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了控股股东李虎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及解除质押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 数量(股) | 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 (%) | 占公 司总 股本 比例 (%)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 为补 充质 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 用途 |
李虎 | 是 | 7,180,000 | 12.29 | 4.83 | 是,首发限售股 | 否 | 2024年12月25日 | 至申请解除质押之日止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偿还债务 |
二、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解除质押日 | 质权人 |
李虎 | 是 | 3,900,000 | 6.68 | 2.62 | 2024年3月18日 | 2024年12月26日 |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李虎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四、其他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08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029,608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在本次发行中,李虎先生认购了公司1,302,960股股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事宜尚在办理中,上表中李虎先生的持股情况和公司总股本均未包括本次发行的股票。
李虎先生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等。本次股份质押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或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产生不利影响,亦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关于李虎先生股份质押的后续情况,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李虎先生出具的关于质押部分股份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
明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德明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7日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标记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李虎 | 58,401,775 | 39.26 | 19,060,000 | 22,340,000 | 38.25 | 15.02 | 22,340,000 | 100 | 36,061,775 | 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