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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威合金: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6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以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博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威集团”)通知,博威集团拟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2个月,本次拟增持价格区间为不低于18.00元/股(含),不高于28.00元/股(含)。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及与公司的关系:增持主体为博威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增持主体已持有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博威集团持有公司股票225,568,68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8.23%;博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58,278,02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44.84%。

(三)本次公告前12个月内增持主体增持情况:本次增持前12个月内,博威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博威集团决定实施本次增持。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增持。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

本次拟增持股份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拟增持价格区间为不低于18.00元/股(含),不高于28.00元/股(含)。博威集团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逐步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增持价格。

(五)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博威集团将综合考虑市场波动、窗口期、资金安排等因素实施增持计划。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向博威集团提供的专项贷款及博威集团自有资金。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近日,中国农业银行向博威集团出具《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博威集团增持本公司A股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贷款额度为人民币1亿元,贷款期限3年。除上述贷款外,本次 A 股股份增持的其余资金为博威集团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博威集团承诺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者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博威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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