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浙江省海宁市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培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参加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舆情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12月31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