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南京市江宁区吉印大道 1888 号(江宁开发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顾晓霞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