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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火箭: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0

证券代码:003009 证券简称:中天火箭 公告编号:2024-069债券代码:127071 债券简称:天箭转债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二)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27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蓝关街道峣山路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3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树海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7人,代表股份109,248,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0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72,327,5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4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92人,代表股份36,920,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7596%。

(三)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4人,代表股份24,263,6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4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0,496,53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4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91人,代表股份13,767,1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95%。

(四)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法律顾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议案1.00《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总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同意反对弃权
(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
109,188,34099.9450%42,3000.0387%17,8180.01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

同意反对弃权
(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
24,203,53999.7522%42,3000.1743 %17,8180.0734%

议案2.00《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同意反对弃权
(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
109,188,04099.9447%43,1000.0395%17,3180.01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

同意反对弃权
(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
24,203,23999.7510%43,1000.1776 %17,3180.0714%

议案3.00《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同意反对弃权
(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
109,187,94099.9446%42,2000.0386%18,3180.016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

同意反对弃权
(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
24,203,13999.7506%42,2000.1739 %18,3180.0755%

议案4.00《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总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同意反对弃权
(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
8,906,70499.3129%43,4000.4839%18,2180.203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出席会议所有中小股东):

同意反对弃权
(股)比例(%)(股)比例(%)(股)比例(%)
8,906,70499.3129%43,4000.4839%18,2180.2031%

本项议案为关联议案,关联股东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西安航天复合材料研究所、陕西电器研究所、航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国华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郭晶、王瞾秋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陕西海普睿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中天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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