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24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制度修订原因
根据最新《公司法》(2024年7月1日施行)条例、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
二、制度修订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分红管理制度》
上述制度修订稿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原相关制度停止执行。
制度修订稿已于2024年12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