用权资产主要为承租的厂房。报告期内,公司按时支付租金,未出现逾期情形,对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无形资产账面原值及累计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无形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
2024年6月末土地使用权10,505.981,583.518,922.47
软件1,185.11990.56194.55
商标38.0038.00-
合计11,729.092,612.079,117.02
2023年末土地使用权10,505.981,465.979,040.01
软件1,185.11959.04226.07
商标38.0038.00-
合计11,729.092,463.019,266.08
2022年末土地使用权10,505.981,259.699,246.29
软件1,119.67874.38245.29
商标38.0038.00-
合计11,663.652,172.079,491.58
2021年末土地使用权6,154.761,101.825,052.95
软件913.42705.73207.68
商标38.0038.00-
合计7,106.181,845.555,260.6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分别为5,260.63万元、9,491.58万元、9,266.08万元和9,117.0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19%、16.00%、

16.50%和15.38%。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主要系土地使用权、软件,公司无形资产减少主要系累计摊销所致。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取得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部分土地使用权所致。

1-1-215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271.56万元、271.52万元、230.72万元和222.6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47%、0.46%、0.41%和0.38%。长期待摊费用余额主要为房屋租赁及装修费。

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信用减值准备1,079.31201.89945.22181.36743.77143.99716.29141.95
资产减值准备511.3184.14643.32104.031,096.92180.19813.78128.86
递延收益1,903.32323.041,936.11322.172,008.66337.681,378.75230.52
预计负债253.2637.99222.5033.37214.6432.20300.9845.15
合计3,747.20647.063,747.14640.944,064.00694.063,209.80546.4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546.47万元、694.06万元、

640.94万元和647.0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5%、1.17%、1.14%和1.09%,主要为信用减值准备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递延收益。

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预付设备款4,728.29354.56101.011,612.53
预付工程款14.94---
合计4,743.23354.56101.011,612.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612.53万元、101.01万元、354.56万元和4,743.23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82%、0.17%、

0.63%和8.00%,主要系公司预付设备款。2022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下降较多主要系相关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采购相关生产设备而预付设备款项所致。

1-1-216

(四)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32,997.2572.02%31,403.5277.93%42,531.9490.78%37,845.4382.85%
非流动负债12,820.5027.98%8,891.0722.07%4,317.539.22%7,833.4617.15%
合计45,817.76100.00%40,294.58100.00%46,849.47100.00%45,678.8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5,678.89万元、46,849.47万元、40,294.58万元和45,817.76万元,流动负债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和资产规模整体呈上升趋势,经营性负债同步增加。

(五)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12,783.8538.74%14,529.0046.27%21,489.3850.53%17,798.4947.03%
应付票据1,332.484.04%285.380.91%537.971.26%--
应付账款14,320.6643.40%10,752.5734.24%9,633.9622.65%12,712.4233.59%
合同负债335.531.02%508.371.62%467.731.10%841.072.22%
应付职工薪酬2,820.838.55%3,643.2311.60%3,332.897.84%3,673.609.71%
应交税费1,022.693.10%1,161.973.70%1,606.083.78%2,266.955.99%
其他应付款34.390.10%38.370.12%33.250.08%52.680.1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303.270.92%418.611.33%5,369.8912.63%390.891.03%
其他流动负债43.550.13%66.020.21%60.810.14%109.340.29%
流动负债合计32,997.25100.00%31,403.52100.00%42,531.94100.00%37,845.43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总体呈上升趋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1-1-217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6,053.856,799.007,359.382,458.49
抵押借款6,730.007,730.0013,130.0014,340.00
保证借款--1,000.001,000.00
合计12,783.8514,529.0021,489.3817,798.4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7.03%、50.53%、

46.27%和38.74%,占比较高。报告期内,公司保持较高的短期借款规模,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短期借款能缓解公司的流动性压力,为公司营运能力提供一定的保障。2023年末公司短期借款规模降低,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负债结构所致。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0万元、537.97万元、285.38万元和1,332.4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26%、0.91%和4.04%。公司应付票据主要系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2022年末和2024年6月末,公司应付票据余额有所增加,主要系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金额有所上升所致。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材料款12,400.2810,444.109,251.1911,832.56
工程、设备款1,920.38308.47382.77879.86
合计14,320.6610,752.579,633.9612,712.4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3.59%、22.65%、

34.24%和43.40%,整体占比较高。2022年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当期支付上年末材料和设备采购款增加所致。2024年6月末,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增加了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套相关的工程及设备所致。

1-1-218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335.53508.37467.73841.07
合计335.53508.37467.73841.0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841.07万元、467.73万元、508.37万元和335.53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2%、1.10%、1.62%和1.02%。主要系预收客户货款。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和社会保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 6月30日2023年 12月31日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
短期薪酬
其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2,637.193,424.773,217.183,551.77
社会保险费55.1354.2447.4548.40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4.00---
短期薪酬小计2,726.323,479.013,264.633,600.17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小计94.50164.2268.2673.43
合计2,820.833,643.233,332.893,673.6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71%、

7.84%、11.60%和8.55%。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余额波动主要随着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变化所致。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增值税408.44563.44727.131,043.26

1-1-219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城市维护建设税22.8128.7840.6172.94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22.6528.6740.1818.46
房产税77.84155.25155.25150.57
城镇土地使用税41.2582.516.0215.87
企业所得税390.02250.09590.55904.15
个人所得税45.3442.6836.6444.53
印花税14.2610.439.5817.11
其他税费0.070.130.120.07
合计1,022.691,161.971,606.082,266.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余额分别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99%、

3.78%、3.70%和3.10%。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主要包括应交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2年至2024年6月末,公司应交税费有所降低,主要系当期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增值税金额较高所致。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借款1.824.339.1813.68
押金保证金20.7518.4916.9817.35
经营性费用10.319.095.6921.65
代扣代缴款1.526.471.40-
合计34.3938.3733.2552.6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余额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14%、0.08%、

0.12%和0.10%,金额及占比均较小。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293.27408.61439.89390.8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0.0010.004,930.00-
合计303.27418.615,369.89390.89

1-1-22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390.89万元、5,369.89万元、418.61万元和303.27万元,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后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重分类所致。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预收增值税款43.5566.0260.81109.34
合计43.5566.0260.81109.3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29%、0.14%、

0.21%和0.13%,均为根据合同负债对应的预收增值税款。

(六)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9,815.0076.56%5,890.0066.25%930.0021.54%4,930.0062.94%
租赁负债848.936.62%842.469.48%1,164.2226.96%1,223.7315.62%
预计负债253.261.98%222.502.50%214.644.97%300.983.84%
递延收益1,903.3214.85%1,936.1121.78%2,008.6646.52%1,378.7517.60%
非流动负债合计12,820.50100.00%8,891.07100.00%4,317.53100.00%7,833.46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租赁负债和递延收益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负债合计占非流动负债的比重分别为96.16%、95.03%、97.50%和98.02%。公司主要非流动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9,815.005,890.00-4,930.00

1-1-221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930.00-
合计9,815.005,890.00930.004,93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2.94%、

21.54%、66.25%和76.56%,2022年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公司将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2023年和2024年6月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适时调整负债结构所致。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期超过1年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租赁负债金额为1,223.73万元、1,164.22万元、842.46万元和848.93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负债的比例为15.62%、26.96%、9.48%和6.62%。

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300.98万元、214.64万元、222.50万元和253.26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84%、4.97%、2.50%和1.98%,金额及占比均较小,均为预提的产品返修费。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年产20000套车间塑机锁轴智能车间建设项目222.89245.44291.87353.13
年产5000套新型高分子高速增强螺杆技改项目150.53169.70208.02246.35
年产5000套新型同心内外塑化螺杆技改项目163.69177.13204.00231.94
年产100套环保型酒糟脱水造粒螺杆技改项目134.23145.98170.30195.76
年产1000套新型强耐磨注塑哥林柱技改项目83.6792.05108.79125.86
年产500套超耐磨注塑导柱技改项目63.6067.6775.7983.92
年产500套高速挤出缠绕管螺杆机筒技改项目35.3840.7751.5762.36
年产5000套超耐磨非线性等离子合金螺杆技改项目40.2442.6247.3852.14
年产2000套新型二版式哥林柱技改项目19.3620.9524.1327.31
年产2万件合金机筒生产项目230.07247.31282.44-

1-1-222

项目2024年6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年产2000套高性能发泡机筒螺杆技改项目238.06251.18277.42-
年产2000套高精度注塑机拉杆技改项目127.81136.92155.13-
年产3000套集群设计的PTA双金属螺杆技改 项目91.6398.40111.82-
年产2500套项目高性能镍钴合金机筒技改项目195.47200.00--
年产250套喷丸增强型二板机哥林柱81.00---
年产1500套高新型耐磨发泡机筒螺杆技改25.69---
合计1,903.321,936.112,008.661,378.7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1,378.75万元、2,008.66万元、1,936.11万元和1,903.3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7.60%、46.52%、21.78%和

14.85%,均为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七)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公司报告期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813.944.515.05
存货周转率(次/年)2.852.552.392.47

注:2024年1-6月相关比率已按年化处理,下同。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5次、4.51次、3.94次和3.81次,应收账款周转速度合理。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7次、2.39次、2.55次和2.85次,存货周转率较为稳定。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存货管理,合理安排采购及生产计划,在销售规模扩大的情况合理备货控制存货规模,未产生存货积压。

2、与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资产周转指标的比较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简称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应收账款 周转率 (次/年)新强联(300850.SZ)1.702.332.513.41
金沃股份(300984.SZ)4.274.414.774.80
中核科技(000777.SZ)1.081.871.791.91
平均值2.352.873.023.37

1-1-223

财务指标公司简称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发行人3.813.944.515.05
存货周转率(次/年)新强联(300850.SZ)1.732.352.963.86
金沃股份(300984.SZ)3.673.003.073.98
中核科技(000777.SZ)1.442.482.212.51
平均值2.282.612.743.45
发行人2.852.552.392.47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5.05次、4.51次、3.94次和3.81次,高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2.47次、2.39次、2.55次和2.85次,整体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结构、客户构成、业务规模等存在一定差异所致。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的分析

(一)公司报告期偿债能力指标

1、公司报告期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相关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1-6月/2024年6月末2023年度/ 2023年末2022年度/ 2022年末2021年度/ 2021年末
流动比率(倍)2.242.141.491.63
速动比率(倍)1.521.471.010.9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3.9732.0437.4933.6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8,342.3414,795.8716,523.6217,900.0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偿债能力良好。

2、与可比公司相关指标的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偿债指标的比较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简称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流动比率(倍)新强联(300850.SZ)1.471.561.422.04
金沃股份(300984.SZ)1.822.252.672.16
中核科技(000777.SZ)1.651.741.711.58

1-1-224

财务指标公司简称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平均值1.651.851.931.93
发行人2.242.141.491.63
速动比率(倍)新强联(300850.SZ)1.111.191.201.77
金沃股份(300984.SZ)1.061.321.471.04
中核科技(000777.SZ)1.161.311.281.18
平均值1.111.281.321.33
发行人1.521.471.010.95
资产负债率 母公司(%)新强联(300850.SZ)44.3945.2651.8036.96
金沃股份(300984.SZ)49.9046.6346.0027.62
中核科技(000777.SZ)41.5238.3439.1741.75
平均值45.2743.4145.6635.44
发行人33.9732.0437.4933.62

注:上述数据来源于公开披露数据。

报告期内,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与可比公司较为接近,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较强。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分别为33.62%、37.49%、32.04%和33.97%,报告期内,公司资产负债率优于可比公司,整体偿债能力较强。综上,报告期内,公司各项偿债指标良好,整体财务风险较小,资产质量良好。

(二)报告期股利分配情况

2022年4月21日,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6,000万元(含税)。截至2022年5月13日,本次股利分配已经实施完毕。

(三)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3.7610,909.1912,263.069,056.6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1.19-2,216.97-6,699.45-2,303.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7.37-7,963.57-3,773.33-1,291.8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0.4214.1740.68-12.1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78.01742.821,830.965,449.4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4,344.4413,601.6211,770.676,321.18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266.4314,344.4413,601.6211,770.67

1-1-225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3,382.1453,475.6053,659.2659,829.20
收到的税费返还0.903.6013.63-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86.93848.811,502.50573.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669.9754,328.0155,175.3960,403.0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9,283.4916,492.3015,154.3023,465.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2,031.2118,883.9618,571.0420,278.79
支付的各项税费3,049.625,807.667,064.835,361.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109.412,234.902,122.172,240.5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473.7443,418.8242,912.3351,34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3.7610,909.1912,263.069,056.61

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为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公司经营性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支付给员工薪酬、相关税费支出及其他日常活动支出。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间接法调节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净利润4,511.507,056.168,164.239,602.15
加:信用减值准备138.52194.9043.21-15.81
资产减值准备-132.00-453.61283.14422.4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251.624,546.684,557.714,237.51
使用权资产折旧215.61453.05421.67271.16
无形资产摊销105.54290.95297.51318.7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39.4060.7358.51157.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1.802.302.431.20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557.561,293.201,539.071,495.1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6.1253.13-147.59-67.90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2,869.1334.265,044.38-6,436.1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8,657.12-3,813.01-5,758.60-4,838.0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981.421,082.15-3,053.393,684.42

1-1-226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其他57.64108.31810.77224.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03.7610,909.1912,263.069,056.61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各期净利润的匹配性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①-1,803.7610,909.1912,263.069,056.61
净利润②4,511.507,056.168,164.239,602.15
盈利现金比率(①/②)-39.98%154.61%150.20%94.3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净流入,具备为业务发展持续补充资金的能力。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较大,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优化存货结构导致存货账面余额下降较多所致。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净利润,主要系2023年下游塑料机械行业需求逐步复苏,公司在手订单有所增加,相应经营性应付项目有所增加所致。2024年1-6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2024年下游塑料机械行业持续复苏,发行人在手订单充足且快速增长,收入规模增加导致经营性应收增长较快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57.2511.6035.2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7.2511.6035.2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681.192,274.226,711.052,338.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81.192,274.226,711.052,338.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681.19-2,216.97-6,699.45-2,303.15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303.15万元、-6,699.45万元、-2,216.97万元和-1,681.19万元,主要系购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土地使用权、生产设备的相关支出。

1-1-227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0,533.8522,150.0027,969.3826,674.89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5.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533.8522,150.0027,969.3826,709.8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8,354.0028,211.6623,315.2625,881.2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513.081,236.267,494.341,462.01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59.41665.65933.11658.5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126.4830,113.5731,742.7128,001.7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07.37-7,963.57-3,773.33-1,291.85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波动趋势,筹资活动现金流入主要为银行借款,筹资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等。2021年度,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及流出基本平衡,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持续向好;2022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73.33万元,主要系派发2021年度现金分红所致;2023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963.57万元,主要系公司偿还借款所致。2024年1-6月,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07.37万元,主要系公司增加借款所致。

(四)资本性支出分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无可预见的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

(五)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在持续经营能力方面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或风险因素。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持续经营情况,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一/(三)经营风险”中进行了分析与披露。

(六)重大资产业务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业务重组、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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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以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或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或有事项。

(三)其他重要事项

2024年10月11日,宁波华业与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房屋拆迁事务所有限公司签署《国有土地非住宅房屋协议征收货币补偿协议》。因国家征收和甬江实验地块建设需要,宁波华业位于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工业B区天圣路78号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被征收,征收补偿资金合计13,841.68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上述征收事项尚在进行中。

报告期内,宁波华业无实际生产经营,主要从事厂房租赁业务,本次征收对发行人日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除上述事项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重大担保、诉讼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无重大担保事项、诉讼事项。

十二、公司盈利预测信息

(一)2024年度盈利预测说明

公司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的实际经营业绩,并以本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本着谨慎性原则,编制了本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表,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出具了《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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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度已审计实现数2024年度预测数据预测同比变动
1-6月 已审计实现数7月 未审实际数8-12月 预测数合计
营业收入73,588.9243,279.187,902.6139,465.2890,647.0623.18%
营业成本54,798.7032,612.145,873.3829,571.9968,057.5124.20%
销售费用2,545.801,307.57241.421,251.682,800.6610.01%
管理费用4,018.141,934.71354.301,984.334,273.346.35%
研发费用2,298.501,322.24187.581,351.172,860.9924.47%
营业利润8,138.325,176.041,131.564,488.7610,796.3632.6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29.424,469.12952.573,803.669,225.3531.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1.264,404.39952.993,764.909,122.2837.77%

公司预计2024年度营业收入90,647.06万元,同比增长23.18%;预计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225.35万元,同比增长31.24%;预计2024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122.28万元,同比增长37.77%。2024年度,公司经营业绩出现显著回暖主要系下游塑料机械行业复苏,行业需求快速恢复。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根据截至2024年7月末公司在手订单、发出商品等情况,结合预测8-12月主要客户的需求计划等进行预测,预测的精准度和达成率较为可靠。因此,可以合理预计8-12月预测营业收入的达成概率较高。2024年度公司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增长比率基本匹配,毛利率预计较2023年度基本持平。2024年度发行人期间费用预计较2023年度增长9.65%,其中销售费用预计增长10.01%,主要系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包装费和市场推广费增长所致;研发费用预计增长24.47%,主要系发行人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所致。公司整体期间费用有所增长,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一致。2024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2023年度提升37.77%,主要系下游塑料机械行业复苏,行业需求快速恢复所致。此外,盈利预测未包含偶然性及不确定性因素较高其他收益所致,具体如下:

1、信用减值损失

由于发行人预计2024年度收入规模快速增长,相关重点客户均给予一定账

1-1-230

期,预计应收账款规模将进一步增长,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规模上升。此外,发行人对于信用减值损失进行了审慎的预留,预计2024年全年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约214万元。

2、资产减值损失

发行人结合预测期内预计销售产品结构情况,谨慎判断存货可变现净值变化情况,预计2024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约522万元。

3、偶然性及不确定性因素较高项目

2024年度,公司预计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合计约627万元,约占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80%。

综上所述,发行人下游行业景气度迅速复苏,下游主要客户经营业绩良好,为发行人未来业绩的可持续性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发行人在手订单充足,产能利用率较高,盈利预测目标能够实现的概率较大。

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盈利预测报告是管理层在最佳估计假设的基础上编制的,但所依据的各种假设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公司还可能受到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成果可能与盈利预测存在差异,投资者应谨慎使用。公司提示投资者关注已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阅读盈利预测报告及审核报告全文。

(二)盈利预测编制基础及基本假设

1、盈利预测编制基础

公司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1-6月的实际经营业绩,并以本公司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设为前提,编制了本公司2024年度盈利预测表。

2、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监管、财政、经济状况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无重大变化;

1-1-231

(2)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水平等无重大变化;

(3)对公司生产经营有影响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行业质量标准等无重大变化;

(4)本公司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无重大变化;

(5)本公司经营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6)本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资金计划及投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7)本公司经营所需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8)本公司经营活动、预计产品结构及产品市场需求状况、价格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9)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10)其他具体假设详见《盈利预测审核报告》“七、盈利预测表项目说明”。

十三、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4年6月30日。天健会计师对公司2024年9月30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9月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审阅报告》(天健审〔2024〕1-856号),并发表了如下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浙江华业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经营情况稳定,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经营模式、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确认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上述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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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经审阅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2024年1-9月主要财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134,262.55123,224.128.96%
负债总额43,715.7340,294.588.49%
所有者权益合计90,546.8282,929.549.19%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90,298.9382,735.239.14%

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为134,262.55万元,较上年末增长8.96%;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0,546.82万元,较上年末增长9.19%。截至2024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所有者权益较上年末有所增长,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较为稳定。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1-9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66,538.9454,908.1521.18%
营业利润8,602.605,843.2547.22%
利润总额8,598.595,842.4447.17%
净利润7,481.645,084.0047.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28.055,071.1246.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336.724,641.8758.06%

2024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为66,538.9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1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36.7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06%。

发行人2024年1-9月经营业绩同比实现增长,主要原因系:(1)发行人下游塑料机械行业景气度持续复苏,叠加国家“以旧换新”等产业政策支持,行业需求快速增长;(2)发行人紧贴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与海天国际、伊之密等下游主要塑料成型设备制造商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下游行业景气度快速复苏的背景下,发行人凭借自身积累的工艺技术以及产品质量迅速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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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响应需求,在手订单快速增长;(3)在保持与存量优质客户合作的同时,发行人加强产品研发创新和市场开拓力度,持续开发新的优质客户,为未来经营业绩的可持续性提供有力保障。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1-9月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67.444,286.08-58.76%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974.61-1,563.5290.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9.38-2,875.62/

2024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58.76%,主要系2024年以来塑料机械行业持续复苏,行业需求快速增长,公司收入规模有所增长,导致经营性应收增长较快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90.25%,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当期偿还债务金额有所下降所致。

4、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1-9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86-2.2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102.31496.6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4.02-0.82
小计103.15493.57
所得税费用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示)-11.83-64.11
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税后)0.01-0.2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91.33429.24

2023年1-9月和2024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429.24万元和91.33万元,金额相对较小,对公司经营业绩不存在重大影响。

1-1-234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一)募集资金投向及备案情况

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 总额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实施 期限备案情况(赋码)环评情况
1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39,811.3839,811.3836个月2112-330954-04-01-884162舟环定建审[2022]19号
2智能化技改项目2,927.402,927.4036个月2112-330954-04-02-700540-
3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461.604,461.6036个月2112-330954-04-02-634265-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20,000.0020,000.00---
合计67,200.3867,200.38---

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公司上述资金需求,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资金用于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所需。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根据项目进度情况,公司可以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

(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

(三)募集资金项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发展目标相适应及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

公司深耕于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成型设备的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对公司现有业务进行的产业化扩展和对现有研发能力的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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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与公司现有业务直接相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直接关系到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及目标的落实,是实现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有力保障。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和未来行业发展趋势,谨慎考虑、研究后确定的。公司现有业务和经营情况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能力、加强智能化程度和自主研发能力,从而为公司带来长期和稳定的收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对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发行人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

公司未来经营战略目标参见本节“二、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产品结构的优化以及对新技术的研发,有助于保障公司经营战略的实施。

2、募集资金投资对发行人业务创新创造创意性的支持作用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聚焦公司主营业务,围绕现有产品进行进一步的产品创新和技术研发,是公司依据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战略性安排,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同时增强公司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实力。“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主要系公司对现有产能的拓展;“智能化技改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系公司整体增强工厂的智能化水平,并深入开展塑料机械配套件产品前沿领域的开发研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创新创造创意起到支持性作用。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及与发行人现有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发行人利用现有优势业务和技术积累进行产能扩充、智能化改造及研发创新,将进一步促进发行人产品创新步伐,拓宽盈利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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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同业竞争和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围绕主营业务展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也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未来发展规划

(一)公司未来发展的战略规划

公司秉持“专注专业、超越卓越”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全球产业的领导者和顾客首选的业务合作伙伴。公司通过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拓展螺杆、机筒产品前端领域的研发创新,使产品工艺技术和质量标准达到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水平。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外塑机市场,建立与世界顶级品牌企业紧密的合作关系,加强与直销及经销客户合作,进一步优化客户结构,提升市场份额。

公司凭借雄厚的技术积累并通过持续创新,成为全球领先的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企业,将“华业”打造成产业内一流的国际品牌。

(二)公司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1、技术创新

公司作为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技术创新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积累了大量的先进工艺技术和经验,形成了行业内领先的材料与制造工艺相结合的技术体系。报告期内,发行人密切关注行业内最新的技术发展趋势,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并加快产品创新。

2、人才培养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人才是公司竞争成功的根本。高水平的专业人才团队是支撑公司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及运营管理的关键,为此公司通过在人才引进、培训学习体系、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持续的投入,不断完善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打造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专业化人才队伍。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改善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待遇,以关爱员工为企业文化的组成部分。公司关注员工的自我发展诉求,为员工提供广阔的发展通道、完善和健全培训机制,发展和培养出更多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的人才。另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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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决策机制,不断提高运营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3、业务发展

公司作为我国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领先企业之一,致力于成为全球塑机产业内领导者和客户首选的配套与业务合作伙伴。公司积极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布局工业互联网,打造基于物联网的螺杆产业链协同平台,在完善自身供应链的基础上,优化产品及客户结构,保持市场领先地位,提高国内外市场的产品覆盖率及影响力。

4、管理体系

完善的管理体系流程,是企业在日趋激烈的市场中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公司对现有管理体系优化的措施如下:

(1)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引入SAP系统并积极完善配套模块,帮助公司控制管理各个生产经营环节,使整个生产经营过程有序进行,从信息化角度科学提升管理水平和效益。公司进一步加强财务核算的基础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完善各项会计核算、预算、成本控制等,充分发挥财务在预测、决策、计划、控制、考核等方面的作用,为企业决策奠定良好的基础。

(2)建立有效的内控及风险防范制度

内控建设不仅是上市公司监管规范的需要,更是企业长远稳健发展的需要。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审计、风险控制机制、投资人的监督机制、责任追究制度、风险预防和保障体系,实行合同集中管理,完善内部合同管理体系,并建立公司内部各类经济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并完善管理标准、管理流程及管理制度,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对公司内部各类经济合同实行集中管理,规范经营行为,强化合同意识,从经济合同源头、到授权委托事宜,从而形成一套规避经营风险的机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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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多元化融资方式

为了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全面实施前述的发展战略,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缓解现阶段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未来在成功上市后,公司将严格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充分借助资本市场,适时采用增发、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或商业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融入资金,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以确保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此外公司将加强技术开发与整合,继续保持良好的经营业绩,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积极寻找投资机会,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2、加快对优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公司将加快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同时加大对人才的资金投入并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规划和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强员工培训,加快培育一批素质高、业务强的营销人才、服务人才、管理人才;对营销人员进行沟通与营销技巧方面的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现代企业管理方法的教育。另一方面,不断引进外部人才,对于行业管理经验杰出的高端人才,要加大引进力度,保持核心人才的竞争力。最后,逐步建立、完善包括直接物质奖励、职业生涯规划等多层次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3、深化改革和组织机构调整计划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的要求规范运作,持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决策和用人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在重大决策、选择经理人员等方面的作用。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各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公司将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业务的变化,及时调整组织结构和促进公司的机制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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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章程》及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及公司管理层组成的治理结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制衡的运行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进一步制度保障。

公司自设立以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管理层等机构和人员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有效地运作并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构和人员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在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前,公司治理结构有待进一步完善。股份公司设立后,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相关的议事规则,并设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运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和“第十二节/七、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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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及注册会计师鉴证意见

(一)发行人报告期存在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1、转贷事项

2020年,公司为了满足贷款银行受托支付的要求,存在以向舟山市海明特殊钢有限公司采购的名义进行贷款,并在银行将资金发放至该供应商后转回至发行人账户的行为(即“转贷”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转贷对象2020年度
发生金额发生频率
浙江华业15,630.008笔
合计15,630.008笔

注:舟山市海明特殊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钢材供应商

(1)转贷事项的原因、资金流向及使用用途

发行人通过供应商转贷系为满足从商业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的需要。上述贷款均用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未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公司均已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息按时偿还上述贷款并支付利息,上述转贷行为不存在逾期或损害银行利益的情形。

(2)上述转贷行为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贷款通则》规定,借款人应当按借款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发行人作为借款人的上述借贷行为虽然不符合《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但发行人通过供应商转贷系为满足从商业银行取得流动资金贷款受托支付的需要,所取得资金均用于发行人自身的日常经营生产,未用于资金拆借、证券投资、股权投资、房地产投资或国家禁止或限制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发行人通过上述转贷所获得的资金已经按期、足额偿还银行并支付利息,不存在主观故意和恶意违规情形,未给贷款银行造成实际损失或者其他不利影响,亦未因此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为保证公司财务运作的规范性,发行人已通过改进制度、加强内控等方式积极整改,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发行人未再新增转贷行为。为避免转贷行为再次发生,发行人完善有关资金管理、关联交易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流动资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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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关联交易的审批和风险控制,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发行人已取得相关贷款银行出具的情况说明,确认发行人与贷款银行的业务往来履约正常、无不良记录。

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分别于2022年1月、2022年7月、2023年2月、2023年7月、2024年1月及2024年7月出具《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自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浙江华业、浙江华鼎不存在因违反金融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给予行政处罚的信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原中国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分别于2022年1月、2022年7月、2023年2月、2023年7月、2024年1月出具《证明》,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未收到关于浙江华业、浙江华鼎的违规使用银行贷款的投诉,未发现浙江华业、浙江华鼎存在违反国家贷款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的行为,不存在浙江华业、浙江华鼎因上述行为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舟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信用中国(浙江)”2024年7月出具的浙江华业、浙江华鼎的《企业专项信用报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浙江华业、浙江华鼎不存在因违反金融监管领域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2、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进行资金拆借的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二)关联交易”相关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借贷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拆借资金行为适用于该规定并受人民法院支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拆借资金未用于套取信贷资金并高利转借他人或转贷牟利,拆借资金未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且上述资金往来未给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造成实质性损害。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未违反《借贷规定》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恶意行为,报告期内公司亦不存在因此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为规范资金占用及关联交易行为,股份公司成立后,公司已在现行有效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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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决策程序、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制度等事项作出规定。公司已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内控制度,规范公司资金拆借行为。因此,报告期内的关联方资金拆借行为对公司内控制度有效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管理层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24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三)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本次发行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发行人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4年6月30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行为

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宁波华业存在一项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如下:

2024年1月16日,宁波市镇海区应急管理局作出镇海应急罚决[2023]第00013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发行人子公司宁波华业因未对承租单位宁波红菱加热设备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签有安全管理协议,未见定期检查记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的相关规定,前述行政处罚涉及罚款金额较小,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处罚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宁波华业对发行人不具有重要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行政处罚涉及罚款金额较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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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宁波华业本次处罚属于“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签有安全管理协议,未见定期检查记录”,所受处罚金额处于“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行政处罚涉及罚款金额较小。

2、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上述处罚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浙应急执法〔2022〕7号)第一部分总则/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根据违法行为的客观事实情形(违法次数、持续时间、过错性质、危害后果等),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基准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至四个处罚档次。”即:第一档至第四档的四个处罚档次按情节轻重依次递进。根据《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第二部分裁量细则/一、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综合事项/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宁波华业的处罚档次属于第二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

宁波华业上述处罚系《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细则(试行)》规定的相关处罚裁量幅度的较低档。

根据前述《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述,上述处罚未认定宁波华业违法违规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宁波华业相关行为亦未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因此,宁波华业的相关处罚依据未认定该处罚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3、宁波华业对发行人不具有重要影响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7号》,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公司,如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净利润不具有重要影响(占比不超过百分之五),其违法行为可不视为发行人本身存在重大违法行为,但相关违法行为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的除外。

报告期内,宁波华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净利润占比均未超过发行人相应财务指标的百分之五,对发行人不具有重要影响,上述违法行为不存在导致严重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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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重大人员伤亡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

宁波华业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已积极整改并及时缴纳罚款。综上所述,宁波华业所受上述处罚涉及的罚款金额较小,相关处罚决定书未认定上述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宁波华业亦对发行人不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上述情形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一)报告期内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资金占用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五、发行人独立性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运行规范,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发行人资产完整、独立,与股东拥有的资产产权界定明确。发行人由华业有限整体变更设立,股东投入的资产均已足额到位。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取得了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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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的权属证明文件,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发行人资产独立完整,均由发行人独立拥有或使用,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发行人资产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考核体系。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未在上述企业领薪;发行人财务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发行人拥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任何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发行人作为独立的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及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发行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范运作,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发行人建立了适应自身业务发展的组织结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各机构职能明确并配备了相应人员。发行人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发行人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

发行人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二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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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管理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二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七)不存在对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不存在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发行人同业竞争情况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浙江华业及其子公司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夏增富、夏瑜键、沈春燕控制的其他企业为舟山启盛、舟山华寅和华业咨询,上述企业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五/(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未来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七、发行人关联方、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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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联自然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夏瑜键,实际控制人为夏瑜键、夏增富、沈春燕,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王建立,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五、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基本情况”。

(3)其他关联自然人

1)发行人其他关联自然人包括上述已披露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2)翁辉: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夏增富之表弟,与郑国银(郑钧元)共同控制浙江金欣贸易有限公司、舟山市天欣物资有限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其为关联自然人。

2、关联法人或组织

(1)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如下:

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1舟山金投直接持有发行人8.67%的股份
2海洋产业直接持有发行人5.33%的股份

上述法人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五/(四)其他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子公司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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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与发行人关系
1浙江华鼎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2宁波华业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3宁波华有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4宁波华帆发行人直接持有55%股份的控股子公司

上述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为舟山启盛、舟山华寅和华业咨询,上述企业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五/(三)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情况”。

(4)关联自然人控制或者担任重要职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关联自然人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1博宏恒基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持股8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2上海博产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控制的博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的企业
3宁波市天益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控制的博宏恒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00%的企业
4宁波市博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控制的博宏恒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且公司董事王建立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5宁波市博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控制的博宏恒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00%的企业
6博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控制的宁波市博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股5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7麦森(宁波)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控制的博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5.00%的企业
8宁波市博和建筑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王建立持有42.67%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9宁波市博产建筑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王建立持有1.00%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10宁波市博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控制宁波市博产建筑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99.00%的企业
11舟山市金基物资有限公司夏增富之妹夏增飞持股10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12浙江金欣贸易有限公司翁辉、郑钧元实际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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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13舟山市天欣物资有限公司翁辉、郑钧元实际控制的企业
14玺阳华国公司股东;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玺阳投资持有4.59%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15宁波玺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上海高甬宏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0%,并由王盼担任董事长、经理的企业
16湖州玺阳志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玺阳投资持有0.10%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王盼持有1.55%的资产份额
17湖州檀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玺阳投资持有0.10%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王盼持有0.93%的资产份额
18湖州瑷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玺阳投资持有0.10%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王盼持有0.47%的资产份额
19枣庄玺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玺阳投资持有0.10%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0湖州玺阳竟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玺阳投资持有0.10%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1舟山玺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玺阳投资持有0.10%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2宁波文玺数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玺阳投资持有0.33%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3恒阳(宁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持有99.90%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4宁波宏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上海高甬宏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且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公司董事王建立持有20%资产份额
25上海高甬宏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持股99.0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26沐阳(宁波)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持有99.00%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
27宏檀(宁波)科技有限公司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持股99.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
28宁波筑鸿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担任董事且其控制的湖州玺阳志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2.50%的企业
29甬阳(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持股40%、其控制的上海高甬宏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0.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30江苏省艾格森数控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之配偶张利平之弟张永平持股7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31宁波市博虹机械制造开发有限 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之配偶张利平之弟张永平持股7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32浙江艾格森智能制造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之配偶张利平之弟张永平持股70.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33浙江泰合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之配偶张利平之弟张永平持股55.00%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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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34舟山市财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担任董事、副总经理的企业
35浙江海洋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担任董事长、经理的企业
36浙江舟山转型升级产业基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担任董事长、经理的企业
37浙江中科立德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担任董事的企业
38浙江海视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担任董事的企业
39浙江省嵊泗洋山滚塑游艇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担任董事的企业
40广州华新科智造技术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何和智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41广州启帆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何和智担任董事的企业
42舟山市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韩令杰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43宁波鸿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余毓担任副董事长的企业并持股23.75%
44宁波沃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余毓之母方友芸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
45宁波海曙鑫泰行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余毓持股90%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的企业;公司独立董事余毓之配偶之母林银娣持股10.00%
46浙江达人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陆耀舟之兄陆效军持股45.60%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陆耀舟之兄陆效军之配偶许丹担任董事的企业

47浙江驰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之兄陆效军担任董事并持股3.82%的企业
48浙江自贸区启泽贸易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之配偶王盛洁之父王国华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并持股90.00%的企业;公司董事陆耀舟之配偶王盛洁之母谢文娟担任监事并持股10.00%
49上海德来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之兄陆效军担任董事的企业
50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公司监事程优娜之配偶孙世军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注:2022年8月,郑国银因病不幸去世,金欣贸易、天欣物资由翁辉、郑国银共同控制变更为由翁辉、郑钧元共同控制。

除上表所列关联方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由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亦为发行人的关联方。

3、其他关联方

报告期内,公司曾经的主要关联方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1广州市普同实验分析仪器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何和智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辞职
2舟山融生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曾经的参股公司,已于2020年11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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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3胡继毛原公司董事,于2020年12月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4林婉君原公司独立董事,于2022年2月起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5舟山粮农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监事程优娜之配偶孙世军曾经担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2年6月注销
6舟山市浙石化舟港拖轮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董杰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2年10月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7舟山市隆盛航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发行人董事韩令杰曾经担任董事长的企业,已于2022年10月注销
8广州迅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何和智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3年3月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9平太荣远洋渔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3年7月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10广东星联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何和智曾担任董事,已于2023年12月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何和智现担任监事的企业
11浙江自贸区财金海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3年10月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12宁波市海曙甬昌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控制的博宏恒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9.09%的企业,已于2023年10月16日注销
13舟山石化园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4年5月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14舟山市财通海洋发展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曾担任经理、执行董事的企业,已于2024年4月起不再担任经理、执行董事职务
15宁波市产乐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董事王建立控制的博宏恒基集团有限公司曾持股80.00%的企业,已于2024年3月注销
16舟山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曾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已于2024年3月起不再担任执行董事职务
17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财金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4年4月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18嘉兴玺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曾持有49.88%的资产份额、其控制的玺阳投资持有0.24%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已于2024年6月注销
19嘉兴玺荣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曾持有49.88%的资产份额、其控制的玺阳投资持有0.24%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已于2024年6月注销
21嘉兴玺芯半导体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玺阳投资曾持有0.09%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已于2024年6月注销
22嘉兴玺平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夏瑜键之配偶王盼控制的玺阳投资曾持有0.09%的资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企业,已于2024年6月注销
23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4年5月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24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陆耀舟曾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4年7月起不再担任董事职务

1-1-252

除上述关联方外,报告期内具有下列情形的主体亦为公司关联方:(1)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安排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关联自然人;(2)前述关联自然人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3)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比照关联方披露的关联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下列自然人、法人非发行人关联方,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比照关联方进行披露。

序号名称与发行人的关系
1宁波富悦宁波华帆的少数股东,持有宁波华帆45%股份
2邵翼虎报告期内曾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华帆10%股份,持有宁波富悦55.56%的股份并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3舟山海业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舟山金投间接持有45%股份的企业
4金威(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原浙江华鼎少数股东,金威(香港)实业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月转让其持有的浙江华鼎股份
5华展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舟山华联的少数表决权的股东,舟山华联已于2020年9月22日注销

(二)关联交易

1、关联交易简要汇总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
关联采购1,731.613,610.873,392.642,654.24
关联销售381.58669.05657.58853.34
关联租赁70.27148.55148.82148.82
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350.17661.06676.72734.09
偶发性关联交易:
关联担保参见本节“七/(二)/3/(1)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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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及占营业成本比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 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浙江金欣贸易有限公司圆钢1,731.615.31%3,610.876.59%3,392.645.91%2,654.244.61%
舟山市天欣物资有限公司圆钢--------
合计1,731.615.31%3,610.876.59%3,392.645.91%2,654.244.61%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向国内知名的钢铁生产厂商直接采购圆钢,由于公司所需圆钢规格型号较多,且少部分圆钢存在用量小、规格型号特殊等特点,为满足公司生产需要及客户交货要求,公司根据市场化交易原则向钢材贸易商采购部分圆钢。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圆钢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1)浙江金欣贸易有限公司和舟山市天欣物资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周边较大的钢材贸易商,地理位置接近,具有一定的运输便利和运输成本优势;(2)双方于2017年开始合作,已建立起成熟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在产品规格、产品质量、交货周期方面能够较好满足公司的生产需求。公司可以从独立第三方以类似交易条款及价格获得相同或类似的材料,在同等条件下向关联方采购部分圆钢主要基于商业合作延续性、运输便利性、交货及时性等因素,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圆钢具备合理性、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公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圆钢的金额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4.61%、

5.91%、6.59%和5.31%,整体较低,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关联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及占营业收入比重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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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交易 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郑国银废料----454.200.58%851.631.05%
郑国金废料353.170.82%656.710.89%203.370.26%--
广州市普同实验分析仪器有限公司螺杆、机筒及配件28.410.07%12.350.02%--1.710.00%
合计381.580.88%669.050.91%657.580.84%853.341.06%

注:2022年8月,郑国银因病不幸去世,公司与郑国银废料业务由其兄弟郑国金承接。根据有关规定,郑国金并非公司关联方。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基于可比性原则,公司将报告期内与郑国金废料业务比照关联交易进行列示。报告期内,公司与郑国银(郑国金)的关联销售主要为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定价方式为市场公允价格。公司可以类似交易条款及价格将相同的产品销售给独立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向关联方销售主要基于商业合作延续性。报告期内,广州市普同实验分析仪器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向公司采购少量螺杆、机筒及配件,定价方式均为市场公允价格。综上,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存在一定的商业合理性,定价方式均为市场公允价格,不存在对公司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低,分别为1.06%、0.84%、0.91%和0.88%,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收入、利润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经营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关联租赁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交易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舟山市金基物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70.27148.55148.82148.82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发展,自有的生产厂区不能满足业务开展的需求,为了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以提高资金效率,采取租赁舟山市金基物资有限公司位于公司厂区周边的房屋用于部分产品的生产及仓储,租赁价格系双方依据周边工业厂房平均租赁价格协商确定,价格公允,符合当地实际情况。为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竞争力,公司已选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沥港北部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用于本次募投项目之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1-1-255

的实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生产及仓储能力。

(4)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关键管理人员薪酬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350.17661.06676.72734.09

3、偶发性关联交易

(1)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的关联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是否履行完毕
夏增富、沈春燕发行人9,000.002023-11-292026-11-28
夏增富、沈春燕发行人5,150.002022-1-142025-1-14
夏增富、沈春燕发行人9,000.002020-8-132023-8-13
夏增富、沈春燕发行人5,500.002017-12-152022-12-15
夏增富、沈春燕发行人6,000.002018-8-272021-8-27
夏增富发行人2,000.002021-3-312021-4-23

4、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与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4.6.302023.12.312022.12.312021.12.31
应收账款郑国金128.5391.88--
应付账款浙江金欣贸易有限公司569.49376.68274.49563.58

5、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其他交易

(1)采购商品及出租房屋

单位:万元

供应商/租赁方交易内容2024年1-6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舟山海业新能源有限公司采购电费136.61285.14280.44293.90
出租房屋22.8645.7143.8139.62

2018年1月,发行人与舟山海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分布式屋顶光伏电站能源管理协议》,双方约定舟山海业新能源有限公司租赁发行人厂区屋顶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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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运营光伏发电项目,该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建成并网之日起算25年,项目所发电能由发行人优先使用,计费标准为按照浙江省电网大工业10千伏同时段(尖峰谷)电价计算,项目运营后的25年内,发行人享受的折扣为8折。

建筑物屋顶租赁期限自起租日之日起算20年,20年租赁期限届满后,发行人有义务保证该项目光伏发电系统按协议约定25年的运营期限运行期满,届时无论以租赁或其他形式,舟山海业新能源有限公司仍享有项目场地按照协议约定条件的使用权直至运营期限届满,并支付发行人协议约定的租金。

(2)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拆入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关联方期初金额拆入金额归还金额期末金额
2021年宁波富悦23.0035.0058.00-

注:子公司宁波华帆于2021年11月支付宁波富悦上述资金拆借利息2.0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宁波富悦的资金拆借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和实际占用天数计付资金占用费,定价公允,利息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截至2021年末,上述资金拆借款和利息均已结清并不再发生。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基于公司业务、生产经营的需要,均按照有关协议或约定进行。关联交易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按照市场原则定价,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发行人关联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董事意见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1、关联交易所履行的程序

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1日发行人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1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关于确认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2021年度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其他交易事项》的议案。

1-1-257

同时,发行人上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2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与会董事、股东认为发行人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2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均在已审议的预计交易事项及预计金额范围内。

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20日发行人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3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与会董事、股东认为发行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3年,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均在已审议的预计交易事项及预计金额范围内。

2024年3月7日及2024年3月16日,发行人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4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与会董事、股东认为发行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4年1-6月,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均在已审议的预计交易事项及预计金额范围内。

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已对发行人在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进行确认,并确认相关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已回避表决,有关协议或合同确定的条款公允、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1-258

的关联交易行为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定价政策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会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发行人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对2024年度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与会独立董事认为发行人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4年1-6月,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均在已审议的预计交易事项及预计金额范围内。

(五)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公司利益,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具体情况参见“第十二节/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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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本次发行上市后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一)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规定,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对利润分配期间间隔、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等进行了明确,且现金分红的比例不低于上市前三年分红平均水平。

(二)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2022年4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及《关于制定<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对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2024年3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对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同股同利的股利政策,股东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

1-1-260

他形式的利益分配。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注重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股票股利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3、利润分配条件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经审计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股利分配不会影响公司可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或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拟实施股票股利分红的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由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制定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4、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5、现金分红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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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股票股利。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处理。

6、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并结合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出建议、拟定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网络、电话、邮件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或其他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公司董事会和公司股东亦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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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根据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须经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可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制订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审议,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并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公司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9、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及披露

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若公司出现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情况或者出现调整或变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应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年报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和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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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规定如下:

1、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分析了经营发展实际及业务发展目标、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了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2、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基本原则,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并实施适当的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及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按照《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对规划进行调整。新制定的规划须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4、上市后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上市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的股东回报规划为:在现金流满足公司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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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经营和发展规划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未来三年公司争取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达到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35%。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并实施适当的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回报规划内容具体如下:

(1)利润分配的原则

1)公司应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坚持如下原则:①按法定顺序分配的原则;②存在未弥补亏损、不得分配的原则;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2)利润分配的形式

1)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现金分红优先于股票股利。

2)公司应积极推行以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在确保足额现金股利分配、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每次分配股票股利时,每10股股票分得的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

(3)利润分配的条件

1)现金分红的比例

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和经营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上市后,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2)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若公司营业收入增长快速,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前提下,提出并实施适当的股票股利分配预案,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对此发表独立意

1-1-265

见。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4、利润分配信息披露机制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

(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

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但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和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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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股东回报规划调整的程序

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以及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回报规划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公众投资者参与股东回报规划提供便利。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6、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发展。

(三)董事会关于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

2022年4月15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适用)的议案》及《关于制定<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明确了对公司股东权益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2024年3月16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对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修订,增加了中期分红的程序,便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分红频次。

公司董事会就股东回报事宜的专项研究论证情况具体参见本节“二/(五)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规划制定的依据、可行性、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及董事会关于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四)公司长期回报规划的内容,以及规划制定时的主要考虑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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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股东大会制定或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至少每三年制定或修改一次未来三年具体的股东回报规划。回报规划期内,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变更。如在已制定的规划期间内,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规划的,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实际情况并参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做出适当、必要的修改,确定该阶段股东回报规划,并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回报计划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

(五)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规划制定的依据、可行性、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及董事会关于相应的规划安排理由

制定上市后三年内现金分红规划时,董事会充分考虑了公司业绩、现金流量状况、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安排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进行论证,论证情况如下:

公司是较早进入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的企业之一,通过30年不断的发展与积累,已成为行业内领先的定制化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商。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80,772.84万元、78,173.28万元、73,588.92万元和43,279.18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9,533.27万元、8,157.97万元、7,029.42万元和4,469.1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056.61万元、12,263.06万元、10,909.19万元和-1,803.76万元。因此,公司有能力给予股东合理回报,亦具备充足的现金流保证未来对股东的现金股利分配。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采购模式、销售模式等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异常波动的重大不利因素。公司未来的资本性支出主要系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进行的其他资本性支出。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巩固和加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收益。

此外,考虑到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需要不断补充流动资金来满足业务规模扩大的需求,保证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公司将发行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为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达到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35%。该比例符合公司当前经营发展状况、现金流量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上市后未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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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计划的实施有可靠的资金保障。

三、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不存在尚未盈利或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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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发行人以对其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或未来发展等是否具有重要影响为标准确定重大合同的范围。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的主要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主体合同期限履行情况
1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华鼎2020.01.01-2022.12.31履行完毕
浙江华业2020.01.01-2022.12.31履行完毕
浙江华鼎2023.01.01-2025.12.31正在履行
浙江华业2023.01.01-2025.12.31正在履行
2富强鑫(宁波)机器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华业2019.01.01-2025.12.31正在履行
浙江华鼎2019.01.01-2026.12.31正在履行
3大同机械科技(江苏)有限公司浙江华鼎2018.01.01-2025.12.31正在履行
浙江华业2021.01.01-2026.12.31正在履行
4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业2019.01.01-2021.12.31履行完毕
2022.01.01-2024.12.31正在履行
浙江华鼎2019.01.01-2021.12.31履行完毕
2022.01.01-2024.12.31正在履行
5浙江博创机械有限公司浙江华业2020.01.01-2026.12.31正在履行
浙江华鼎2020.01.01-2026.12.31正在履行
6海天塑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业2022.02.01-2023.01.31履行完毕
浙江华业2023.01.01-2023.12.31履行完毕
浙江华业2024.01.01-2024.12.31正在履行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的对生产经营有重要影响的主要采购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主体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日期履行情况
1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浙江华鼎630.292021.09.23履行完毕
浙江华业637.022021.06.29履行完毕
浙江华鼎865.752021.03.04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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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主体合同金额(万元)签订日期履行情况
浙江华鼎1,887.402021.01.25履行完毕
浙江华鼎780.292022.03.24履行完毕
浙江华鼎738.062024.01.29履行完毕
2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浙江华业601.162021.07.30履行完毕
浙江华鼎693.902022.03.02履行完毕
浙江华业639.402022.03.02履行完毕
浙江华业840.432023.11.27履行完毕
3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华鼎826.902021.06.29履行完毕
浙江华鼎880.122021.05.27履行完毕
浙江华鼎1,006.722021.07.27履行完毕
4宁波市锐虹工具有限公司浙江华业以具体订单为准2020.10.01- 2021.09.30 合同期满后自动续期正在履行
5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浙江华鼎690.602024.03.28履行完毕
浙江华鼎686.352024.04.29履行完毕

(三)借款合同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正在履行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主要借款合同如下:

序号贷款银行借款人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万元)合同期限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浙江华业228120232801672,000.002023.07.10-2024.07.09
2定海海洋农商银行金塘支行浙江华业98111202300096703,000.002023.08.28-2024.08.27
3定海海洋农商银行金塘支行浙江华业98111202300105231,180.002023.09.25-2024.09.24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浙江华业HTZ330700000LDZJ2023N00A3,930.002024.01.05-2026.01.04
5定海海洋农商银行金塘支行浙江华业98111202400039242,550.002024.04.12-2025.04.11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浙江华业2024信银杭舟国内证字第811088527141号2,000.002024.05.15-2024.11.21
7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浙江华业0120600003-2024年(定海)字00105号3,000.002024.03.18-202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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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合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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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夏增富 夏瑜键 沈春燕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韩令杰 王建立 陆耀舟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何和智 董 杰 余 毓

全体监事: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后桂根 程优娜 熊 亚

未担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周飞忠 许炜炜 王 岚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

夏瑜键

实际控制人:

夏增富 夏瑜键 沈春燕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4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许国栋
保荐代表人签名:
傅清怡颜 海
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5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李 军
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纪建斌 郑庆柱 梁晓彤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 光

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277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降星 张景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金敬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78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资产评估师:

杨聪伶 任国广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杨 钧

北京亚太联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279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降星 张景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金敬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80

八、验资复核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复核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复核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何降星 张景辉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金敬玉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281

第十二节 附件

一、目录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事项;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表及审阅报告(如有);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三)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四)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五)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期间,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上午9:00—11:00和下午2:00—4:00,到发行人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1-1-282

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投资者关系的主要安排

为有效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制度,以保障公司与投资者良好沟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1、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为有效保障投资者获取公司信息的权利,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对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能够有效地保障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以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的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汇集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并报告董事会,持续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情况。董事会秘书有权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管理层相关会议,并了解公司的财务及经营情况,查阅涉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资料。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财务负责人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的相关工作。

公司信息披露的义务人有责任应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提供披露相关信息所需的资料,对于某事项是否涉及信息披露有疑问时,应及时咨询董事会秘书。

公司所有对外公开披露信息必须经过证券事务部程序性审核后方可由董事

1-1-283

会秘书办理信息对外披露相关事宜。需要披露的事项中,如涉及需要董事长签字审核或根据第三方要求需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的事项,在该事项准备阶段、董事长签字审核前,第一时间报证券事务部进行程序性审查,确保对外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合规。除董事长、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外,任何人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不得随意回答他人的咨询、采访或以其他方式披露信息。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设置了证券事务部作为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部门,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并由证券事务部承办投资者关系的日常管理工作。证券事务部是公司面对投资者的窗口,具体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公司建立的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渠道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大会、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等。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应进行披露的信息会于第一时间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公布。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许炜炜
联系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西堠工业集聚区沥港路1号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电话号码0580-8052292
传真号码0580-8051108
电子信箱ir@huaye-machinery.com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将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

公司将通过充分的信息披露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高公司的诚信度,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良好形象,树立尊重投资者、尊重投资市场的管理理念,建立与投资者互相理解、互相尊重的良好关系,形成服务投资者、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通过建立与投资者之间通畅的双向沟通渠道,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提高公司透明度,改善公司的经营管理和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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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结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二/(二)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浙江华业塑料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投票机制,对累积投票制、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征集投票权等事项进行规定,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事项的权利。

1、累积投票制度

股东大会在选举或更换2名以上董事或股东代表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股东大会釆用网络或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03:00。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4、征集投票权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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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1、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夏增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兼总经理夏瑜键、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沈春燕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50%;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7)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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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无条件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王建立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50%;

(5)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7)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无条件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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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3、发行人股东华业咨询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公司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若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50%;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4)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5)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承诺无条件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4、发行人股东玺阳华国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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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50%;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4)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承诺无条件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5、发行人股东舟山金投、海洋产业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若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二年内减持的,减持不超过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100%;

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14.62元/股(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的入股成本价);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价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3)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4)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监管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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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等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承诺无条件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6、发行人副总经理周飞忠、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许炜炜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若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本人未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因任期内辞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股份锁定,则本人每年减持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50%;

(5)若本人所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如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发行价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

(6)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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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7)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无条件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7、发行人监事会主席后桂根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的股份;若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减持;

(4)本承诺出具后,若适用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证券交易所监管要求等发生变化,则本人承诺无条件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不符合承诺的所得收益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1、稳定公司股价的原则

公司将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为全体股东带来合理回报。为兼顾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健康发展和市场稳定,如公司股价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时,公司及/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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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启动有关稳定股价的措施,以维护市场公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

启动条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公司发生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且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

终止条件:(1)在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或是实施前,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将停止实施股价稳定措施;(2)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将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各相关主体在单一会计年度内购买股份的数量或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已达到预案规定的上限。

3、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在符合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回购、股份增持、信息披露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公司股价: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1)公司回购公司股票

在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启动股份回购以及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在30个交易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对股份回购计划中有关回购股份的数量、价格、方式、权限及终止条件等进行审议,在形成决议后及时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原则上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公司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期内,若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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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回购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或稳定股价措施终止3个月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况,则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将继续回购股份。若公司董事会未履行相关公告义务、未制定股份回购计划并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暂停向未履行承诺的董事发放薪酬或津贴,直至其履行相关承诺为止。公司全体董事同时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其控制的股东将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

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金额累计不少于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获得的现金分红,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在公司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内,若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或稳定股价措施终止3个月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况,则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继续增持股份。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股东大会上,其及其控制的企业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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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或分红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在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条件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就其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并在公司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公司股票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自累计增持金额不少于该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薪酬(税后)和直接或间接获取现金分红(如有)总额的20%,增持公司股票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公司股票,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公司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实施具体稳定股价措施期间内或者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期内,若继续增持公司股票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3个月内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或稳定股价措施终止3个月后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的情况,则重新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增持股份。

同时,公司董事承诺,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承诺的回购公司股票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对于未来新聘的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或直接或间接获取现金分红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在其作出承诺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要求后,方可聘任。

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或应当公告之日起3个月届满后扣减相关当事人每月薪酬的20%并扣减现金分红(如有),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即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实际领取薪酬(税后)和直接或间接获取现金分红(如有)总额的20%,该等扣减金额归公司所有。

4、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程序

公司董事会将在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5个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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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日内制订或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提出稳定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1)公司回购

1)公司董事会应当在上述公司回购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做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通知;

3)公司回购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次日开始启动回购,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

4)公司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任职且领取薪酬或分红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公司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启动内部决策程序,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司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5、稳定股价的承诺

若公司股票自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

(1)公司承诺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回购公司股票的义务和责任;

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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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责任和义务;3)本公司在未来聘任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前,将要求其签署承诺书,保证其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4)如本公司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若公司股票自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时: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如本人未能履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同意在履行完毕相关承诺前暂不领取发行人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的部分,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敦促发行人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若公司股票自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在公司启动稳定股价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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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时: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依法履行增持发行人股票的义务和责任;2)本人将极力敦促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3)如本人未能履行稳定发行人股价的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发行人有权调减或停发本人薪酬或津贴(如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应督促发行人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三)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出具了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承诺,具体内容参见本节“四/(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和“四/(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四)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公司承诺

(1)公司承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买回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为准。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承诺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若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买回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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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为准。

(五)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针对本次发行上市可能使即期回报有所摊薄的情况,公司将遵循和采取以下原则和措施,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高盈利能力,提升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注重中长期股东价值回报。

(1)积极提高公司竞争力,加强市场开拓

公司将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加强技术创新,完善管理制度及运行机制,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同时,公司将不断增强市场开拓能力和快速响应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及主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和制度建设,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3)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公司充分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规划,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公司主要产品的市场份额,提升公司综合竞争优势。

公司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人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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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本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之利益;2)本人将切实履行对公司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2)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规定,以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若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并制定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其中,对公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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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约定,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二、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的差异情况及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决策程序及监督机制”。针对前述事项,发行人承诺:1、发行人在上市后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草案)》及《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发行人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2、如遇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修订的,且发行人的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不符合该等规定的要求的,发行人将及时调整内部规定和利润分配政策并严格执行。

(七)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发行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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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或本企业及本人或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活动;

2、在本人或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本人或本企业保证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促使本人或本企业拥有控制权的其他公司、企业与其他经济组织及本人或本企业的关联企业,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且不对任何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并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3、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业务范围,本人或本企业及本人或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与其拓展后的业务相竞争;如确实与公司拓展后的业务产生竞争的,本人或本企业及本人或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与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2)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或委托给公司继续经营;(3)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其他合法有效避免产生竞争的方式;

4、如本人或本企业及本人或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能从事与公司的业务构成竞争的活动,则立即将上述商业机会通知公司,在通知中所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公司作出愿意利用该商业机会的肯定答复的,则本人或本企业及本人或本企业直接及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公司;

5、本人或本企业将不会利用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的地位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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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承诺和保证在本人或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在上述期间内,本人或本企业将对未履行消除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直接、间接的经济损失作出赔偿。

(九)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公司应在未履行承诺的事实得到确认的次一交易日公告相关情况,在股东大会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投资者道歉;

2、公司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则公司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若因公司未履行公开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且相关损失数额经司法机关以司法裁决形式予以认定的,公司将自愿按相应的赔偿金额冻结自有资金,为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应赔偿的投资者损失提供保障;

3、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作为履约担保,公司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分红,直至其履行承诺;

4、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其所持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

5、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上述公开承诺事项,公司不得将其作为股权激励对象,或调整已开始实施的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名单;视情节轻重,公司可以对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采取扣减绩效薪酬、降薪、降职、停职、撤职等处罚措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不得主动要求离职,公司也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以当年度以及以后年度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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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领取的薪酬、津贴以及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如有)作为公开承诺的履约担保,公司有权扣留应向其支付的薪酬、津贴及享有的公司利润分配(如有),直至其履行承诺;

7、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责任主体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前述主体未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或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投资者或公司损失;

9、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无法履行,或其他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公司权益的,公司或相关承诺主体可以提出其他处理方案(如变更或者豁免履行此承诺),但应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应充分披露无法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原因。

(十)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出现业绩下滑情形的延长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夏瑜键以及实际控制人夏增富、沈春燕、夏瑜键承诺:

1、发行人上市当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延长本人(指本人在上市前取得的发行人股份,下同)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2、发行人上市第二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3、发行人上市第三年较上市前一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下滑50%以上的,在前两项基础上延长本人届时所持股份锁定期限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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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其他承诺

1、发行人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

(1)本公司股东为夏瑜键、沈春燕、夏增富、舟山群岛新区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王建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海洋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舟山市华业咨询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玺阳华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主体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持有本公司股份的私募投资基金及其管理人均已完成相关登记备案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上市的全套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依法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承诺

1)本人/本企业声明,本人/本企业已被告知、并知悉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

2)本人/本企业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3)本人/本企业承诺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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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不利用实际控制人或控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输送利益。本人/本企业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公司及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投资的其他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及重大影响,谋求与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不以低于市场价格的条件与公司进行交易,亦不利用该类交易从事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5)本人/本企业声明,本人/本企业、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公司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发行人5%以上股东承诺

1)本人/本企业声明,本人/本企业已被告知、并知悉关联方、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

2)本人/本企业将充分尊重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确保公司的业务独立、资产完整、人员独立、财务独立,以避免、减少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3)本人/本企业承诺不利用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之地位,占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人/本企业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回避的任何业务往来或交易均应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应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本人/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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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义务,不利用持股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公司及其子公司输送利益;5)本人/本企业声明,本人/本企业、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关联企业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任何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如有违反并给公司及/或其子公司以及公司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五、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一)关于缴纳社保、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如公司及其子公司将来被任何有权机构要求补缴全部或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及住房公积金费用,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员工提出有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合法权利要求,或公司及其子公司被要求支付滞纳金并因此受到处罚的,本人将按有权机构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公司及其子公司补缴,并承担相关罚款、滞纳金等费用,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需支付前述任何费用,或者公司及其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不会给公司及其子公司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关于发行人前身有限历史上历次出资瑕疵事项的承诺

本人承诺将承担发行人前身华业有限历史上历次出资瑕疵事项引发的任何纠纷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发行人造成的任何损失。若发行人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需重新补缴出资款,或因出资事项受到处罚,或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有关发行人出资款(物)的合法权利要求,本人将及时、无条件、全额承担经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的需补缴的全部出资款及相关罚款、赔偿款项等法律责任,全额承担被任何相关方以任何方式要求的出资款及相关罚款、赔偿款项等法律责任,以及因上述事项而产生的由发行人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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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应由发行人支付的所有相关费用,使之免受任何损失。

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2年2月1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召开14次股东大会会议。公司召开的历次股东大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决策,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完整,会议程序和决议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了9名董事组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22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召开23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决策,历次董事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完整,会议程序和决议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程优娜,与职工代表监事后桂根、熊亚组成了第一届监事会成员。2022年4月21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已召开17次监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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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的历次监事会在其职权范围内审议决策,历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通知、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规范、完整,会议程序和决议结果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创立大会暨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选举何和智、林婉君及余毓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于同日聘任三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因公司独立董事林婉君辞职,为保障董事会工作的顺利开展,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补选董杰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符合法律规定;其中,余毓为会计专业人士。2022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审慎、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决策,对公司的制度建设、经营管理、战略发展等方面提出了积极的建议;并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积极的作用。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所必需的工作条件,保证了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享有同等的知情权,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秘书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协助,不存在公司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独立董事对董事会审议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形。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聘任许炜炜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1月2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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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履行职责,按照法定程序筹备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确保会议依法、顺利的召开,协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了解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七、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了第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暨选举委员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同意在董事会下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因公司独立董事林婉君辞职,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董杰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023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了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委员
战略委员会夏增富夏瑜键、何和智(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余毓(独立董事)何和智(独立董事)、董杰(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何和智(独立董事)董杰(独立董事)、夏增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余毓(独立董事)董杰(独立董事)、夏增富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设立后,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有序运行,保障了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为公司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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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八、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1、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9,811.38万元,计划新增螺杆、机筒、哥林柱产能合计

4.5万套(件)。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扩大螺杆、机筒及哥林柱生产能力,特别是双金属机筒的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现有产品结构,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螺杆行业的市场地位,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及品牌知名度,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2、项目实施背景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背景

1)通用设备制造业保持稳定的增长趋势装备制造业是为经济各部门生产及再生产提供装备的各类制造业的总称,承担着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工作母机、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的重任,是支撑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基石。通用设备是国民经济各部门用于制造和维修所需物质技术装备的各种生产设备。通用设备制造业是装备制造业中的八大类之一,是指使用于一个以上行业的设备制造。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我国通用设备制造业呈现稳定上升的趋势。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通用设备制造业总资产由2015年的41,206亿元增长至2023年的59,274亿元,期间复合增长率达

4.65%。2015-2022年我国通用设备制造业资产总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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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未来,我国通用设备制造业预计仍将保持稳定发展趋势。一方面国民经济持续增长,需要大量高端通用设备;另一方面我国高端设备制造技术水平不高,产业结构不合理,造成中高端技术设备主要依靠海外进口。为实现我国从工业制造大国走向工业强国,打破高端制造海外垄断的局面,我国必然会持续加大对高端设备制造业的扶持,推动高端通用设备制造业快速发展。而公司的螺杆、机筒、哥林柱等产品属于通用零部件制造行业,是通用设备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亦将迎来快速发展期。

2)发行人下游塑料机械行业的迅速发展,为发行人提供较大的市场需求我国塑料机械行业经过多年发展,已经发展成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能够基本满足国民经济需求、并具有相当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体系。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23年我国塑料成型设备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约941亿元,利润总额约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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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塑料机械工业协会

由于我国塑料机械行业整体水平的提升,进口替代效应显著。根据中国塑料机械工业行业协会统计,2024年1-6月,中国塑料成型设备进口额约为17亿美元,同比减少7%;出口额约为41亿美元,同比增长15%。经过近30年的发展,中国塑料成型设备产量已占全球塑料成型设备产量的50%以上,位居全球第一。由于塑料机械设备出口增长的提速,国产塑料机械设备在国内市场的占有率从2019年的78%提高至2020年的83%。我国已经成为世界塑料机械生产大国、消费大国和出口大国,在全球塑料机械市场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随着高分子材料的性能、功效的不断开发与突破、高分子材料与其它材料复合化的不断创新,以及塑料制品在制造业和生活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塑料机械行业发展前景极其广阔,在通用设备制造业中将会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3)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支持,推动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专注于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所处的大行业为塑料机械行业,塑料机械行业是高分子复合材料的“工业母机”,也是先进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塑料机械行业相关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家用电器、3C产品、塑料包装、塑料建材等领域,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

近些年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政策支持塑料机械行业的发展,为塑料机械行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内部环境,主要政策及法规参见本招股说

020040060080010001200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13-2023年我国塑料机械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规模以上企业主营收入(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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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书“第五节/二/(二)行业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长期稳定的客户优势,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市场基础公司凭借在技术研发、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水平、管理水平等方面的综合实力,获得市场广泛认可,积累了较为稳定的客户资源,并与国内外众多知名塑料机械制造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拥有专业的销售服务团队与完善的售前技术支持与及时的跟踪售后服务,为客户提供及时服务、为市场提供高性价比产品,在市场内积累了优秀的品牌口碑,为项目产能的消化提供了良好的市场铺垫。2)丰富的技术与智能化装备优势,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公司于2019年6月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公司核心技术均来源于自主研发。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螺杆、机筒、哥林柱等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掌握了从配方、加工制造、表面处理等生产全工艺流程核心技术,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产品研发与生产体系,为业务的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此外,公司拥有技术水平先进、国内领先的智能化装备。公司拥有的双金属浇铸设备能实现全自动双金属浇铸,实现从进料、浇铸再到保温的自动化、高效输出,节能环保产品性能远高于行业标准。丰富的技术储备和与之配套的智能化装备,可确保公司针对市场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持续进行产品技术创新,开发高可靠性和稳定性的新型产品,为本项目产品市场开拓和推广提供有利的技术支撑。3)完善的管理体系及制度,为项目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公司长期专注于螺杆、机筒等塑料机械配套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套专业化的生产与管理体系。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制定了研发管理、安全生产管理、供应商管理、销售管理、产品质量管理、人事管理、采购管理、存货管理、安全风险管控等管理制度,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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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建立了严密的质量检测标准,从所有原材料入场、试样及加工过程中的产品硬度、金相及性能检测都由检测中心严格管控,实现了对产品从订单/图纸进入公司到生产全过程直至产品最终交付后进行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对加工过程的加工参数和质量数据进行记录以便后期追溯,以确保产品品质。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39,811.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比例
1土地投资9,000.0022.61%
2建设投资7,480.0018.79%
3设备投资16,029.0040.26%
4软件投资610.001.53%
5预备费1,205.953.03%
6铺底流动资金5,486.4313.78%
合计39,811.38100.00%

4、项目涉及的审批、批准或备案程序

发行人已分别取得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和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

2112-330954-04-01-884162)和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舟环定建审[2022]19号)。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实施进度具体如下:

项目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工程建设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及培训
设备调试及生产

6、项目所涉环保情况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具体处理措施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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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项目治理措施
废水本项目的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中冲洗废水、生活废水和餐饮废水。冲洗废水统一收集后汇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废水直接接入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后排入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机械加工粉尘、氨气、铬酸雾、硫酸雾、抛光粉尘、碱雾等,经过布袋除尘、经水喷淋处理、酸雾吸收装置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

噪声公司在设备安装时,提高设备的安装精度,做好平衡调试,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时采用减振、隔振措施。项目昼间、夜间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一般生产过程中的镀后抛光沉淀物、电镀废渣、废活性炭、废水处理站污泥、废包装桶袋、残余阳极、金属边角料和生活垃圾。在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的防治方面,抛光沉淀物、残余阳极、金属边角料等统一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在危险废弃物防治方面,生产的危险废弃物暂存收集,待达到一定量时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清运处理,并签订危废处理协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7、项目涉及新取得土地或房产情况

本项目拟选址于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沥港北部开发区。公司募投项目用地已获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同意,并于2021年12月签署了《投资意向协议书》,约定项目用地规划总面积170亩,其选址范围为金塘镇沥港炮台山规划范围内。在用地指标确定后,公司通过招拍挂程序对该宗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竞价交易并受让,该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使用年限为50年。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种问题,为项目的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2022年7月20日,公司已完成84亩募投项目用地的招拍挂程序。2022年9月20日,公司已取得前述募投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书》(浙(2022)定海区不动产权第0010732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尚未取得剩余募投项目用地的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募投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和重大不确定性。

(二)智能化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智能化技改项目计划总投资2,927.40万元。本项目拟通过引进先进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建设行业内领先的自动化、智能化生产基地,实现螺杆、机筒、哥林柱等产品的智能化快速生产,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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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背景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背景

1)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生产效率虽然公司拥有一套信息化的管理系统,但是还不能将信息化管理与工业生产进行有效深入融合,对产品生产全过程至最终交付进行全生命的智能化管理还有着较大进步空间,同时随着未来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不断增加,现有信息化系统不能完全满足生产智能化管理需求。因此,公司需进一步优化信息化的管理系统,提高智能化管理水平。本项目通过引进自动化、智能化设备和先进的软件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并与公司信息化系统进行有效集成,以实现提升智能化管理水平,从而达到提升生产效率的目的。2)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降低生产成本随着我国制造业由快速发展期逐渐转为平稳增长期,制造业企业也将面临着日益激烈竞争的环境,要想在日益竞争激烈的环境中生存和发展,企业势必要从各个环节建立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而产品生产是制造业企业最重要的一环,企业需要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通过有效途径降低生产成本,从而获得市场竞争优势。此外,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日益明显,我国劳动力陷入老龄化和新生动力不足的双重困境,所有制造业都面临着严重的“用工难”和“用工贵”问题。制造业从业人员下降以及劳动力成本大幅上涨严重影响了制造业企业的生存与发展。因此,通过自动化技术改造,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降低生产人员数量,从而降低人工成本,是公司成本控制和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公司现有自动化生产线以及自动化技术水平还有待提高。因此,公司亟需加大对现有装置的自动化升级与改造以及自动化技术研发投入。

本项目主要通过引进先进的自动化设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降低生产人员数量,从而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和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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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快速提升生产规模,突破产能瓶颈公司深耕于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主要从事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塑料成型设备的螺杆、机筒、哥林柱及相关配件。近些年来,公司产能虽然不断增长,但在塑料机械行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以及国产塑料机械零部件进口替代的背景下,公司产能依旧不能满足下游市场需求。此外,目前公司主要采用定制化生产模式,生产效率较低,制约了公司未来的发展。

本项目通过引进先进的智能化生产设备对现有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提升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以达到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实现螺杆、机筒、哥林柱等产品的快速生产,从而提升生产规模、突破产能瓶颈。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先进的智能化设备以及生产线自动化改造经验,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保障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经建立了标准、规范的生产管理制度,积累了丰富的生产制造经验,并且拥有国内先进的生产设备。先进的生产设备不仅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品精度、产品质量与工作效率,而且有利于提升了公司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随着制造业朝着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为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与影响力,打破现有公司生产模式的局限、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为后续公司标准化生产打下坚定的基础,公司已经对中小机筒、小哥林柱和普通螺母的某些生产工序进行了自动化生产改造,相关生产线目前处于稳定试运行阶段,能够为公司进一步进行生产线自动化改造提供良好经验支持。

2)丰富的技术储备和专业的研发团队,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技术支撑

公司的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七、发行人核心技术和研发情况”。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2,927.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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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金额(万元)比例
1设备投资2,788.0095.24%
2预备费139.404.76%
合计2,927.40100.00%

4、项目涉及的审批、批准或备案程序

发行人已取得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112-330954-04-02-700540)。

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实施进度具体如下:

项目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调动及培训
系统流程建立
试生产及调试

6、项目涉及新取得土地或房产情况

本项目为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取得土地或房产情况。

(三)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4,461.60万元,本项目计划通过对现有场地进行装修、购置高端的研发设备和先进的研发技术软件,引进优秀的技术研发团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从而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提高公司的市场核心竞争力。

2、项目实施背景及可行性分析

(1)项目实施背景

1)项目实施能够满足公司技术研发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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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已经建立了具有专业技术团队的研发部门,但目前公司研发部门某些方面存在不足、有待完善。因此,公司亟需加大对研发部门的投入,改善研发部门现有不足,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实现核心技术研发的正常进行。

本项目一方面通过在原有研发部门的基础上进行扩充,建设技术研发中心,在组织架构、人员数量、设备等方面大幅提升,满足技术研发需求,解决制约公司快速发展而遇到的技术瓶颈,从而提升研发层次和能力,完善公司技术研发体系,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技术基础。

2)项目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产品和技术的创新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体现。公司需要不断加强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创新,才能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和核心竞争力的增强。公司是较早进入塑料机械配套件行业的企业之一,通过近30年不断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已经成为行业内领先的定制化塑料成型设备核心零部件制造商。因此,公司需要不断地积极研发新产品、新工艺,提升产品质量和技术含量,从而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目前公司有多项前瞻性储备研发课题,通过本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对行业内前瞻性课题进行研究和开发,加强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保持公司产品技术的先进性,提升产品技术附加值,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项目实施有利于加强公司研发队伍建设,优化组织架构

企业技术研发水平是衡量公司核心竞争力强弱的指标之一,而研发人员数量以及专业技能是技术研发中心发展的核心。作为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已拥有一支专业的研发技术团队。但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公司现有研发技术人员的数量已经逐渐难以满足公司产品开发的需求。因此,公司需增加各类研发技术人员,特别是要加大对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人才的引进,解决公司目前高层次研发专业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要。

(2)项目可行性分析

1)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自主研发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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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技术创新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五/(一)/1、发行人坚持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自主研发为导向”。2)强大的研发能力为项目实施提供了良好保障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技术研发,并将技术研发作为企业发展的核心。公司通过持续地研发投入、专业人才引进,形成了系统化的研究体系和技术创新优势,连续多年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获得了国家工信部颁发的国家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荣誉称号。公司通过逐步加大对研发技术的投入,持续进行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成功自主研发了双金属浇铸自动化系统和自主研制了合金粉末,使得公司产品质量精度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并且获得了“浙江制造”荣誉称号。公司经过多年的研发经验积累,能够根据下游产品变化及时更新技术工艺,快速地应对塑机配套产品品种多、技术更新快等问题。综上所述,公司在产品技术以及工艺技术创新方面具有强大的研发实力,能够助力公司研发出高品质和高技术的新型产品,从而快速应对市场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为本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4,461.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比例
1场地装修552.6012.39%
2设备投资1,210.0027.12%
3软件投资450.0010.09%
4预备费111.002.49%
5研发费用投入2,138.0047.92%
合计4,461.60100.00%

4、项目涉及的审批、批准或备案程序

发行人已取得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出具的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通知书(项目代码:

2112-330954-04-02-63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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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项目实施进度具体如下:

项目T+1T+2T+3
Q1Q2Q3Q4Q1Q2Q3Q4Q1Q2Q3Q4
准备阶段
设备采购及安装
人员招聘培训

6、项目涉及新取得土地或房产情况

本项目为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不涉及新取得土地或房产情况。

(四)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1、项目概况

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本项目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本项目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将降低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必要性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情况、公司资产负债率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整体规模适当。

目前公司外部融资渠道主要为银行借款。截至2023年末,公司银行贷款共计20,429.00万元,当前的负债规模和利息支出使得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需求较为迫切。本项目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可行性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可以有效提高公司的运营资金储备,改善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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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资金安排

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本项目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不断提高股东收益。在资金支付环节,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进行使用。

九、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四、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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