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0 证券简称:亚太药业 公告编号:2024-096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亚药转债”回售期间暂停转股的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8062 债券简称:亚药转债
2、转股起止时间:2019年10月9日至2025年4月2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1月10日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5号)核准,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太药业”)于2019年4月2日公开发行了96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5亿元,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9〕224号”文同意,公司9.6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9年4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亚药转债”,债券代码“12806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0月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
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和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 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亚药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亚药转债”回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亚药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将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5年1月3日(星期五)至2025年1月9日(星期四)止。自本次回售期结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1月10日(星期五)起“亚药转债”恢复转股。
上述暂停转股期间,“亚药转债”正常交易,敬请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注意。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