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红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及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