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第一部分、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6日以书面结合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期限。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上午9:00,在公司研发大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二部分、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第三部分、备查文件
1、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