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603223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目录
议案一: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
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3议案二: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4议案三: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 5
议案四:关于预计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8
议案一:
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签订的“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约定如下: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数量 | 结算时间 |
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向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 | ||||
1、餐宿、会议、服务费 | 用餐、住宿、会议及其他费用 | 市场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2、精纺、工作服等 | 精纺面料、职工工作服等 | 市场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3、仓储服务 | 仓储服务等 | 市场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4、电、汽等 | 电、汽等 | 参考国网山东电力公司、当地国有企业报价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5、其他 | 如园林、医疗、零星配件、建筑安装、租赁等 | 当地市场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 | ||||
1、提供物流及相关销售服务 | 物流相关服务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2、LNG气体 | LNG气体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3、租赁服务 | 车辆等租赁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每季 |
4、港口综合服务 | 船舶停泊、货物装卸等港口类综合服务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5、车辆维修费 | 车辆维修服务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6、其他 | 其他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根据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结合2024年公司与南山集团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南山集团关联交易不超过25亿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签订“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并预计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与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南山国际”)签订的“2025年度综合服务协议附表”约定如下: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服务价格 | 数量 | 结算时间 |
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向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 | ||||
零星配件 | 提供适时足量配件 | 市场价格 | 实际供应量 | 每月 |
汽油、柴油 | 汽车、工程车等用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石油分公司成品油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其他 | 纯净水、植物油等 | 市场价格 | 实际供应量 | 每月 |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向新南山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服务 | ||||
运输 | 物流相关服务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维修费 | 车辆维修服务 | 市场价格 | 实际使用量 | 每月 |
其他 | 租赁等 | 市场价格 | 实际发生额 | 每月 |
根据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结合2024年公司与新南山国际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新南山国际关联交易不超过0.8亿元。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拟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协议有效期三年。《金融服务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甲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洪波
乙方: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日友
甲方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甲方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的成员单位,乙方将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一揽子金融服务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中的甲方包括其自身以及符合南山集团成员单位条件的参股公司、子公司等。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金融服务内容包括:
1、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2、办理资金结算与收付;
3、非融资性保函;
4、委托贷款;
5、票据承兑与贴现;
6、即期结售汇业务;
7、吸收甲方存款;
8、贷款;
9、甲方产品买方信贷。
第三条 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提供结算服务的主要金融机构,乙方提供
的结算服务,应方便、快捷,且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且不高于乙方向南山集团其他成员单位提供的同种类服务的收费标准。第四条 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存款服务的金融机构,乙方提供的存款品种和计息规则应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且提供给甲方的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主流商业银行存款利率并且不低于乙方吸收南山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第五条 甲方优先选择乙方作为其提供融资服务的金融机构,乙方应尽可能提供各类产品满足甲方的生产经营需要,且乙方提供的融资利率或费率不高于同期商业银行融资利率或费率并且不高于乙方为南山集团其他成员单位同种类融资利率或费率。第六条 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各项关联交易业务,不得超过甲方当期公开披露的限额。第七条 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乙方应及时将自身风险状况告知甲方,配合甲方积极处置风险,保障甲方资金安全,当出现以下情形时,甲方不得继续向乙方新增存款:
1、乙方同业拆借、票据承兑等集团外(或有)负债类业务因乙方原因出现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情况;
2、乙方或甲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市场债券逾期超过7个工作日、大额担保代偿等);
3、乙方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比例等监管指标持续无法满足监管要求,且主要股东无法落实资本补充和风险救助义务;
4、发生可能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5、乙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责令进行整顿;
6、其他可能对甲方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八条 其他责任义务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存款和结算服务,须在保证甲方对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受任何影响的情况下进行;如乙方出现支付困难等情况,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乙方母公司有义务采取增加相应资本金等必要行动,
包括负责组织清算等,以保证甲方的利益。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所约定义务的,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在后续运作过程中,有义务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
4、本协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制定,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方可对本协议进行修改。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以下2种方式解决:
1、在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
2、仲裁方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金融争议仲裁规则在烟台进行仲裁。
第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生效,以下事项以完成日较晚的日期为协议生效日:
1、本协议的签订构成甲方与乙方的关联交易,甲方须按其《公司章程》、子公司《公司章程》和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2、本协议由双方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协议有效期三年,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有效期满后需视甲方的审批情况决定本协议的终止或延续。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各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
议案四:
关于预计公司与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5年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同时结合2024年公司与财务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预计2025年度与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预计情况 |
在财务公司存款 | 日均存款余额不高于130,000万元 |
每日存款上限不高于150,000万元 | |
在财务公司贷款 | 不高于100,000万元 |
在财务公司结算 | 不高于3,000,000万元 |
在财务公司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 | 不高于200,000万元 |
在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 | 不高于300,000万元 |
注:结算发生额为合并范围内各公司间的交易额。
具体利率情况如下表:
存款业务类别 | 存款利率(%) | 主流商业银行存款利率(%) |
活期存款 | 0.35 | 0.1 |
协定存款 | 5万以下0.35;5万以上1.15 | 0.2 |
3个月保证金 | 1.43 | 0.8 |
6个月保证金 | 1.69 | 1 |
1年保证金 | 1.95 | 1.1 |
贷款业务类别 | 融资利率(%) | 主流商业银行融资利率(%) |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 2.8 | 3.1 |
保证贷款 | 2.7 | 3.1 |
注:执行过程中如主流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上调或融资利率/费率下调,公司将根据金融服务协议约定及时进行适当调整。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23日