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8人,实际参会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议案
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长城电工关于全资子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关联董事刘万祥、杨天峰回避表决。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议案
相关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31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载的《长城电工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兰州长城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