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834058 证券简称:华洋赛车 公告编号:2024-111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并及时解除应急状态,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同时总结经验,不断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
第四章 责任追究第十七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内部有关制度及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八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重大资产重组有关方、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九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浙江华洋赛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