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交公司全体董事。
(三)会议表决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0日15:00
会议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港口中心2706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名。其中董事宋小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黄波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同时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黄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黄波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郑灵棠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郑灵棠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聘任孙邦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工程监管中心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设工程监管中心,作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的集中监管部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新港公司新建粮食筒仓工程的议案》
同意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新港港务分公司新建粮食筒仓工程立项,项目总投资68,258.38万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