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于2024年12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4年12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
4.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为提高资产完整性,避免同业竞争,减少生产运行成本和关联交易,公司与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本钢集团全资子公司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为评估值196,619,544.86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王东晖先生、唐耀武先生对此议案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