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熊萍萍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公司监事熊萍萍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监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熊萍萍女士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公司按照有关规定,拟增补李希文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
熊萍萍女士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监事会对熊萍萍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