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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30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被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05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4]16号),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简称仍为“ST恒久”,股票代码仍为002808,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本次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不停牌。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股票代码、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以及日涨跌幅限制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不变,仍为“ST恒久”;

3、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2808”;

4、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12月30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不停牌

6、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二、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原因

2024年12月27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24]16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八)项“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12月30日起将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本次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和具体措施

1.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子公司的管控,进一步完善对子公司的财务人事、会计核算、资金等方面的管理,强化集团对子公司财务的管控能力,以提高会计核算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公司审计部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子公司进行经营事项审计,对违反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纠偏。

2.公司也将加强对公司管理层关于合规管理等事项的学习和培训,要求公司相关人员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提升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电话:0512-67688188

2、电子邮箱:admin@sgt21.com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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