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4日起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2024年度经理层成员契约化协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邵涛、曹名帅、毛艳平、李秋平、程刚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其中: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其中: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备查文件。
1.洪城环境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2024年第二次薪酬考核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