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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维图新: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证券代码:002405 证券简称:四维图新 公告编号:2024-072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追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不超过9,00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关联方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34,000万元。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现追加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智联”)及其子公司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智联”)、睿联星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联星晨”)等其他南京智联控股的关联公

司(并称“四维智联”)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追加总金额为9,000万元。追加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与四维智联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不超过43,000万元。关联董事程鹏先生回避表决。

(二)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已预计金额(不超过)(万元)本次追加预计金额(万元)预计总额(不超过)(万元)1-11月已发生金额(万元)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四维智联采购硬件及软件等市场价12,0002,00014,00012,56717,718.00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四维智联技术服务等市场价15,0001,00016,0001,8234,470.16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四维智联技术服务等市场价1,0006,0007,000175428.66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赖土注册资本:14507.991036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北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智合园)科创大道9号A4栋3307室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导航终端制造;导航终端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在南京智联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南京智联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南京智联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二)北京四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程鹏

注册资本:16162.0119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6幢3层301-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在北京智联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北京智联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智联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睿联星晨(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程鹏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捷南路2号院2号楼6层1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礼仪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程鹏先生在睿联星晨担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睿联星晨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睿联星晨依法存续,正常经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追加关联交易内容主要包含公司及子公司向四维智联购买硬件等产品、向四维智联提供技术服务以及接受四维智联提供的技术服务等。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系参考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并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参照市场定价与关联方协商制定交易价格,按合同签署的流程及相关规定,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是公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追加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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