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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公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5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人寿”)持有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招商公路”)股份339,659,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8%,持股比例下降至5%以下,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泰康人寿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构成影响。

4、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7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泰康人寿计划自2024年10月30日至2025年1月2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281,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

公司于2024年11月16日披露《股东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92),泰康人寿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11月15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造成公司总股本变动及自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泰康人寿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该次权益变动后,泰康人寿持有公司股份354,630,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0%。

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披露《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93)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泰康人寿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3,61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该次权益变动后,泰康人寿持有公司股份341,016,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公司于近日收到泰康人寿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4年12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57,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现将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本次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宗交易2024年12月24日12.5135.73490.02
合 计12.5135.73490.02

2、减持期间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万股)减持比例 (%)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大宗交易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2月24日11.09722,728.130.4
合 计11.09722,728.130.4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泰康人寿持有公司股份341,016,7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本次权益变动后,泰康人寿持有公司股份339,659,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8%。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股份34,101.684.99%33,965.944.9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34,101.684.99%33,965.944.9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三、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泰康人寿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泰康人寿本次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四)若上述数据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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