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议案于2024年12月25日通过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现场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李柯先生主持。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