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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业科技: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12-23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业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通业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2.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24.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268.1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656.6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24日全部到位,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核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1)第210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计划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金额截止日累计投 入金额 (未经审计)
1轨道交通电气装备扩产项目11,600.127,055.606,394.87
2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及升级项目8,947.105,441.931,345.44
3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5,234.833,184.003,118.32
4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4,080.242,481.741,218.64
5补充流动资金8,500.008,493.338,974.99
合计38,362.2926,656.6121,052.26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明细数据加计数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1,052.2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人民币6,892.55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和手续费支出净额及尚未置换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工资薪金等零星费用)。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 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当前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及升级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 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轨道交通基础建设的持续投入,轨道交通车辆的保有量持续增加。伴随着各类车辆行车里程的累积,前期上线运营的列车逐渐进入维保检修期,既有装备的配件更换和检修服务等维保市场也将逐渐扩大。公司为争取维保市场的增长机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结合不同维保细分市场的需求,对投入方案进行不断调整与完善,造成上述项目研发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市场以及产品情况对“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及升级项目”计划进行了再梳理及统筹优化,将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求和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本次调整仅涉及部分项目自身实施进度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 “维保基地及服务网点建设及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12月31日。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的调整,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均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通业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徐国振王黎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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