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经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西藏紫光卓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签署《展期协议书三》,紫光卓远同意就人民币10.14亿元相关债权继续向公司展期,展期期限自2023年9月3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展期借款利率为4.35%/年。
公司已向紫光卓远偿还上述《展期协议书三》项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币8.55亿元,其中,借款本金人民币4亿元所对应的利息已由公司支付给紫光卓远,借款本金人民币4.55亿元所对应的利息由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另行支付。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签署<展期协议书三>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关于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2023-047、2023-070、2023-075、2024-012、2024-014、2024-039、2024-062、2024-066、2024-089)。
二、进展情况
经友好沟通,公司已于近日向紫光卓远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0.6亿元,上述借款本金对应利息由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另行支付。截至目前,公司对紫光卓远的剩余借款本金金额约为人民币0.99亿元。
公司将持续关注借款事项的相关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