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09:15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4日以通讯或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名坚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了有关议案,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进度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268,891,257.70元的74.38%)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自首次办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