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倍华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4.4亿元人民币。
其中,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2.4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3年;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申请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上述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
具体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及其他条款以公司与各银行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倍华代表本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以及授权法定代表人郭倍华办理担保、贷款事宜并签署合同及其他有关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55)。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郭倍华女士、韩丹女士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