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无锡派
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2月23日以邮件送达方式发出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视频会议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是玉丰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结合目前部分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以及投资规模的情况下,拟对“航空航天用特种合金结构件智能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将原计划达到可使用状态的2024年12月
延期至2025年12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特此公告。
无锡派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