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十一届一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驻地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许佑君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并对十一届一次董事会会议所审议事项的合规性进行了审议,审议结果如下:
1.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长、副监事长
会议选举许佑君先生为公司监事长,张仲力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会议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事宜
会议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合法有效。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聘任公司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事宜
会议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5.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事宜
会议认为,候选人任职资格、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聘任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监事长、副监事长简历许佑君先生,1961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级经济师,拥有律师资格,中国籍。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总法律顾问,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总监,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中油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油中泰燃气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许佑君先生持有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1,000股。张仲力先生,1968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国籍。历任山东省物资局审计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山东物资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副经理、审计中心总监、监事,现任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副监事长、审计监察部总经理。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情形;除有关人员在简历中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外,其他人员未持有本公司之股份;除在本资料中披露的任职或关联关系外,上述人员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