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坏账核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4年12月30日,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影业”或“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为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真实反映公司资产情况,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公司全资孙公司江苏鹿港天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天纬”)拟对应收浙江天意影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意影视”)款项办理坏账损失核销手续,核销金额为57,000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坏账核销情况
债务单位 | 款项类别 | 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 | 核销金额 |
鹿港天纬 | 其他应收款 | 57,000万元 | 57,000万元 |
二、坏账损失形成过程
2015年,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鹿港文化”)控股天意影视后,为支持影视业务的开展,陆续向天意影视提供借款,后因天意影视经营不佳,导致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借款。
2020年8月,浙江省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文投”)取得鹿港文化表决权委托。2021年3月,鹿港文化更名为浙文影业。2021年5月,浙江文投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正式控股浙文影业。
2021年年末,浙文影业通过协议将应收天意影视债权57,000万元转至全资孙公司鹿港天纬。
2022年11月,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第三方债权人对天意影视的破产清算申请。2022年12月,天意影视由破产管理人接管,不再纳入公司合并
财务报表范围。基于谨慎性原则,鹿港天纬于2022年末对天意影视的其他应收款57,000万元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三、本次坏账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2023年8月,天意影视被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终结破产程序,2024年4月,破产管理人出具关于破产财产分配情况的报告(第一次),鹿港天纬作为普通债权人无法获得受偿。鉴于上述款项确实无法收回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同时坏账损失核销已完成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追究,因此,鹿港天纬拟对上述款项进行坏账损失核销。
四、本次坏账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鹿港天纬对天意影视的其他应收款57,000万元已于2022年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本次应收款项核销不影响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坏账核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基于谨慎性原则和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目前的资产状况,同意将本次坏账核销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董事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依据充分,严格遵守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能够公允、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夯实公司资产,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坏账核销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坏账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特此公告。
浙文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