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含当日)前收到全体监事的表决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实际
经营情况及投资者的回报,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具有合理性,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古井贡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