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以电话、微信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秘书孟祥雪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潘云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财务信息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信息》。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督促公司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推动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及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河南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79)。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