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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数源: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1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2、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判决为一审判决结果,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确切影响,还需根据后续进展进一步确认。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概述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房产”)2023年就与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民间借贷产生的纠纷向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返还中兴房产借款本金47,285,000元、支付利息以及承当相应的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暨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近日,中兴房产收到了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浙0106民初437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如下:

1、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47,285,000元并支付利息326,266.50元(利息暂

从2023年10月1日计算至2023年12月12日,此后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及逾期利息,以未还本金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另行计付)。

2、驳回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0,311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285,311元,由原告杭州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543元,被告合肥印象西湖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负担284,768元。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判决为一审判决,该案件最终判决结果、执行情况等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浙0106民初4379号)。

特此公告。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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