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2月2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8]261号文《关于核准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1,59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77,37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531,881.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1,842,118.86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2月26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1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需要,公司于2021年8月2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三、注销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中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且无使用上述账户进一步开展现金管理的计划,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将有关账户注销,注销的账户信息如下:
序号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1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西丽支行 | 15006630074111 |
2 |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 | 216250100100217376 |
特此公告。
华宝香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