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7242 证券简称:建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4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实际授予基本情况
1.授予日:2024年11月14日
2.登记日:2024年12月26日
3.授予价格(调整后):3.43元/股
4.授予对象类型:高管及核心员工
5.授予人数:9人
6.授予数量:24万股
7.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明细表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次授予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前总股本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1 | 陈汝刚 | 董事会秘书 | 2 | 8.33% | 0.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 2 | 8.33% | 0.03% | ||
二、核心员工 | |||||
1 | 孔祥峰 | 核心员工 | 9 | 37.50% | 0.14% |
2 | 邵玉凤 | 核心员工 | 2 | 8.33% | 0.03% |
3 | 王洋林 | 核心员工 | 2 | 8.33% | 0.03% |
4 | 姜帆 | 核心员工 | 2 | 8.33% | 0.03% |
5 | 孙含蕾 | 核心员工 | 2 | 8.33% | 0.03% |
6 | 谢春雨 | 核心员工 | 2 | 8.33% | 0.03% |
7 | 鞠晓凤 | 核心员工 | 2 | 8.33% | 0.03% |
8 | 李磊 | 核心员工 | 1 | 4.17% | 0.02% |
核心员工合计 | 22 | 91.67% | 0.34% | ||
合计 | 24 | 100% | 0.37% |
注1: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三)本次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的差异说明
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与拟授予情况不存在差异。
二、解除限售要求
(一)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算,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限售期限及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限售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二)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限售期 | 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6,400万元 |
第二个解限售期 |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7,000万元 |
注2:上述指标均以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所揭示的合并报表数据为准,上述净利润是指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获授的对应期间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规定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公司对所有激励对象进行个人业绩考核,考核期与公司业绩指标对应的考核年度相同,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与其个人考核年度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若公司层面考核年度业绩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考核系数。具体安排如下:
个人考核年度考核结果 | 合格 | 不合格 |
考核系数 | 100% | 0 |
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为“合格”,则激励对象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解除限售;若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其未能解除限售的当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规定回购注销。
三、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4年12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G12182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1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陈汝刚等9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823,200.00元,其中计入股本240,000.00元,资本公积583,200.00元。
四、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等相关规定,公司以市价为基础,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价格,其中,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授予日收盘价。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11月14日,根据前述测算方法,公司本次授予的24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股份支付总费用为680.88万元。该等费用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2024-2026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测算见下表:
单位:万股、万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需摊销的总费用 | 2024年 | 2025年 | 2026年 |
24 | 680.88 | 85.11 | 453.92 | 141.85 |
注3:上述摊销费用测算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注4:上述摊销费用预测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考虑《2023年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2023年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2023年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授予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一)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967,775 | 44.40% | 240,000 | 29,207,775 | 44.6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276,725 | 55.60% | 0 | 36,276,725 | 55.40% |
总计 | 65,244,500 | 100% | 240,000 | 65,484,500 | 100% |
注5:2024年11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405,000股股票。注6:2024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行权事宜,公司股本总额由64,485,500股变更为65,244,500股。
注7:以“注5”和“注6”为基础对上表进行填列。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钟永铎先生的持股比例由50.57%变为50.39%;本激励计划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确认文件;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青岛建邦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