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作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担保方,于近期被诉要求承担担保义务,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000,000股被冻结,案件涉及金额约为人民币1.74亿元;
2、上述案件系庄浩女士自身所涉担保纠纷引起,本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庄浩女士的个人征信及公司日常经营、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3、庄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数量69,623,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8.09%,本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1,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15.80%,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86%;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浩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23,489,08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2.09%,上述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1,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数量的8.91%,占公司总股本的2.86%。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庄浩女士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及限售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冻结执行人 | 原因 |
庄浩 | 是 | 1,100 | 15.80% | 2.86% | 否 | 2024-12-26 | 2027-12-25 |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冻结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万股)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庄浩 | 6,962.3082 | 18.09% | 1,100 | 15.80% | 2.86% |
庄澍 | 3,467.1025 | 9.01% | 0 | 0.00% | 0.00% |
西藏永悦诗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544.4928 | 1.42% | 0 | 0.00% | 0.00% |
张和平 | 623.6125 | 1.62% | 0 | 0.00% | 0.00% |
贺静颖 | 663.8925 | 1.73% | 0 | 0.00% | 0.00% |
陆它山 | 87.5000 | 0.23% | 0 | 0.00% | 0.00% |
合计 | 12,348.9085 | 32.09% | 1,100 | 8.91% | 2.86% |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公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冻结明细表。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