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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140 证券简称:东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华科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12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15:00。

(二)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A楼302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李立新董事长

(六)合法性: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37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84,972,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951%。其中:现

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80,978,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93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计13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994,0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4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以下股份数均包括以现场和网络方式的投票数。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会议通知所列的议案,无取消或否决议案的情况。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北京大地泰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量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
总体表决 情况48497245848479281899.96301237400.0255559000.0115
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4009005382936595.51911237403.0865559001.3944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量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
总体表决 情况48497245848482611899.96981218400.0251245000.0051
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4009005386266596.34971218403.0392245000.611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新材与陕煤集团榆林化学签署

产品销售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量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
总体表决 情况33777076933762482999.95681214400.0359245000.0073
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4009005386306596.35971214403.0292245000.611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煤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7,201,689股,持股比例为20.7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第三节“关联交易”之规定,陕煤集团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量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
总体表决 情况48497245848478661899.96171309400.0270549000.0113
中小投资者 表决情况4009005382316595.36441309403.2662549001.3694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量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
总体表决 情况48497245848327145399.649316386050.3378624000.0129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情况:

类别有效表决权 股份数量同 意反 对弃 权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股数占比 (%)
总体表决 情况48497245848327155399.649316372050.3376637000.0131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发布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东华科技2024-073号、2024-074号、2024-076号公告以及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章程修订案、对外担保管理规定、投资管理规定等材料。

三、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丛俊、朱华耀律师担任了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律师并出具法律意见书([2024]天律意第03251号),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2024]天律意第03251号)。

特此公告。

东华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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