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5日以邮件、专人送达形式发出,并于2024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傅立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依据充分,严格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向银行申请折合不超过25.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依据公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及银行审批的授信额度确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审议通过。与会董事审议了议案内容,认为本次委托管理事项是控股股东履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的具体举措,有助于解决和力辰光与上市公司在影视业务方面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傅立文先生、陈旭女士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委托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