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史中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12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长史中伟、董事史正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吉永林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2月24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舆情管理制度》(2024年12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杭州中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