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监事。监事应参会3人,实际参会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以监事填写《表决票》的记名表决及传真方式进行。本次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详见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变更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